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即地狱”。
当我们听闻这些性侵事件后,我认为我们首先应该清楚并庆幸自己不是当事人。我们之所以能够站在这里冷眼或激愤的发表见解,是因为我们并未身处其中,作为受害或施害的任一方。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不能掌握整件事的前因后果,细枝末节,也因此不能明白为什么有着众人拥mai的“公益先锋”、“无冕之王的知名媒体人”在当时的情景下多么不能自已,以及受害者前后的艰辛的心路历程。
其次,我们应该清醒,作为事外之人我们能做的。我们接触到事件信息的时候,低吼:难道真的(要)有千千万万的“房思琪”?或者低语:这些受害者确实太天真或者不够洁身自好。这些确实使整个事件成为热点,引发关注,提示社会警醒。但也许我们能做的更多,而不止步于言论的力量,或者导致言论的力量泛滥。其势大,而其成微。
最后,我们可以选择。要么成为战士,用合理可行的方式帮助受害者,治疗创伤,为后来人建立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机制,提高社会全体的性保护意识;或者,退一步,成为吸取了教训或者能量的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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