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作者: Lunafobia | 来源:发表于2018-11-24 01:13 被阅读0次

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流程

拿到德国offer之后,就可以申请工作签证或者蓝卡了,一般认为蓝卡稍微好与工作签证,但申请的条件更加苛刻一点(具体条件不列了)。

我八月中接offer,九月一号就开始工作了。因为是拿着JSV签证过来的,所以换签证的过程非常顺利(这里涉及到签证目的的问题,比如学语言签证的目的是学语言,旅游签证的目的是旅游,这些签证如果想换工作签证,有可能被要求回国)。带了自己所有的材料(合同,护照,蓝卡申请表,所在城市注册证明,医保,3张护照照片,办理费用100欧元左右),一次办完。

按照外管局的说法,只要拿到了offer,甚至第二天开始工作都可以。外管局在办理蓝卡期间,可以开出一份A4纸证明,这张纸让我在还没拿到蓝卡的时候就可以开始工作。但仅仅是用于工作,不也可以当做蓝卡跨境旅游。(当时问了外管局的人JSV签证是否可以去德国以外的国家旅游,工作人员说不可以,因为JSV是国家签证,只对特定国家有效。但是有其他拿着JSV出来的朋友去奥地利等国游玩,住酒店也都没有遇到问题。可能不被官方查到就没问题吧)。这张A4纸一定要在领正式蓝卡的时候归还。所以求职时遇到“多久可以开始工作”这样的问题,基本可以直接回答“两周到一个月”没问题。

大概在申请后1个月后,收到信,说我可以去取蓝卡了,这时我已经工作半个月了。第一次去的时候忘记带那张工作许可的A4纸,只得又跑了一趟。初次领的蓝卡附带了一张绿色工作许可,上面写了在德居留的原因和目的,还有公司的名称,后面一定要发给公司。外管局工作人员交代一定要把这张纸片和蓝卡一起随身带着才有效。两年内换工作要提前知会外管局,外管局会印发写着新公司的小纸条。两年后就不需要这个绿纸片,可以自由换工作了。蓝卡21个月后,可以申请永居。就是后话了。

蓝卡的期限

蓝卡的期限主要看合同期限,如果是无限期合同,蓝卡给两年。合同期短于两年的话,按照合同期限给。
我的合同是“无限期”但是条件是“我有合法的居留”(这条是因为签合同的时候我只是半年的JSV签证),有半年的试用期。签证官说这个条件写的很特别,一般的合同,要么是无限期,要么是有限期,她还没见过这种条件的。最后因为我的护照有限期快到了(还剩一年半),她就按护照的有效期给了我一年半的蓝卡。

工作许可改公司名称

刚入职一个月碰上公司改名的事,因为收购完成,所有的正式文件都要换新名字。我收到HR邮件说我按着旧工作许可不能工作的,要三天内去更换新工作许可,附件发给我一个公司更名声明。
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飞过,只能第二天跑去外管局。不过这件事办得很快,完全不需要我解释,出示公司声明,工作人员收走了旧的工作许可,重新打印了一张,五分钟就搞定了。

大概就这样了。本来办的时候就想写,结果拖了两个月很多细节都忘记了,祝大家一路顺利。

相关文章

  • 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流程 拿到德国offer之后,就可以申请工作签证或者蓝卡了,一般认为蓝卡稍微好与工作签证,但申请...

  • 求解

    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自己喜欢合适的工作,该怎么办

  • 求神问卜难心安,悠然自处静静观

    妈妈微信问我:“身份证和银行卡找不到了,看看还能找到吗?”我问妈妈:“放哪了?”妈妈回复说:“上次办卡后就放在电视...

  • 办卡

    老家办的银行卡出了问题,我不得不办一张新卡来应急。 工作人员在得知我要办卡后,下一句就是问我有没有五万块,能往里转...

  • 表面友谊

    本人从事信用卡销售工作,现在所在这家银行呢,办卡后需要活卡才有提成,又到月底了,又到活卡吞一层皮的时候了...

  • 我不是不上班的青年

    今天找到工作了,明天去办健康证、银行卡,后天入职,完美。 从3月29日自离了一家入职一个多星期的公司后,一直歇到了...

  • 一生所求不过体面而已

    工作后总是被推销电话骚扰,入深户,办信用卡,办贷款,再到工作上的展台销售,天猫营销…… 一次两次,反反复复。 有的...

  • 那些消费办卡之罪

    消费办卡这件事恐怕没有人没有遇到过。 剪头发办个卡,美容按摩办个卡,看电影办个卡,洗车办个卡,连餐...

  • 2018.7.22

    前台早班完成前台工作后,来了一位新同事,给她介绍前台工作流程,带她参观内场。 回访了15个办卡会员,已经记...

  • 一个神志模糊的女人

    那个站在窗口办就诊卡的女人用围巾捂着脸她拿了两张填写的字迹模糊了的纸让工作人员给她办卡 工作人员问给谁办?她坚定的...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找到工作后办蓝卡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bpceq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