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罗辑思维关于“免死”的话题,听之前我还是比较好奇的,以为自己能听到什么能让我眼前一亮的理论,结果是大失所望。
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很多人认为,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里,一定是免除死刑的,因此我们如果要向高度文明社会靠拢,也应该免除死刑。
这句话的前半段我是同意的,想象一下,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里,人们的思想高度升华,即使是犯罪,也是因为理念的不同,以及处理问题的方法的选择问题,而不是因为个人的肮脏的、低俗的、变态的欲望,那么免死的产生我觉得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因此它的确可以作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的标志。
但是如果认为我们应该通过免死这种方法来向高度文明的社会靠拢,那就很扯淡了。记得我小时候很崇拜爱因斯坦,那时候我从某些花边新闻里得知,爱因斯坦此人不修边幅,于是也开始模仿他不修边幅。我的模仿很成功,但是最终,爱因斯坦还是那个不修边幅的爱因斯坦,我却成了一个不修边幅的屌丝。
所以说,想要通过所谓的“免死”来向高度文明社会靠拢,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因为“免死”是社会进入高度文明后产生的结果,而不是达成高度文明社会的途径。因果关系都弄错了,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
现在的某些人,有着一些阴暗的小心思,其实社会是不是高度文明他们并不是特别在乎,但是“免死”这项福利他们却是非常看重的,因此拼命鼓吹。又有一些人,自诩为比普通人更加文明,更加高等的人,认为“免死”既然是高度文明社会的特征,那么支持免死自然就是带有高度文明社会特征的人了。他们用这种方法把自己与普通人分割开来,洋洋自得,孤芳自赏。然而,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证明了我们这个社会还远没有到达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不认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的人其思想境界会如此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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