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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婚姻(續之續)——讀朱正《魯迅傳》筆記(七)

魯迅的婚姻(續之續)——讀朱正《魯迅傳》筆記(七)

作者: 蘿卜 | 来源:发表于2019-02-16 19:11 被阅读5次

“山東”號客輪從廣州啟程,中途在香港和汕頭停靠了兩次,於10月3日午後駛抵上海。魯迅和許廣平先在共和旅館住了幾天,周建人幫他們在自己住處近旁找到房子,就在寶山路東橫浜路景雲里23號。10月8日他們搬了過去,在這裡安起了家。新家庭的建立,比原定的“兩年計劃”提早了十來個月。1935年7月16日魯迅致蕭軍的信中說,“我們是相識十多年,同居七八年了,但何年何月何日是開始同居的呢,我可已經忘記了,只記得確是已經同居了而已。”

魯迅和許廣平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這事他們以為並不必向親友公告。在北平的友人韋素園聽到了一些傳言,不知其詳,寫信來問“新生活”的情況。魯迅在1929年3月22日複信給他說:

我近來總是忙著看來稿,翻譯,校對,見客,一天都被零碎事化去了。經歷倒還安定的,自從走出北京以來,沒有窘急過。至於“新生活”的事,我自己是川島到廈門以後,才聽見的。他見我一個人住在高樓上,很駭異,聽他的口氣,似乎是京滬都在傳說,說我擕了密斯許同住於廈門了。那時我很憤怒。但也隨他們去罷。……前年來滬,我也勸她同來了,現就住在上海,幫我做點校對之類的事——你看怎樣,先前大放流言的人們,也都在上海,卻反而啞口無言了,這班孱頭,真是沒有骨力。

可以注意的是,這封信在通報了上述情況之後,緊接著是這樣一段:

但是,說到這裡為止,疑問之處尚多,恐怕大家都還是難於“十分肯定”的,不過我且說到這裡為止罷,究竟如何,且聽下回分解罷。

不過我的“新生活”,卻實在並非忙於和愛人接吻,遊公園,而苦於終日伏案寫字,晚上是打牌聲,往往睡不著,所以又很想變換變換了,不過也無處可走,大約總還是在上海。

寫這封信的時候,距他們的兒子海嬰9月27日出生,只有半年時間了。為什麼還要說“難於‘十分肯定’”呢,還有什麼要“且聽下回分解”呢?對於“新生活”為什麼“很想變換變換”呢?這些文字所流露出來的情緒都是十分明白的。我們可以認為,至少在魯迅寫這封信的前後,他們之間出現了某種“難於十分肯定”的因素。

之前,魯迅到廈門不久,原來《莽原》的同人內部就起衝突了。

高長虹在《狂飆》週刊上嘲罵魯迅為“世故老人”,“遂戴其紙糊的權威者的假冠入於心身交病之狀態矣!”

不久,魯迅就從韋素園的來信中知道,高長虹攻擊他,別有原因。

《狂飆》週刊第7期(1926年11月26日)上,高長虹發表了一首題為《給——》的詩,其中說:“我在天涯行走,太陽是我的朋友,月兒我交給他了,帶她向夜歸去。夜是陰冷黑暗,他嫉妒那太陽,太陽丟開他走了,從此再未相見。”韋素園寫信給魯迅,把從沈鍾社聽來的關於這詩的流言告訴他,魯迅12月29日複信韋素園說:

至於關於《給——》的傳說,我先前倒沒有料想到。《狂飆》也沒有細看,今天才將那詩看了一回。我想原因不外三種:一,是別人神經過敏的推測,因為長虹的痛哭流涕的做《給——》的詩,似乎已很久了;二,是《狂飆》社中人故意附會宣傳,作為攻擊我的別一法;三,是他真疑心我破壞了他的夢,——其實我並沒有注意到他做什麽夢,何況破壞——因為景宋在京時,確是常來我寓,並替我校對,抄寫過不少稿子(《墳》的一部分,即她抄的),這回又同車離京,到滬後她回故鄉,我來廈門,而長虹遂以為我帶她到了廈門了。倘這推測是真的,則長虹大約在京時,對她有過各種計劃,而不成功,因疑我從中作梗。其實是我雖然也許是“黑夜”,但並沒有吞沒這“月兒”。

如果真屬於末一說,則太可惡,使我憤怒。我竟一向在悶葫盧中,以為罵我只因為《莽原》的事。我從此倒要細心研究他究竟是怎樣的夢,或者簡直動手撕碎它,給他更其痛哭流涕。只要我敢於搗亂,什麼“太陽”之類都不行的。

同一天他寫給許廣平的信中,談到了決定應中山大學之聘的事,也談到了高長虹,信中說:

