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手挽手,朝前迈,我们是跨世纪的新一代!”一支小学生组成的男童合唱团正在学校礼堂歌唱着激情澎湃的岁月。因为天籁的歌喉和整齐划一的衣妆,加上校领导的积极推广,我们成功获得了全国十佳男童合唱团未来之星的荣誉称号。没错,我也是其中一员,并在当时坚信自己长大之后一定是新一代的中国脊梁。但十年之后的今天,当我拿着四年级那年的大合唱照片,在一片红脸蛋红嘴唇中,我完全找不到哪一个才是我。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参加过合唱团,是不是当年的自己用光了一生所有的自信。
今年,我唯一的偶像霍金去世,而我刚好22岁,初入社会。大学毕业,跟大多数同学一样,我选择去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打拼。在上海这个繁华的城市,我独身蜗居在十平方空荡的出租屋里,躺在唯一的床上,无人说话,连笑都没有回声。尽管是重点本科的优秀毕业生,我却没有像住宅保安大叔一样每天都能笑口常开;尽管我现在任职一家互联网公司,职位不错并有糊口的工资,但我总觉得挣钱和花钱一样了无生趣;尽管十年前我曾梦想着成为新一代的中国脊梁,但我现在却迷失在为自己吃饱穿暖奋斗的路上。我失去了快乐。
我是家里的独子,爸妈一直都希望我能在离家近一点的地方工作,也能照顾我的衣食起居。为此我还和他们大吵一架。我告诉他们,煤城这种小地方容不下我,更何况,这次煤一矿倒闭,呆在这里没发展前途。顺便提一句,我的家乡是个以煤为生的城市,我的爷爷、姥爷姥姥、爸爸妈妈、表哥堂哥还有几乎所有相识的邻居都在为煤矿工作。俗话说的好,农三代、工三代、贫富也不过三代。因此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怕自己将来成为家里的第三代煤矿工人。我以之为耻,且一直为扭转命运而努力。
在我最快乐的小学时光中,一直困惑为什么爸爸每天看上去都像是画着黑黑的眼线,粗粗的,围绕着眼睑。他活脱脱一只大熊猫,我笑话爸爸,说他的样子很搞笑,每天我都会对着爸爸的脸大笑一番,乐此不疲。如今我想起爸爸当年的灰头土脸,黑黑的眼圈,我只想哭。我恨他没出息,在井下呆了一辈子;我又心疼他每天都要深入地下几千米,拿着铲子一下一下的挖煤。那粗黑的眼线,很难洗去,那是煤灰染上了眼睑,沁入血肉。初中的时候,爸爸的工作似乎比以前更累了
小孩子都是单纯的一塌糊涂,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很多女生在课间都围着我转,而一些男生总要找我干架。我不在乎,而且我从不跟任何人打架,因为我谁也打不过;我也不跟老师告状,因为告状之后我会被揍得更惨。班里总是有三个男生天天要找我干架,原因就是他们当中的老大喜欢的女孩子天天围着我转。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叫花朵儿的女生。花是香的,可我觉得她是臭的。在放学的路上他们天天都会跟在我身后面走一段,伺机揍我一顿,可惜到了小学毕业他们也没有得手。从此我又练就出了新的特长,那就是跑得快。
十年,我与那段往事再无交集。我甚至忘记了一些小学老师的样子,却依旧记得那三个男同学的音容相貌,感谢他们,让我最后两年的放学之路充满了悬念与欢乐。初中教室的第一堂课,我发现我的同桌竟然是花朵儿。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将鼻子凑到她身上,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抬起头,看到她对我灿烂的笑,我尴尬的抽动了下嘴角。她还是臭的。
