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隗信凯)
我和小雪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那片没有生机的绿茵操场,这是我最后一次约她到那里跑步,没跑到两圈她就受不来了,我和她自从高中毕业已经四年没有见面了,看着她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气喘吁吁,她憔悴了许多。
我不知道她这四年经历了些什么,她变了,她没有了俏皮的马尾而是一头散发,曾经和她跑步时,最喜欢看她来回摆动的马尾了,多么的张扬,多么的灵动,充满着活力。现在才跑到两圈就要停下来走走,她可是我们高中唯一一个拿过市级田径比赛的冠军啊,看到这一幕,我很是心酸,岁月改变了她。
七年前我和小雪都还是高一新生,在开学报名的时候才知道有个叫林雪的女孩和我是同一个班,她并不出众,只是身上一股乡土气息和我这个一样从农村上来的农家子弟很相像,她有一个高高悬起的马尾辫,大概从那时开始,我就对她的马尾辫有了好奇心。
她有着一双俏人的大眼睛,透过她的眼睛就可以看到她纯净的内心。皮肤不白,是一个典型的农家子女,显然看出她在家里是做家务的,但走起路来,又有着骨子里的优雅,让你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相信一切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如果当初不见,日后肯定会化作思念,缠绕着你一生。
我和她都是从农村上来的,有着相似的童年经历,沾染着黄土地的乡土气息,自然就亲近了一些,我们一起谈论着老一代的话题,一起想象着自己的未来,我们无话不谈,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她喜欢锻炼跑步,我也就陪着她锻炼跑步,每次我都在她身后,她总以为我跑不过她,她哪里知道,我钟情于她的灵动的小辫子呢。
她成绩很优秀,班里前三,这也是她理应获得的成绩,她整天除了锻炼就是学习,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除了我陪她跑步,有什么开心的事向我分享,难过的事向我倾诉之外,她的其他事情我知道很少。
她有的时候,莫名其妙就喜欢给我起外号,第一次她叫我小凯,之后她又想了想,摇摇头,不好,又换成了小鬼,我的名字混有一个鬼字,她以后就这样叫我了,我不服气,也给她起了个外号小雪,原因也都差不多,我和她以后就这样称呼了。
“小鬼,我跑步很厉害吧,你都不是我的对手。”她很开心。
“是呀,小雪以后可是要拿市级冠军的人呐。”我顺势夸着她。
我很喜欢这个外号,我想她也喜欢我叫她小雪吧,她很自信,她喜欢笑,这我知道的,我喜欢逗她笑。
高二那年,市举办了一个田径比赛,全市高中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她想参加,我陪了她一起参加。比赛前我们约定谁要是输了比赛,就对对方说一个自己的秘密。
比赛那天,我们喊了一声加油之后就各自去了比赛场地,我和她都是抱着重在参与的态度去的,没想到她真的赢了,而且还拿了个全市冠军,她更加得意了,她喜欢在我面前炫耀,而且只在我面前。
“小鬼,你输了哦,你的秘密呢。”她翘起脚后跟,在我面前来回晃动,得意洋洋。
“这个,——这个嘛…以后再告诉你,走,我请你喝汽水。”我岔开了话题,我很想趁她开心对她说我喜欢她的,但还是停下来了,没有说出口,我和她现在挺好的,以后吧。
她如含苞待放的花儿一样,一下子绽开了,她顿时在全校有了名气,大家都知道有个叫林雪的女孩拿了个全市冠军。
她活跃了,她不再只和我一个人说话,跑步的时候也多了一些其他人的身影,我还是在她身后,看着她和别人奔跑着,说笑着。
也许是从这个时候,她变了吧,有的时候,她会自己一个人跑出教室,很久才回来。
曾经有人说,因为她和你熟,所以有时不搭理你,也觉得没有事。因为熟一切都好说。
也有人说,人出名了就会享受出名的状态,很少有人会静下来思索内心。
我还是在原地等候,而她却超出了我一大截。
有一天傍晚,夕阳把校园映的通红,淡红色云朵把大地染的更红了,多么的凄美啊。
她一个人默默地来到了莲花桥,这是我们学校比较有名的一座桥了,小雪这时候去那里干嘛呢,她之前从来没有去过呀,我就要走近去问她。
这时候一个英俊,文艺的男孩来到了桥上牵住了她的手,他们一起指着远处的荷花,微笑着,夕阳把他们的脸映的通红,看着他俩遐长的背影,我似乎明白了一切。
我顿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懵了,站立在原地,一片恍惚的感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之前怎么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她之前除了和我一起玩没有看见其他男孩啊,我心里胡乱地想着,久久都停不下来。
我一个人回到了教室,一言不语,呆做了很久。
她回来了,像往常一样回来的很迟,很迟。
“小鬼,想什么呢,以后我要好好学习了,就不跑步了哈。”她内心是开心的,我知道她想更多时间和他在一起。
“哦哦”我随便应了一下。我不想再多说些什么了,我的心凋零了,拾不起来了。
就像一颗星宿从天空滑过,人们只看见了它一闪而过的美丽,却琢磨不着它的去向和它的来处。而我只看见了她的美丽,却琢磨不着她的心。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孩是校长的儿子,成绩优秀,英俊文艺,是很多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小雪怪不得会喜欢他。
从那开始,我就和小雪的谈话就很少了,平时也说不上几句话,去食堂吃饭的路上见到他俩,我会刻意的回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我和她关系慢慢的淡了,她开心的事不再和我分享,伤心的时候就自己默默哭泣,有多少次我真想上去问问她怎么了,我却没有勇气。