廈大是廢物,不足道了。中大如有可為,我也想為之出一點力,但自然以不損自己之身心為限。我來廈門,本意是休息幾時,及有些豫備,而有些人以為我放下兵刃了,不再有發表言論的便利,即翻臉攻擊,自逞英雄;北京似乎也有流言,和在上海所聞者相似,且說高長虹之攻擊我,乃為此。用這樣的手段,想來征服我,是不行的。我先前的不甚競爭,乃是退讓,何嘗是無力戰鬥。現在就偏出來做點事,而且索性在廣州,住得更近點,看他們卑劣諸公其奈我何?然而這也是將計就計,其實是即使並無他們的閑話,也還是到廣州的。

“將計就計”這話,在公開出版的《兩地書》裡改成了“適逢其會的藉口”。

在他1927年1月11日致許廣平的信中就說得很明白了:

這是你知道的,我這三四年來,怎樣地為學生,為青年拚命,並無一點壞心思,只要可給與的便給與。然而男的呢,他們互相嫉妒,爭起來了,一方面不滿足,就想打殺我,給那方面也無所得。看見我有女生在坐,他們便造流言。這些流言,無論事之有無,他們是在所必造的,除非我和女人不見面。他們貌作新思想,其實都是暴君酷吏,偵探,小人。倘使顧忌他們,他們更要得步進步。我蔑視他們了。我有時自己慚愧,怕不配愛那一個人;但看看他們的言行思想,便覺得我也並不算壞人,我可以愛。

那流言,最初是韋漱園通知我的,說是沉鍾社中人所說,《狂飆》上有一首詩,太陽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今天打聽川島,才知此種流言早已有之,傳播的是品青,伏園,衣萍,小峰,二太太……。他們又說我將她帶到廈門了,這大約伏園不在內,而送我上車的人們所流布的。黃堅從北京接家眷來此,又將這流言帶到廈門,為攻擊我起見,廣布於人,說我之不肯留,乃為月亮不在之故。在送別會上,陳萬里且故意說出,意圖中傷。不料完全無效,風潮並不稍減。我則十分坦然,因為此次風潮,根株甚深,並非由我一人而起。況且如果是“夜”,當然要有月亮,倘以此為錯,是逆天而行也。

在魯迅去世之後,許廣平寫過一篇《〈魯迅年譜〉的經過》,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關於我和魯迅先生的關係,我們以為兩性生活,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沒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縛,而彼此間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樣相待,相親相敬,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們不是一切的舊禮教都要打破嗎?所以,假使彼此間某一方面不滿意,絕不需要爭吵,也用不著法律解決,我自己是準備著始終能自立謀生的,如果遇到沒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麽馬上各走各的路。

這是一段耐人尋味的文字。這是不是可以認為,在許廣平這一方,也曾經考慮過“自立謀生”,“各走各的路”的事情呢?幸運的是後來並沒有發生什麽變化。也許出現過關係不夠融洽的時候,但是都得到磨合解決吧。

在許廣平去世之後樓适夷在寫給黃源的一封信中談到他所知道的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的點滴情況,很可供參考。那時樓、黃二人正在通信中反復討論諷刺詩《漢奸的供狀》作者“芸生”究竟是誰的筆名這個問題。他們兩人都不相信“芸生”即瞿秋白這個說法。可是有人寫信給黃源,說他訪問過許廣平,許也說芸生即瞿秋白。就此,樓適夷於1973年7月11日致黃源的信中說:

我想這件事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雪峰,即使許廣平不死,她對許多事也不會比雪峰知道多些,除非家事。因先生(按:指魯迅)在世之日,是不大願意讓許參加對外活動的。許在滬曾參加過國民黨市黨部辦的婦女刊物,是個愛活動的人,是先生阻止了她才不去。又如朋友們請魯迅先生吃飯,同時邀請了許,先生還是不帶她出來。有一次我去面邀,先生同我一起出門,我要許同行,先生說她是看孩子的,不會社交,即可想見。陳賡同志訪問先生,她就在另一室,談話吃飯,都未參加。她寫的那本回憶,就有一些錯誤,是我在編閱過程發覺提出請她修改的。所以即使他說過芸生即秋白,此言亦未必可靠。(見《黃源樓適夷通信集》上冊第23頁,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929年5月魯迅到北平看望母親。一見面,母親就問:“害馬為什麼不同來呢?”當她知道是因為懷孕不宜遠行,並且得知8月間將添一個孫子的時候,“她很高興,說,我想也應該有了,因為這屋子裡,早應該有小孩子走來走去。”魯迅把母親的這些話都寫信告訴了許廣平。她原來不放心的,是母親的態度,是不是願意接受她。老太太說的這些話,使她完全放心了。

