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司法大臣沈家本完成《民律草案》。



1956年9月,八大召开,提出了健全法制的要求,民法典立法进入快车道。三个月后,研究室小组以苏俄的框架为蓝本,编纂出第一版民法典,初稿累计525条。
第二版:


1985年,《民法通则》呼之欲出的时候,有一股风从香江南岸的广州吹到北京。
1999年10月,《物权法专家建议稿》出炉。
2006年10月,《物权法》终于走到六审,常委会在正文中加入了「根据宪_法,制定本法」,解决之前「违*宪」的争议。
次年3月,这部累经7审、历时13年的「反动权威」,终于通过。拥有了这部九死一生的《物权法》
2014年10月,《民法典》再次被提上议程。第五版和第四版之间,又隔了十五年,这是中国加入WTO后翻天覆地的15年。
《民法典》此番出台,是一段跌宕起伏的结束,也注定是另一场风云际会的开始。回看过去百余年的历史,这不过都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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