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裸婚,奋斗几年后,手上终于有了差不多二十万元,当时公公希望我们拿钱回老家建房子,考虑到孩子上学,我们长期在外,咬咬牙,在中山首付了个套小三房,那是2012年吧,买的时候房价是不到5000元一方,记得当时和老公去签合同时,卖方问我们分期多少年,我们选择了三十年,是能选的时间最长的。签合同那男士笑了笑:“都供到六十岁啊?”
不知道是心理原因还是真的,感觉他说这话时是嘲讽的语气。
但是没办法,房子买了后还得花钱装修,公公还等着我们拿钱回去重建老家的房子。我和老公首付完后手上已经没有钱了,当时也想尽快还了,或者选择十年付清,但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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