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摸鱼的时候,初高中一起出黑板报的那个字写得很好看的少年,他说他失恋了,需要诗和远方的慰藉,我一边和他聊天一边慢悠悠的打开IDE,产品总监又改了界面,作为一个伪程序员,小前端,我只能一遍又一遍改。“喂,你有没有听我说,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微信界面里我仿佛能看到电脑那端少年不耐烦的表情。“嗯,这是你第几次失恋了,你说吧,你说我听着。”我依然不紧不慢的回复,如果我着急忙慌的要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好,有可能我会变成中国第一个猝死的程序媛。对,少年轻狂,白衣翩跹,这是他第6次失恋了。他对爱情的态度就像我对他的态度一样,不疾不徐,放任自流。我和他没有故事,但他和我闺蜜有故事。
闺蜜是我大学室友,少年是我初中同学,他俩是我撮合的,大一的时候。
他写得一手好字,学习好,长得好,三好少年啊,我和他的革命友谊是一起出黑板报建立起来的,我没喝过酒,他倒是每次喝醉了都要给我打电话,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我长得像树洞。
那天他又喝醉了,是在同寝室庆祝和女朋友恋爱一个月的酒桌上,他半夜给我打电话,说也想谈恋爱了,不然大学白上了,一边说一边哭,我知道他在委屈什么,自从高中的时候,他的女神抛弃了他的捷安特转向了富二代的富士,他就发誓,一定要买一辆富士把女神再追回来。后来,穷逼少年看清了,打败他的不是富士,是money。正如现在他含糊着大舌头,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讲大道理“这个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是钱不够......”“停,你他么有病啊,看看现在几点了?”我打断了他,不然今天我别想睡了。挂了电话,斜上铺的二胡探头出来问我:“谁啊?怎么了?”整个寝室就我俩没睡,她是看小说看到现在,我是被吵醒的。
二胡,是我给她起的外号,她姓胡,大一刚开学的时候莫名其妙我俩就坐到了一起,后来一起选吉他社,没学几天放弃;报名跆拳道社,买好道服放弃!一起努力再一起放弃的事情很多很多,她唯一没有放弃的是小说,我没有放弃的是码字。看吧,有的时候冥冥之中,人和人是有缘分的,就像熟悉了才知道我俩生日就差一天。大学期间除了睡觉我俩几乎形影不离。
二胡天蝎座,我也是。都说天蝎座腹黑,但是专一,认死理。要么看不上你,看上了就要对你好,谁劝都不好使,导致我后来后悔把少年介绍给她了。二胡大学之前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该怎么打扮讨直男欢心。她说她喜欢慕言(九州华胥引的男主)那样的男生,深情帅气,霸道多金,向往的爱情是非伊不可,爱得死去活来的那种,你看,小说迷成为单身狗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没和少年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他俩见面的那天,少年一路坐58路公交车后还保持了没喝酒时的风度,二胡管小萍借了条裙子,稍微有点紧,让她显得更拘谨了。看到少年以后她捏了捏我的胳膊,摇摇头,又拽了拽不合身的裙子,嘟囔着:早知道不穿裙子了,好别扭。看来是没看上。
两个星期后,我念着他俩没戏,躺在床上给二胡寻觅“慕言”的时候,二胡穿着一条绿色的很丑的裙子捧着花进了宿舍,不过就是让她下楼给我带个饭,怎么还整出这么一场大戏了,大家都起哄,二胡不说话,也不笑,别别扭扭的让我穿衣服,然后带我逃离了宿舍这个八卦之地。
少年学校离我们学校23站路,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听到二胡的联系方式和出行时间的,总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二胡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完全没把我这个媒人放在眼里。二胡无意就没有跟我说,谁想到现在搞得这么大阵仗,少年英俊潇洒,深情全都表现在一封封短信上,我看了气不打一处来,好啊,撬我墙角还不肯让我知道。我打电话质问他,少年无辜道:“我以为二胡会告诉你的。”我扭脸看向二胡,她也是一脸无奈。得,看来我不是做红娘的料,没有咨询双方的意见。二胡表示,少年没有入得了他的法眼,尤其是右脸颊上的黑痣,她不喜欢,她喜欢干净清爽的男生。
我跟少年侃大山的时候,少年不再讲人生道理,不再怨天尤人“我跟你说,我太喜欢她了,她跟刘婷婷不一样,她太纯情了,我跟她讲话她就脸红,像受惊的兔子,哎呀,太可爱了。你能不能帮帮我?我需要助攻。”在少年一个星期鸡排的轰炸下,我妥协了,出卖了自己的队友。
在我昧着良心给二胡讲述少年高中时期羽毛球冠军,篮球健将以及书法作品出神入化的第四个月,少年终于抱得美人归,脸上的黑痣也点掉了,我也因此成了最大最亮的一颗灯泡,顿顿蹭吃,之前少年舍不得买给我的养乐多,现在一买两排,我和二胡两人并排坐在操场观众席喝着养乐多看着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少年,我突然有种嫁女儿的心情。
二胡说,少年不符合她的审美,就算点掉了痣还是成不了慕言,慕言的深情不是这种油腔滑调。我说,小说里都是骗人的,哪有人真的这么完美啊。那时我们大二,还是不谙世事的年龄。我一路见证他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二胡后来也被自己说服了,用尽全力投入这场恋爱。一开始的时候,少年狂追不舍,二胡躲躲闪闪,后来,二胡拼命靠近,少年却退避三舍,爱情啊,我不懂,他俩也不懂,二胡就知道对少年好,给他买这买那,帮他复习,给他买考研资料,甚至去宿舍帮他叠被子。少年狂了,没有了刚开始恋爱的情怀,我的话也不听,一个劲的要分手。呐,人就是贱。
“分吧,分吧,我也累了。”二胡拽着自己的衣袖,“我就说他坚持不了两年吧,还是慕言好……”我觉得是我对不起二胡,要是当初我没有被鸡排收买,或许二胡现在已经有了新的梦中情人,慕言毕竟是古代人。在我自责的时候,二胡劝我,这有啥啊,要是没这一次,以后我告诉别人我没谈过恋爱多丢人,一开始他就不是我要觅的良人。
从谈恋爱以后,二胡就没有看过小说,现在她又捡起来了,其实我都知道,我和她一个性格,认真起来恨不得把自己抽筋剥皮的对你好,但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高傲得让人觉得冷漠。
少年一逃避,二胡就放手了。
后来,少年还是我的革命友人,二胡还做我的闺蜜。我们还是一起吃鸡排,一起喝养乐多。
之所以能这么相安无事的相处下去,是因为,他俩的故事是我瞎掰的。
二胡一直是我的闺蜜,但她都毕业一年多了,一直没有恋爱,她央求我给她编一段惊天地泣鬼神又不得善终的爱情故事,好让她避免别人问她时的尴尬,只是我没有见过她谈恋爱时的光景,也就没办法写得详尽。但是我希望她一直单纯,永远幸福。
少年还是那个少年,他是真的失恋6次了,如果不算我和他初中过家家那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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