我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他俩在莲花桥上手牵着手,看着蜻蜓点水,有着荷香萦绕,恰有几分浪漫,我站在楼上看着他们出神,与卞之琳的《断章》里的情景颇为相似了。
爱情真的需要时间的考验,这句话是没错的,也许有的人的爱恋只限于当初,那种朦胧的体验过后就不那么爱了,也许世间的所有男男女女都要经历这些吧。
他俩最终也没能逃脱这条爱情定律,像大多的男男女女一样,越不了当初这座墙,在这堵墙边徘徊时,一不小心就走散了。
她和她的男朋友关系也慢慢变得不好了,遇到一点小事都要吵很久,校长的儿子嘛,自然做什么事都不肯让步,而小雪天生性格倔强,就这样,每次吵完之后,小雪都大哭一场,而所有的这些我看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一个下雨天,雨点把荷叶打的低下了头,我在寝室的窗前望着那片伤心的荷叶,突然她冒着雨跑到了莲花桥,抹着眼泪,哭泣着,她男朋友在身后打着一把伞,慢悠悠地走了过来,停在了桥头。而小雪站立在桥上,任偌大的雨点打在满是泪痕的脸庞,看到这一幕她更加伤心了,我已分不清在她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滴,蓬乱的头发被雨水给打湿了,紧紧地贴在两颊,雨水顺着发髻留下,一滴一滴狠狠地拍打着地面。她转过了头朝向了他。
“你给我听好了,我喜欢你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一件事,你走吧,以后我不想再看见你。”她哭的很厉害,我就这样在窗前看着她,很心疼。
“好吧,既然你真想这样,那就分手吧,我俩这样纠缠下去对谁都不好,你当初就不该喜欢我,现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你了。”他抖了抖腿,一点也不在意。我真想就这样下去打他,校长儿子就了不起,小雪是真心喜欢你的呀。
“你走,你个王八蛋”声音很大,捂住耳朵我都能听得见。
雨下的更大了,不知不觉我的衬衫也被窗外的雨水溅湿了。我扭过了头,坐在床上沉默了很久。
之后那几天,她就像失了魂似的,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
上课时她开始发呆,有的时候坐在座位上莫名的就哭了,老师们都不知道她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而关于她的一切,我都非常清楚的了解。
“如果我比他先对你表白,你会答应我吗?”我来到她面前,小声地问着她。
“不会,我会依然爱他。”她说话的语气很硬。
“难道你的心里就没有过一丁点的我吗?”
“没有,从来没有过。”
我从这时才明白,我之前所做的事都是没有意义的,在她眼里,这只是一阵风,她有了一丝凉凉的感觉,却没有进入她的心,我离开了,也没有和她多说些什么,那些语言就足够了,足够让我默默转身,从此再没有提及过此事。
过了一段时间,她好了一点,但她确很少与人说话了,只是三言两语,便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我自此也没有话和她说起,在去食堂的路上看见了她,会朝她那看几眼,又继续着自己的路。
就保持着这样,一直到了高中毕业,我只知道她考了一个二本,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上了大学,而我舍不得这片乡土就留在了本地没有走远。
九月她坐上了去那远方的列车,我还是去送了她,她曾经半开玩笑地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她离开了这座城市,无论我们那时如何,一定要来送送我,我说好。我应了当时的承诺,她最终还是离开了这片承载了她青春岁月的黄土地。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临走的时候只互相留了个电话,从此就杳无音讯了。
四年之后的现在,我和她都应该大学毕业了吧,也许她都有了工作了吧,前段时间得知她回了老家,便约了她出来跑步,我知道她一定会答应的。
没跑到两圈她就受不了了,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气喘吁吁,她憔悴了。
现在我跑在了她的前面,就像当年她跑在我前面一样,我停了下来,回头望着她。
夕阳又染红了这片憔悴的天,映红了我的脸,而我的心里却装下了那片淡红色云朵,无论怎么漂泊,我的心永远是凋零的。
“小雪,你知道吗?我喜欢了你七年,我们还做回之前的样子好不好?”
她抬起头,望着远方红色的天,眼睛模糊了。
“以前我们是回不去了,如果能够重来,我不希望遇见任何人,我不想再伤害任何人,真的很对不起,这句话我欠你太久。”
“再见了,小鬼,我今天来就想和你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想欠任何人的,我们的缘分早就结束了,在莲花桥的时候,那就不在是我了。你喜欢的是以前的我,愿你还是你,谢谢你,再见!”她转过身,拿起地上的外套走了,只留下了红色背影在我的眼中模糊起来。
我呆呆地立在原地,不知道怎么才好,我很想叫住她,陪我多聊会天也好啊,我哽咽了,两行泪水滑过脸颊,在夕阳的照射下,泪珠里有了一个凄美的故事。
也许一开始的相遇就已经预示了结局,经受了太多的颠沛流离,后来才发现已不再是原来的自己。
我喜欢了她七年,她到最后只留了一句再见,但我不恨她,我还是爱她,因为她是小雪,一个拿过市级田径比赛的女孩,一个有着灵动的马尾辫,充满活力的女孩。
我觉得我并没有失去什么,我装下了她曾经的模样,也许我会在另一个黄昏里,躺在木椅上,面对着夕阳,端起一杯酒,品味着这一段红色往事。
有这样一首诗的结尾:
留住那景,那往昔
于你,与我
只不过是人生中
一场相遇
我和她只能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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