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商务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相比《规范》,《指引》对政府在发展农村电商过程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
除了指导思想,《指引》着重阐述了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并提出建立考核、督查、奖惩机制,以便更好地开展农村电商工作。
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推动传统商贸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利用大数据指导农产品生产,提高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供给侧改革;
三是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对传统农业生产资料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通过现代技术为农民提供专业服务;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逐步增加农村商务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更高生活服务;
五是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利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

从《指引》中不难看出,政府正努力为农村电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不论是物流交通等硬件基础,还是电商意识宣传、电商人才储备等软环境。
从工作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农村电商的三个分支:农村消费品电商、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将电商扶贫、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些民生问题重新提上了议程。这些都表明,想要获得政府全方位的支持,农村电商平台一定要把给农民带来实惠放在首位,一如农店宝。
最后,《指引》中时常出现的规范化要求让人不由感叹,政府对农村电商的理解越来越深刻了,以后再想糊弄政府搞补贴的电商平台注定是要走到终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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