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应该感”来自父母、长辈的教训、惩罚、强求甚至苛求,来自父母、长辈对儿童的不理解、不宽容和不尊重。
心理学家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神经症与人格障碍”一节中,对神经症患者做过这样一些描述:神经症患者常常把“我应该”、“我不应该”挂在嘴边,弄得自己疲惫不堪,内心充满内疚感,不管做任何事,他们都觉得不及他人,他们缺少勇气和个性。
许又新教授在《心理治疗基础》一书中,以“应该之暴虐”为题写了“应该感”对神经症患者的禁锢。许教授在文中写到:
神经症病人通常是“应该感”强烈的人,霍妮(K. Horney)称为“应该之暴虐(tyranny of shoulds )”者。这种人的整个心灵处于“应该”的暴虐统治之下,看事情、想问题、考虑行动、总是从“我应该”或“我不应该”出发,而很少从“我喜欢”“我愿意”“我要”出发。
(许又新《心理治疗基础》第27页)
神经症患者这种强烈的“应该感”由何而来?许又新教授写到:
追起根来,强烈的“应该感”来自父母、长辈的教训、惩罚、强求甚至苛求,来自父母、长辈对儿童的不理解、不宽容和不尊重。惩罚的内化,便是我“应该”,因为一旦出现“不应该”的念头,便感到有受惩罚的危险。
这种“应该感”的形成与危害,罗杰斯“价值的条件化”理论也能说明。罗杰斯认为:个体在生命早期就存在着对于来自他人的积极评价的需要,即关怀和尊重的需要。当一个人的行为得到别人的好评,被别人赞赏时,这种需要等到满足,人会感到自尊。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这种需要的满足常常取决于别人。比如,父母总是根据孩子的行为是否符合自己的价值标准来决定能否给予孩子关怀和尊重,也就是说父母的这种尊重的积极的评价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孩子的行为是否符合自己的价值标准。孩子为了讨得父母的喜欢就不再做自己喜欢的事,而是把父母的价值观念内化。当内化了的他人价值观念与内心真实意愿相矛盾时,个体会不惜违背内心的真实意愿以获得他人的好评,导致自我概念扭曲,从而产生抑郁、焦虑等情绪。
可见,神经症患者是“应该之暴虐”的“受虐”者,为人父母者却常常是“应该之暴虐”的“施虐”者。
心理学家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一书中,反复强调为人父母的责任。派克写到:父母的爱,决定着家庭教育的优劣。充满爱的家庭教育带来幸运;缺乏爱的教育只能导致不幸。富有爱心的家长,善于审视孩子的需要,并做出理性的判断。
为人父母的我们,要真正了解孩子的需要,充分满足孩子被关怀、尊重和赞赏的需要,不轻易以自己的价值标准作为奖惩标准,避免成为“应该之暴虐”的“施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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