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态。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旧社会不在此论)走到一起,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到走进婚姻殿堂,最后变成亲人,共同承担起家庭的义务和责任,靠的是“感情”这一核心纽带。
从事物的一般规律看,“感情”这东西,脆弱而且善变,稳定性差点,说起来挺美好,实践起来挺玄乎的。如同老话所说:久病床前无孝子。“骨肉相连”的父母子女关系尚且如此,原本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又能“铁”到哪里去?
反过来,还得承认事物的特殊性。比如,在笔者生活的这个小山城,就有丈夫瘫了,妻子几十年如一日照料生活起居;男人不在了,女人撑起一个家,赡养老人,抚育孩子,还要经管卧病在床的小叔子,等等这样的鲜活案例。
从人性的角度看,类似这样的情况,用“感情”二字已不足以形容其伟大,改用“奉献”“牺牲”这样的字眼,也不过勉强过得去——人性很复杂,我们会看到“毁三观的无下限”,也有机会仰视“不求回报的无上限”。

对于前者,无论其外部多么光鲜华丽,总给人以“臭皮囊包烂草”的感觉,怎么也高大不起来;而之于后者,无论其本身多么卑微和渺小,总能带给人强大的内在力量,让人心存敬畏、不敢有亵。
金庸先生是令无数人敬重的文化人,先生笔下的文字同样令人敬重。就个人感官而言,先生所塑造的夫妻形象当中,郭靖、黄蓉夫妇最为厚重——没有特别的轰轰烈烈,也没有矫情的缠缠绵绵,相对中性,贴近现实,算得上江湖中的“饮食男女”,给人以“接地气”的感觉。
郭靖、黄蓉时代的夫妻关系,受封建礼教束缚,自由度不高。进入现代社会,随着人性的觉醒和文明程度的提升,夫妻关系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如果一定要归类的话,窃以为,大体上可以归纳为父女(母子)型、朋友型、情人型三个大的类型。

先说“父女(母子)型”。这一类型当算国人夫妻关系中的基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夫妻双方,总有一方掌控家庭“大权”,以管理者的姿态维系着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从传统的角度追溯,处处闪现着“权本位”的影子。成语有云: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再说“朋友型”。这一类型当算国人夫妻关系中的进阶类型——脱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礼教束缚,“名分”的重量逐渐变轻,男女之间可以从一般朋友变成男女朋友,也可以从男女朋友变成一般朋友,随之又衍生出“试婚”“同居”“未婚先孕(育)”“事实婚姻”等一系列新概念。朋友是平等关系,各自独立,互不干涉。由此,也就不难理解“闪婚闪离”这种“草率”的行为了。
最后说“情人型”。这一类型当算国人夫妻关系中的高阶类型——只要男女双方人有情,天天都是情人节,至于物质、世俗、家世、门第等等外在因素,通通如浮云。在你情我愿的状态下,“裸婚”都不算个事儿,住在蜗居,吃着方便食品,一样心满意足。看看,这样的夫妻关系是不是够任性?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笔者遇到了难题——郭靖、黄蓉夫妇属于以上哪种类型的夫妻关系,让人有点分不清。众友高见,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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