现在想想,初中三年,已经让我在无形中迷上了花朵儿的味道。可惜我现在才明白这一点。我关起记忆的匣子,起床,准备赶今天最早的高铁回家。顺便再回去看看花朵儿和她爸妈,虽然没能成为他们的女婿,但她爸妈都把我当半个儿子看。我拉着行李箱,提着在广州买的特产,匆匆忙忙踏上了返乡之路,明天是清明三天法定假日,我又求着跟几个同事调了几天班,这才凑成了一个清明黄金周。
八小时的高铁,让我尝饱了窗外流动的风景。从南到北,从拥挤聒噪到不见人烟,从伪装到释放。毕业不到一年,就有大学同学创业成功的,走进婚姻的,升级当爹的,当然大多数都是像我一样没车没房没事业没爱情在平凡打拼的。我曾是理想最大的那一个,最后却成了最平凡的一员。虽然才毕业不满一年,我却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所有抱负。在进这家公司之前的半年中,我曾收到了五家公司的辞退通知,原因都是我未能在一个月的实习期期间表现出良好的销售员素质。
看来我天生不适合干销售,但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一行,不就是为了赚钱,用金钱来跟同学、跟亲戚证明我活得很成功?赚钱竟然成了我生活的全部目的和动力,成了人活在世上等级划分的标准。想到这里,我不禁苦笑了两声。旁边座位的一个胖大姐悄悄侧着脑袋瞄了我一眼,我不自然的干咳了咳,假装刚刚睡醒。有好的文笔和表现力自然跟看书脱不了关系。我从小看的书没有1000本,怎么说都有900本了,到了什么情节就得有什么表情,这一点我谙熟于胸。
近乡情怯。2018年的大年夜我没有回家,而是主动申请在公司加班。一是对爸妈对我工作地点指指点点的抗议;二是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气盛。我视工作如生命,我为公司做贡献,我不升职加薪还能是谁?老板不器重我还能是谁?可现实又将我的一颗火热的心浇灭:我想在清明节之后再请假四天,结果上面未批准,原因是公司业务人手不够,任何假都不准。我愿意扣4天的缺勤奖和整个月的全勤奖,公司仍然不放我走。我第一次看到了生活所展现出的不近人情。
清明时节雨,路人魂匆匆。距离家乡还有两站,天上的阴雨就开始绵绵地落下。我费力的打开抱在怀里的旅行包,将手伸进包里,摸索着。我歪着身子,头向着车顶,皱着眉,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胖大姐再一次撇着眼睛看向我。我独居时养成的缓解孤独的面带表情的自言自语,却成了他人无法理解的怪异举动。“哈,终于找到了。”我掏出雨伞,尴尬地在胖大姐面前晃了晃。
爸妈又来车站接我来了。从大学开始,每次跟他们说不要来接我,我一个大男子汉,多难为情。他们每次都点点头说好好好,下次回家保准还来接我。我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产物。一个“独”字将我们这代人定格。在我看来,爸妈护着我、溺爱我,是怕我死、怕自己老无所依。“过马路小心、陌生人给的烟不能抽、千万不要借高利贷、有事立马打给我们!”而且每次叮嘱都会增加新的内容,这跟他们经常看“第一时间”“新闻六十分”之类的有很大关系。
大学期间,我低调了很多,一直在抽空兼职,为找一个好工作打好基础,提前融入社会。即便这样还是有一个室友要找我干架。因为我是宿舍长,他经常不讲究卫生,臭袜子扔的到处是,还爱打游戏,吃的食品包装袋从来都不及时扔,堆在桌子上,一放就是几天,直到苍蝇来结伴光顾。我总是提醒他要注意卫生,他不听。我说的多了,我烦,他更烦,所以他就要来找我干架。他随手把桌子上刚脱的臭袜子扔到我脸上,龇着牙,面目狰狞,还用手指着我,“独苗了不起啊?!就你爱干净是吧,显摆啥啊臭显摆!”
