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秋天断断续续地下了一整个月雨,听说稻田里的禾穗都发芽了。
昨天上午带孩子们运动晨读完,又刷了一套试卷。走出教室,突然发现天晴啦。一轮明朗的秋日歪歪地挂在头顶上,阳光虽不至于刺眼,但也毫不保留它的明媚。
突然就这么天晴啦!我欣喜地打开玻璃门,站在小区的路中央跳了起来。脑海中那些关于秋天的图片逐一复苏了:模特温婉甜美的侧脸,捧在手中冒热气的咖啡,粗毛线织成的围巾衬着背景中同色系的秋叶...为什么人们喜欢这些图片呢?大概也是因为它跟我们感受中的秋天是相通的,感受既已存在,只是被这些图片再次点燃。
常常觉得季节是能让人感受到幸福的。
在中山那几年,每到春天三四月,街道两旁的树上就开满了细小不知名的花。暖风拂过,花香就随着风在树底下、街道间游走,甜丝丝的味道灌入每个人的心肺。花香不浓烈,甚至低调得有些不易觉察,总是在感觉心情舒畅、心头欢喜之后才意识到是花香在鼓动你。但是它又是如此强大,浸泡着整个城市,是躲闪不及的美好滋味。每年都要感慨:“哦!它又来了,这种熟悉的香味~”
如今已经离开了六七年,关于它的记忆丝毫没有淡去。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感觉,只是对那种味道有了些怀疑:到底是哪种成分的花香呢?
毕业去深圳时,我第一次理解了为什么杂志上的模特可以穿毛衣外套的同时露出半节大腿。广东的秋末气温很低,但是阳光所能触及的地方又是如此温暖。那时二十出头,我最喜欢穿在短裤底下穿长筒靴,背心外面套毛线长开衫,走路时看外套的衣角在膝盖上下跳动。走在阳光下,毛衣在皮肤上摩擦,鼻孔里呼吸到的凉爽与毛衣聚集起来的秋日的温暖和谐地在一个身体里相融了。
这两年,关于季节、关于天气的感受就不那么明显了。也许是失去了当时的心境,又或者生活的忙碌让我觉得个人感受不那么重要了。
这么说好像有些悲观。实则不然!前天跟孩子们一起品鉴诗词,说起婉约派与豪放派。生活除了婉约派的花间柳下,还应该有更多务实担当和壮志凌云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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