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依然在写L先生,因为山高水长,光阴荏苒,我还是喜欢。
旧时光的景,盛开在脚下
有人说,男女之间是有纯友谊的,只要一方装傻到底,一方抵死不认。不知道我的L先生是否一直装傻,而我一直抵死不认?应该是有的吧,不然怎么能六年都保持着一段刚好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是朋友。朋友啊,这个似真似假的身份,有多少人借此自欺欺人,以为不爱?又有多少人,其实只是骗了自己,旁边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是不忍戳穿,便陪你演完这场观众都知道结局的戏?直到青春散场,他们都还在陪你唱着你疯疯癫癫填的词曲“喜欢没什么大不了”
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有没有曾经为谁筑起过一座城池?我悄悄告诉你,我有。
我喜欢L先生,瞒着全世界也要去喜欢他,从一而终,认真且怂。之前有人说我:“江,你是个活得特别通透率性的人,有着一股草莽一样的江湖气,上帝可能搞错了你的性别”,我当时也以为挺对的。一个说话一定要惊天动地,从来不会弯弯绕绕,偶尔舞枪弄棒,做事情从来不考虑后果,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女生,确实很江湖。所以嘛,这样的人要是喜欢一个人也应该是开天辟地,撒野无赖,闹翻天去,唯恐全世界不知道才是正常的,连告白也应该是特别霸气地走到那个男生面前,单手拽包,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这是大家认识的颜笑江,这也是我认识的自己,不,应该说这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喜欢着谁的颜笑江认识的自己。可是啊,我的草莽英雄本色,江湖痞气在喜欢之后都变成了伪装,一举一动都在添砖加瓦,在为城池内的你筑高围墙。把喜欢埋在这座城市底下,怪兽在守护他的宝藏,谁也不能去窥探,不然怪兽会发火,生灵涂炭。那么重要的宝藏,世界又怎么会知道呢?
那个我依旧不知道名字只称呼她为忘川的朋友问我“你有在喜欢谁吗”,我认真地想了好久,从早上看到信息一直想到半夜一点多,透过记忆的光亮发现,有个人,好像一直在我的视线里,或者说,我的视线一直都在跟随着那个人。
嗯,傻瓜都猜得出来,是L先生。
我的城池筑得密不透风,连我自己都差点丢了钥匙,让记忆骗了自己,我没有在喜欢你。这么久了,这座城池早已被我用回忆填满,变成禁区,不得触碰。不然怪兽会痛,会流泪,会忍不住在像今天这种安静的夜晚想她的L先生,独自在被窝抱着手机压抑哭声。

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L先生是我苍白的青春里那道光芒,是人海中的一眼万年,是深夜的想念。白天黑夜,都是他,隔着几万公里,还是他。除了他,再无这么一个人让我喜欢这么久,喜欢地这么卑微,这么隐忍。

喜欢L先生,从此遇见的人都是他;喜欢L先生,从此遇见的人都比不上他。青春期的我们总在念叨着毕业,当它终于来到的时候又在毕业典礼上哭得像傻逼。我哭了,英雄也有柔情,怪兽也会不喜欢分离,眼圈红红的我看着镜头,在脑海中看了一场我们的青春剧。佛山虽好,可惜没有你。这里有长长的柏油路,有文艺范的街边小店,有历史的藤编,还有很多陌生人。

刚到这里时我拖着大大的足够装下两个我的行李箱,有师兄上前帮忙抬行李,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面,L先生为我搬的那张桌子;在饭堂吃饭时突然想起一直被我嫌弃的L先生的吃饭讲究,觉得好像挺对的;在操场上打球时突然想起那颗被L先生不小心踢飞的足球砸到我脸上的痛,不知道后来有没有再砸中谁。这么多的突然,这么多的回忆中不是L先生却都与L先生有关的主角,不好意思,我又不小心哭了。我今天可能矫情了,或者是只要关于L先生,我总在矫情。宿舍的女生脱单了,开始热衷把她男友的舍友介绍给我,一个挺阳光的男生。我却想起了L先生,写字时不苟言笑的L先生,突然跳出来恶作剧幼稚的L先生,打球笑得像傻瓜的L先生,我喜欢着的L先生。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遇见一个特别喜欢的人之后,看到所有的人,都在想与他有哪里不同。他们都不是你喜欢的那个人,又怎么会一样,而因为不同就不去接纳其他人的我,该是有多傻。单脚画圈,以此为牢,困住自己,总是苦苦挣扎又紧拽绳子,作茧自缚。
认识L先生的七年里,我活得越来越小心翼翼,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留短发是因为某个人说过好看,爱笑是因为某个人说开心就好,看书的习惯是因为某个人说气质在才华。七年了,我还在喜欢,可是没有了期望。在远方我自导自演着这场独角戏,不知L先生的近况,不知他是否又有了新欢。我独自笑着,独自喜欢着,泪水要是掉了擦干就好。
青春很快就散场,七年又如何,眨眼已经变成了老师姐,校园里再找不到一个可以搂着肩打招呼的家伙。下一个七年,你在艳阳里起舞,我在远方想象。

黑白都是你,既然这样,请不要白白浪费时光。
请问,你有在喜欢着的人吗?
有。
那就请你不要怂。青春只有一次,宝藏要有人陪你一起守,还在等什么,去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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