我不知道这跟我是独苗有什么关系。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偷偷的移步到了靠近门的地方。我爱和平,不干架。他是广西人,老大,下面四个弟妹。他没有独享过父母的爱,他说过他羡慕独苗,而我却想拥有兄弟姐妹陪伴与分享的幸福。我的大学同学来自农村的居多,农村的孩子基本上都门丁兴旺。我从此再也没有受到他的威胁,因为我提出主动了帮他收拾垃圾的请求。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懦弱,反而觉得自己智慧过人。
“爸妈,你们先回,我顺路去看看花朵儿,我也一年多没见她了。”我背上旅行包,撑起伞,把行李箱和特产递给爸妈,让他们帮忙拿回家。老妈赶紧从包里拿出一袋面包和酸奶,塞给我,“你这坐车过去还要二十分钟呢,拿着车上吃,路上不要玩手机,看着路,宁停一分不抢一秒啊……”“知道了妈,都说多少遍了。”“好好好,妈不说了,记到心里啊,走路看着路……”我赶紧朝他们挥了挥手,往车站跑去。“慢点走啊,怎么还跑起来了……”我知道爸妈的两双眼睛还在盯着我。我跑得更快了。
坐上车,我把伞放在脚下,把面包酸奶一股脑塞进包里。马上要去见花朵儿了,我的心跳加快了些。虽然我每年放假都会去见她,可每次我都会紧张,大概我是很喜欢她的吧。我又拿出了钥匙链,一个呆萌的大熊猫公仔。这是初三毕业花朵送给我的,她说她要去外地上高中让我不要忘记她。“我又怎么会忘记你呢?”也不知道她跟老师说了什么,不论每周座位怎么变,我们都是同桌。我们可是三年同桌的革命友谊啊。我捧着有点磨掉颜色的钥匙链,像捧着花朵儿一样小心。
“大家做好热身,马上要进行800米测试。告诉你们,这是中考的一项内容,还包括跳远、扔铅球……”体育老师对着站在操场中心的我们,说地激情昂扬。我们初三(八)班40人,站在烈日下,动都不敢动,活像动物园里面一只只面对皮鞭的劣种猴。中学时代的我们依旧害怕老师,且把老师的话当作圣旨。我是跑的最快的,也是跳远最远的。花朵儿总是在人群中时隐时现,马尾辫还总是甩来甩去。但我每次都能在人群中发现她,可能不是通过眼睛,而是味道。
我早早冲破终点的红线,在操场中间往回走去找花朵儿。每次她都会朝我挥挥手,然后对我开心的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原因,花朵儿总是在这个时候放慢脚步,不慌不忙的跑完最后一圈。她成了操场的女王,所有人都在注目着她,也包括我。花朵儿体育成绩倒数第一,这与她学业对比鲜明。那时候学校每次月考都会排名,而且昭告天下。花朵儿总是第一个上台领奖状,而我总是第二名。但她从不骄傲,也不爱说话,只是笑。到现在,我仍然清晰记得她那不怎么整齐的白白的牙齿、没有血色的圆鼓鼓的苹果肌和单眼皮并眼角上扬的水灵灵的眼睛。
窗外的雨越下越绵软。突然耳边“砰——”的一声闷响,我和旁边的人都往前飞了出去,“完了……”刚刚说完,我就昏了过去。在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听到了周围人群的一片聒噪,感觉到了我被抬上支架。我像是梦魇了一样,挣扎着想醒来,可是无能为力。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就听到了爸妈的声音,我还闻到了花朵儿的气味。花朵儿也来陪我了。我在梦里拼命摸索着花朵儿的手,那一双肉肉的小手。我什么都摸不到,我也什么都看不到。
我醒了,看见爸妈坐在床边泪眼巴巴的看着我。由于脑震荡,我昏迷了16个小时。我其实一点都不害怕,因为这是我第三次由于脑震荡住院。“我的包呢,还有钥匙链,爸妈,你们帮我拿回来了吗?”当人长大之后,其实内心里都还住着一个小孩子。我们会把信物当作给你信物的人一样爱护,物在人活,物亡心死。“你爸爸知道这钥匙链是你的宝贝,一直放在身边的……他也非要到车上去找,车上的柴油漏的到处是,警察拦着我们,你爸爸怎么说都要上去找……”“你看你,跟儿子说这些干嘛。”老爸赶紧打断老妈。
