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日记,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今天读吴军先生的《阅读和写作讲义》,其中有一段关于写工作日记的论述,讲了一个小故事:
在电话的发明上,曾经发生过亚历山大贝尔和格雷关于发明权的争议,这场官司一直打到美国的最高法院,最终贝尔获胜了。虽然一些传记作家和媒体人总是喜欢把这件事戏剧化,把贝尔获胜的原因归结于他的岳父兼合伙人哈伯德比格雷早几个小时将贝尔的专利申请送到了专利局,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原因。一方面,在美国,只要有证据表明某个人更早想到并实施了这项发明,即便他提交发明的时间晚一些, 也依然有可能获得发明权。另一方面,如果发明权的判定能够简单到比较提交专利的时间即可,那这场官司也就没有什么好打的了,地方法院直接判贝尔获胜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打好几年,更用不着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事实上,贝尔最后赢得官司,是因为他提交了完整的工作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他每一天的研究进程,而且贝尔还保留了格雷给他的些书信, 书信显示格雷承认贝尔对电话技术的贡献。
看看写工作日记多么的重要!
吴军先生总结道:
历史上,很多大科学家和发明家都有详细的工作日记,这不仅能帮助他们总结在哪里成功了和在哪里失败了,还是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发明权和各种利益的证据。
吴军先生自己在谷歌工作时也有一个习惯,就是会把一些重要的想法写下来,在和同事讨论后,请他们在吴军的工作日记旁签个字。将来大家一起申请专利时,这就是在某天形成了最初想法的证据。
你看看,写工作日记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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