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僻静的街道,一家小酒馆仍亮着灯,尽管已是凌晨两点。
送走一位刚刚下班的常客,老板倒了一杯朗姆酒,金色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中包裹着两粒冰块,用浓烈的爱融化冰冷。
有人说,金朗姆是孤独者的爱人,就像此时这间小酒馆的老板。在【辣鸡之光】,除了大名鼎鼎的【何以笙箫默】,最多的消闲去处就是小酒馆,每条街肮脏的街道都能找到一家能喝一杯的酒馆,大小不一。
列夫开的这家名叫【等待薇拉】的小酒馆,是众多酒馆中不起眼的一家,在最僻静、最肮脏,也是生活条件最差的街区。
离酒馆586米,有一处连接【辣鸡之光】和地下城的闸口。生活在【辣鸡之光】的人多数都在地下城工作,繁华、光鲜的法亚对他们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所在,很少有人能有机会到城里工作。
生活在这里的人各有个的故事,各有各的苦衷和不得不,就像列夫,一个人开了一家名字有些痴情感的酒吧,带着一个男孩,相依为命。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金朗姆,独自啜饮。酒馆后面一间堆满酒的库房里,列夫的儿子别之正在打点行装,准备远行。
这次通学大考,别之,一个【辣鸡之光】的孩子考上了堪德拉大学机甲学院,鲤鱼跃龙门。法亚城【辣鸡之光】几乎是教育沙漠,这里的孩子,完成按部就班的基础教育后,大多数进入社会,成为帮派分子,开始混社会。好一点的就进入附近的技工学校,学得一技之长,成为地下城各类工厂生产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人。
很少有人能获得参加通学大考的资格,更遑论考上大学。【辣鸡之光】上一个大学生要追溯到10年之前了。
上大学,那不是【辣鸡之光】孩子应有的生活。所以,今年考上了一个大学生,并未引起太多附近居民得注意,倒是法亚城的上层人士颇为惊诧了一阵。
但也仅仅是惊奇一阵,一个大学生而已,生活在法亚城东半区居民的子女大多数都能上大学,多数是考上的,也有的是通过别的渠道直通,还有的就是因为有钱,有足够多的钱上大学就是一个必然的可选项。
除了日常生活起居用的物品,最多的就是书,当然纸质书,在科技发达的米斯特里大陆已经可以算是古董了,所有的书籍都有电子版,而且不占地方,每个人随身携带的私人M机,都可以容纳读不完的书,但还是有人喜欢阅读纸质书籍。
信息和知识过于广博和丰盛,却产生了另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一堆知识垃圾被大量生产出来,只为满足人类的基本生理或者心理欲求,比如后宫小说,就是一个万亿级的大产业。所以说,并不是读书就能使人进步,有些人只按照自己的兴趣阅读,只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只获取自己喜欢的信息,视野越来越狭窄,被困在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关的信息牢笼里,不能自拔,愈陷愈深。
别之收拾停当,将需要携带的东西装进自己的空间纽——一只电子腕表中。走到前厅,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客人,父亲列夫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朝列夫点了点头,说:“爸,我能喝一点吗?今天我已经18岁了。”
列夫从沉思中醒来,刚才喝着酒想着有的没的,思绪飘到了一个久远的年代,那时他还很年轻,薇拉也很年轻,他们在一起做一些年轻人该做的事,唱年轻人该唱的歌,当然,也走过年轻人都走过的艰难路。
晃了晃脑袋,将思绪拽回酒馆,看着眼前瘦高的别之,爽朗地大笑:“可以,没想到,终于等到能喝酒的日子了。”
很小的时候,由于整天生活在酒馆,对各种酒了如指掌,也帮着店中的熟客倒酒、调酒。有一次,大概13岁的时候,也是一个无人的夜晚,自己偷偷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刚抿了一口,就被从后面过来的列夫抓个正着。结果是被严厉地教训了一顿,罚做200个俯卧撑。
“是不是早就惦记我的朗姆酒了?”列夫问。
“其实,其实,你看不到的时候,我指的是,你酩酊大醉的时候,你的酒就会少很多。”
“哈哈,好小子,还有脸说。我还以为是你汤姆叔叔经常偷喝我的酒呢!”
可怜的汤姆,是白天来酒馆帮工的员工,他晚上要去地下城的工厂上班,白天的午后,就在【等待薇拉】帮工。因怀疑汤姆偷酒,列夫经常无缘无故的小小惩罚汤姆,鸡蛋里挑骨头,说这没干好,那没干好,扣发工钱。
可怜的汤姆,为小别之背了好长一段时间黑锅。
列夫另拿了一个酒杯,倒满,从吧台的这边将酒杯推了过去,酒杯沿着吧台笔直向滑向别之,在吧台边缘戛然而止,但仍做圆周运动。
别之举起酒杯,嘴角一抿,向列夫致谢。
“这是你应得的,儿子,在这个鬼地方,还能考上大学,堪德拉大学机甲学院,值得庆贺!生日快乐!儿子!要是你妈妈在就好了!”
这是别之离开法亚城的最后一个夜晚,再回到这个地方是15年后的事了,那时他已经不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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