我跟花朵儿的诀别是在初三的最后一堂课上。那天花朵儿很漂亮,像一朵水仙。因为我家每年过年都会养两头水仙花,我只知道水仙,也只喜欢水仙。欣长的脖子,白字的公主裙印着彩虹星球的刺绣,大红色的皮凉鞋,露出像小蒜瓣一样的脚趾头。照片会褪色,但我通过眼睛珍藏的记忆永远不会。我们相互学业督促,我们相互单纯欢喜。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花朵儿的父母,但她的父母已经听他们的女儿说了无数次的我。他们跟我的爸妈不一样。他们眉眼低垂,一副丧气相,也是不说话。我曾经对花朵儿说过,我希望高中还能一起同桌,而她却笑而不语。他们仨走了,我一路跟在他们后面,看着他们仨坐上出租车,看着车子越来越小,看着周围只剩我一个人。我当时还偷偷记住了车牌号,傻傻的我以为只要找到了车,就一定能再见到花朵儿。
我如愿进入重点高中,写着自己的文章,做着自己的青春梦。那时候的生活很简单,我还遇到了像花朵儿一样漂亮的同学,但都没有花朵儿的气味。那时候操场依旧是我的天下,我开始进入了青春期。我总是假装高冷,变得谁都不爱搭理。每次放学回家,进门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看漫画。中午吃过饭后一小时,我总喜欢到操场打球,然后直接去上课。那天中午出门前我的眼皮一直在跳,事后才知道,有时候人的预感就是这么邪乎。高二下半学期3月份的中午,我依旧在操场打球,突然有几个隔壁班的混混让我赶紧滚远点,这场地以后他们包了。那时候傲骄的我,根本受不了威胁,我人生中第一次主动要找别人干架。
我像狗一样被一群人踢来踢去。我发了疯了似的还击,我以为自己是superman,我以为自己能以一敌多,我以为胜利一定属于正义的一方。虽然我拼劲全身力气,着了魔一样挥舞着我并不强壮的手臂,但我还是输了,输得很惨。这场比武以我被砖头拍中脑袋晕倒在地而结束。这群小混混仓皇逃离,我平仰在水泥地上。那是第一次我体会到别人口中的梦魇的魔力,我大脑无比清醒,身体却如烂石沉入江底。火热的太阳晒得我眼皮发烫,满眼的透明的红色裹挟着我的眼球,催我睡去。
我又梦到了花朵儿。她向我挥手,说时间来不及了,得马上走了,要我好好学习,将来教她一直想学的计算机。当我睁开眼,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床上,头上已经缠上了绷带。脑震荡,颅内出血,我差点成为植物人。老妈申请内部待岗,老爸则请了假15天的年假,都在家寸步不离的看着我。昏迷第三天,醒过来的我做了一系列检查之后从医院转回了家里调养。醒来之后,我的两个眼皮又跳了。我心神惶惶,不知道还有什么事会发生。
老妈坚决中药治疗,她怕坏了我的脑子、毁了我的高考和人生。那一天,老妈第一次在家熬起了中药。现在想想,妈妈的分量抵过天、抵过地,妈妈这个词融化了所有的悲哀。就在睡梦中,我闻到了花朵儿的气味,花朵儿来了!她回来看我了!突然一只手牵住了我,我急忙挣扎着睁开双眼,哦,原来是老妈。“药熬好了,快点趁热喝了,我的宝贝儿子。”
没错,这就是花朵儿的味道,中药的味道。这股味道从小学到中学从未改变,我一直在想这是花朵儿天生的气味融进了中药,还是中药融入了花朵儿的身体?我不知道答案,且恐怕再也无从知道答案。这次出事后,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有几个同学还来家里看了看我。其实我跟这些同学并不熟,他们只是学生代表。我努力让自己保持微笑,不让别人认为我是一个不懂感恩的混蛋。其实微笑和跪拜不是我感激别人的方式,我只会在他人焦急困难时献出全部力量。人人都喜欢表面的感恩戴德,越感激涕零越被认为懂得感恩;人人都喜欢体验赐福别人的救世主的高高在上。不论狭隘与否,高中的我讨厌一切虚假与伪装。
我的中药史长达三年之久,从高中的老妈现煮的中药,到大学时期的中成药,也养成了我烟酒不沾的习惯。出事之前,我立志考清华,立志成为国之栋梁;出事之后,我开始思考人生,开始写人生的故事。现在的我躺在医院病床上,回想着6年前的故事。人大概都是这样,当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经历了同样的事,我们就会将它们对比,看人生的游戏将我们如何捉弄。