這是他們第一次遠別。兩人的書信往來不斷。從5月13日魯迅動身,6月5日回到家中,二十四天中間,魯迅寫了十一封信,許廣平寫了十封信。

有意思的是魯迅還坐在赴北平的火車上的時候,許廣平寫出的第一封信。這封5月14日下午寫的信有一個“附件”,是她寫給她的老同學和好朋友常瑞麟的丈夫謝敦南一封信的抄件,“其中關於我們經過的一段,想你也願意知道我是怎樣佈告出去的,所以抄出附上給你看看”。抄件的內容是:

玉書(即常瑞麟)來信,再三申說寄款之故,並以不甚詳悉我之經歷狀況為念,老友關懷,令我感極。說到經歷,則不得不將我的生活略為告訴一下,其實老友面前,本無諱言,而所以含糊至今者,一則恐老友不諒,加以痛責,再則為立足社會,為別人打算,不得不暫為忍默,今日剖腹傾告,知我罪我,惟老友自擇,老友尚憶在北京當我快畢業前學校之大風潮乎,其時親戚捨棄,視為匪類,幾不齒於人類,其中惟你們善意安慰,門外送飯,思之五中如炙,此屬於友之一面,至於師之一面,則周先生(你當想起是誰)激於義憤(的確毫無私心)慷慨挽救,如非他則宗帽衚衕之先生不能約來,學校不能開課,不能恢復,我亦不能畢業,但因此而面面受敵,心力交瘁,周先生病矣,病甚沉重,醫生有最後警告,但他本抱厭世,置病不顧,旁人憂之,事聞於我,我何人斯,你們同屬有血氣者,又與我相處久,寧不知人待我厚,我亦欲捨身相報,以此脾氣,難免時往規勸候病,此時無非惺惺相惜,其後各自分手,在粵他來做教師,我桑土之故,義不容辭,於是在其手下做事,互相幫忙,直至到滬以來,他著書,我校對,北新校對,即幫他所作,其實也等於私人助手,以此收入,足夠零用,其餘生活費,則他在南京有事(不須到)月可三百,每月北新版稅,亦有數百(除北京家用)共總入款,出入還有餘裕,則稍為存儲於銀行,日常生活,並不浪揮,我穿著如你所見,所以不感入不敷出之苦,這是我的生活,亦是我的經歷狀況,周先生對家庭早已十多年徒具形式,而實同離異,為過渡時代計,不肯取登廣告等等手續,我亦飄零餘生,向視生命如草芥,所以對茲事亦非要世俗名義,兩心相印,兩相憐愛,即是薄命之我屢遭挫折之後的私幸生活,今日他到北平省母,約一月始回,以前我本打算同去,再由平往黑(龍江)看看你們,無奈身孕五月,誠恐路途奔波,不堪其苦,為他再三勸止,於是我們會面最快總須一二年後矣。紙短言長,老友讀此當作何感想,我之此事,並未正式宣佈,家庭此時亦不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諒責由人,我行我素,毓妹(指常瑞麟之妹常毓麟)來滬,亦未告知,如有人問及,你們斟酌辦理,無論如何,我俱不見怪。現時身體甚好,一切較以前健壯,將來擬入醫院,正式完其手續,可勿遠念。

魯迅看了這份抄件之後,在寫給許廣平的信中說:

寫給謝君的信,是很好的,但說得我太好了一點。看現在的情形,我們的前途似乎毫無障礙,但即使有,我也決計要同小刺猬(魯迅對許廣平的昵稱)跨過它而前進的,絕不畏縮。

在感情方面,魯迅也是個很細心的人,他到北平後寄回去的第一封信(5月15日),就在選用箋紙上也稍稍用了一點心思。第一張箋紙上印著三顆通紅的枇杷,第二張箋紙上印著兩隻有了蓮子的蓮蓬,上面還有這樣一首題畫詩:

並頭曾憶睡香波,老去同心住翠窠。

甘苦箇中儂自解,西湖風月味還多。

收信人果然領會了寄信人的心意。她在複信中解讀說:“打開紙張第一觸到眼簾的是那三個紅當當的枇杷,那是我喜歡吃的東西,……所以小白象(許廣平對魯迅的昵稱)首先選了那個花樣的紙,算是等於送枇杷給我吃的心意一般。其次那兩個蓮蓬,附著的那幾句,甚好,我也讀熟了,……你是十分精細的,你這兩張紙不是隨手撿起就用的。”魯迅5月27日的複信中說:“我十五日信所選的兩張紙箋紙,確也有一點意思的,大約如你所推測。蓮蓬中有蓮子,尤是我所以取用的原因。”顯然這是因為想到他們將要有自己的兒子才選用的吧。

1929年9月27日,魯迅和許廣平的兒子海嬰在上海福民醫院出生了。孩子三歲左右的時候,有朋友(大約是郁達夫)說,做父親的是不是過於溺愛孩子了。魯迅就寫了一首《答客誚》作為回答:

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

知否興風狂嘯者,回眸時看小於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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