我睁开眼睛,病床边上又多了两个人,是花朵儿的爸妈。他们这两年也老了很多,眉眼依旧低垂,又多了两分对生活的妥协。他们近两年新创办的网站也在日益成熟。大家一起聊了很久,都说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为没什么大碍,准备明天出院回家。“噔噔噔”高跟鞋的声音在医院格外刺耳,病房突然安静下来,大家都在等待这个走廊里神秘嘉宾走远或者走进。出乎意料,一张熟悉的面容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大学前女友。“小美,你怎么来了?”我满脸狐疑。这大老远的,从小乡村倒车两小时过来在加三小时高铁,再到医院一两个小时,舒小美真不怕折腾。
我妈妈看见舒小美,一下子眉开眼笑起来,拉住她的手,说“我告诉小美的”。大学刚开学我就追到了小美。我们在学生会文艺部共事,她是医学院中药学专业,她身上有花朵儿的味道。我每年暑假都会带她回我家玩几天,从此我妈就认准了她。舒小美很漂亮,人也很善良。那我们为什么分手呢,既不是三观不合,也不是感情泯灭,而是受不了人生目标的巨大差异。她铁了心要回农村家乡工作,为贫困的家乡贡献力量,而我想去大城市,在一片繁华与机遇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我看着小美,近一年多的分离,让我从痛苦到平静,而现在她又掀起我内心的波澜。我知道我妈想方设法想让我们复合,小美也竟然同意大老远跑过来。小美笑了笑,温柔地说“真的吓死我了,还好没什么大事”。说完又跟四个父母热情的打了招呼,大家都见了很多次了,关系也非常好。我很爱小美,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份感情包含了几分对花朵儿的那份没有机会表达的爱。
高考一结束的第二天,爸妈突然跟我说花朵儿一家一年前就回来了。花朵儿父母联系上了我爸妈,说能不能两家见见,吃个饭。我妈表情严肃地说“怕耽误你高考,他们一家也一直邀请我们过去,这一年,我跟你爸爸也经常就去他们家看看,明天你跟我们一起去吧”。“一年前就回来了,妈你可真行,怎么不早告诉我啊!”我埋怨着,“花朵儿回来了也没来我家找我啊”。老妈的表情有些奇怪,欲言又止,最后挤出一句话,“明天去朵儿家。”对于明天我充满期待,不知道花朵儿的长大样子我还能不能认出来。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转了两趟公交车,来到了花朵儿家。这是新家,在山脚下。我们还没走进,就看到花朵儿父母在门口一动不动的站着等着我们,消瘦的脸上都挂着真诚的笑。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忍不住想进屋去找花朵儿,“叔叔阿姨,朵儿在屋里是吧,我去找她说说话……”“余东啊,朵儿在山上呢,我们现在带你过去找她吧……”朵儿妈妈轻柔浅笑地说。朵儿在山上写生吗?我们一行人开始往山上走,朵儿爸爸开口了“余东啊,一年前我们就搬来了,因为朵儿说想埋在家乡。她说这里有她全部的人生,有她全部的快乐,以及所有的朋友……初三那年她的病又恶化了,我们想带她去大城市住,那里医疗水平啊都先进。可她非要在这里读完初中,可能她也有预感吧,这种病治不好,只有慢慢看它恶化。苦了这孩子,从小就喝中药,到死前还都在医院,也从不说疼啊、苦啊……”。
其实从老妈的表情中,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我不敢瞎想,我相信我爱的人一定都是好好的生活着。现在,我的腿连一步都抬不起来了,我脊柱发冷,感觉自己会随时倒下。我也突然明白2010年3月24日,那天我被拍晕在田径场上,而花朵儿从此闭上了双眼。我相信这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从那天起,我开始代替花朵儿喝中药,代替她感受世界。我抬起头,看见了花朵儿的墓地。一年多了,这里的小草都郁郁青青的长起来,几朵玫瑰娇艳欲滴。我慢慢蹲下来,你知道吗朵儿,当你坐上车走的时候我都想好了,我长大是要娶你的,我都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呢,我一定会找到你。
人的生命为什么如此脆弱,为什么一定要有生老病死?人其实什么都改变不了,世界到头来一定会回归宇宙。我征得了朵儿父母的同意,将钥匙链埋在了墓地边上的土地。我无法面对死亡,我落荒而逃。熙熙攘攘的大街,又有多少人不惧怕死亡。其实我们并不是惧怕死去,而是惧怕死去时的痛苦和死后的未知。天将黑,我又独自一人折回墓地。我不怕鬼,因为我连人都不怕。我往花朵儿旁边一躺,仰头看着天。
“嘿,花朵儿,你说天为什么总是灰白的?”我躺在学校后山坡的草地上,转头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看书的花朵儿。“书中说天都是蓝的呢。爸爸说我们这里是煤城,有好多好多大烟囱,都往上冒着灰色的烟。天都被熏变了色。余东,将来你能把天变成蓝色吗?好想每次一抬头就能看到一片蔚蓝。”花朵儿放下了书,充满期待的看着我。“我答应你,花朵儿,你等着看吧。”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我一直以为我生来伟大,且天赋异禀。我有优异的成绩、满头自来的卷发、厚大的耳垂和尿出十米的能力。年轻时总以为自己能干大事,这么多年来才发现自己一事无成。
大学毕业我就去了大城市。我想信守诺言,但我发现仅凭借一己之力回去发展衰败的城市,是多么的自不量力。我可能既照亮不了城市,还得承受个人失败的嘲弄与别人口中的是非。越长大,我越害怕别人的眼光和议论;越长大,我越渴求金钱与物质的满足;越长大,我越害怕未来而变得失去生活的激情、害怕挑战。欲望多了,人就开始痛苦。因为美好期望与残酷现实的差距,让我们开始变得自卑。
夜幕降临,我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我又匆匆挖出钥匙链。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假装潇洒的埋下所有回忆,反而我越是想放下,回忆越是清晰。回忆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人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一会儿伤心欲绝,一会儿又欢天喜地。我曾在书中看过这样一句话,让往事随风,那便是它的意义。十年后,我才终于参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没有人的伤心能比过花朵儿的父母。花朵儿也是政策下的产物。那时候政策严格,企业职工如果被发现生了二胎,立马革职罚款。这是法律和人性的双面约束,几乎所有人都不敢越过红线,因为怕丢了饭碗;因为普通的工薪阶层都是中央领导的忠实拥护者。从墓地回来,在饭桌上我才看清楚朵儿的父母已经被折磨的没有的了人样。四十出头的年纪,却失去了中年人宽厚的背膀,取而代之的是消瘦、妥协和苦笑。我无法想象他们这么多年都陪着女儿经历了怎样的苦难,以及承受多大的失去独女的切肤之痛。
“小东啊,朵儿生前几乎每天都跟我们谈论你呢,说你从小学就是大才子,那文笔可好的不得了……说你们经常在一起讨论算术题呢,每次晚饭的时候,她总是开心的说好多好多在学校发生的事,说你们的体育课,美术课和音乐课,谢谢你总是陪着她……她从小就喝中药,别人都不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她特别努力的学习……”朵儿母亲努力对我挤出微笑,却不知道我都心里早已溃堤成河。上学的时候,我总是觉得花朵儿不会大喜大悲,做什么都静静的。我们都曾相互鼓励,约好将来一起考上清华大学。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没有考进清华。在我到武汉大学之前,我又去看望了朵儿父母。他们已经辞去了所有工作,在家办起了网站。网站是让他们的侄子做的,网站的名称就叫做“失独互助之家”,专门面向我家乡的失独父母。从这开始,我第一次看见他们的笑容不再是苦笑,嘴唇有了丝丝血色。我选择了计算机专业,这是唯一一件我做了我所允诺她的事。“叔叔阿姨,以后等我学到了知识,网站维护我也来出一份力……以后我每年回来就来家里坐坐。”我不再是那个高冷的叛逆少年,我开始体会人间冷暖。
舒小美是我的初恋,而我和花朵儿是年少时的青梅竹马。初恋的滋味怎么说呢,既有繁衍的冲动,又有爱慕的迷恋。大学的天空是蓝色的,蔚蓝幽静。我总是想和舒小美呆在一起。食堂、操场、自习室、图书馆、超市、商场等等地方,都留下了我们并行的足迹。我不再写文章,一个字都不再写。因为几乎所有事我都会用嘴巴倾诉,讲给小美一个人听。兼职也是我一个人的选择,小美很反对。她说大学生还应该以学业为重,扎实专业基础。一提到这件事我们就会不可避免的争吵。我只觉得书本上的知识已经多学无益,不如早点出去接触社会、挣点外快的好。
小美不重金钱又很有抱负,竟让我有点嫉妒她。因为我曾想过成为中国脊梁,现在却不敢跟任何人提起我儿时的梦想。那是的我既害怕提到梦想,也见不得别人拥有梦想。我努力忘记曾经对花朵儿的许诺,但那些话越像是刀子刻在了我的心上。“发什么呆啊”小美笑嘻嘻的走到我边上,“阿姨说你出车祸了,吓得我连加班费都不要了,赶紧过来看你”小美说得轻描淡写,但我看出了她一路过来时的恐慌。她抿了抿干得发白的嘴唇,齐耳短发也失去了往日的一丝不苟。
隔壁床的大妈躺在床上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大妈床边空无一人,她突然开口了,“我说小伙子,这是你女朋友吧,真漂亮。你们这两家人真幸福……”。我一时语塞,只是傻傻的笑。小美、爸妈和朵儿父母也应和着笑了起来。朵儿妈自从失去了朵儿,就总是想找到同命相怜的人共诉哀情,她细声细语地问“大婶,怎么也没有人陪着您啊?”大妈豪爽地大笑了几声,“我老伴几年前先走了,儿子媳妇在国外的大公司工作……他们可孝顺咧,隔一阵子就会寄给我大包小包的东西……我就做了个小手术,没告诉他们,省的他们担心,还大老远跑回来……”。
在别人眼中我们总是努力假装幸福,家庭美满,母慈子孝。拙劣的伪装,早已露馅,在生活的舞台,人都是差劲的演员。朵儿父母也已经把小美当成了自己的女儿,所有人都在责备我,责备我辜负了好女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对一切都不再充满激情。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外寄人篱下地打拼,我不知道结婚的意义,我甚至开始怀疑我的人生。
我们一起给花朵儿扫了墓,还来了几位朵儿爸妈在网上结识的同城同命人。我们的皮肤日渐松弛,而朵儿墓上的青草却越发葱郁。明天我和爸妈将启程前往我爷爷的老家,去为他上三炷香。小美很识相,坚决回绝了老妈的相邀。走之前的晚上,我们走到了来过很多次的家附近的三角花园散步。“我们……还有可能吗?”小美爱我,这一点我从来不敢否认。但我还爱她吗,我能给她想要的吗?“我……可能给不了你要的幸福。”我害怕一切超出我能力的抉择。“……我明天就走,你好好养伤,别再受伤了……”小美表情淡然,像是早已知道了结果。难过之情又一次翻江倒海,但同时,我心里又像是放下了一块石头。十年之后,我依旧会回忆那晚的月色,因为那时年少的我,并不懂得呵护一颗纯粹的心,珍惜一段青涩的情。那是岁月对我的磨练,也是对我青春的见证。
送小美回到宾馆,我一个人又回到了三角花园,此时这里已经空无一人,寂静而清冷,只有虫鸣,只有偶尔驶过的汽车带起的飞扬尘土。我抬头望天,想到明天的祭拜,心中阵阵发紧。我的爷爷死在了地下三千米的地方,那是黑暗、狭小的巷道,仅仅靠着头灯发出微弱的灯光照亮前方的路。我时常梦到这个场景,爷爷在黑暗中摸索,突然巷道塌了,头灯灭了,爷爷的脸变成了爸爸的脸,我惊吓着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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