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杨杨子依
青春就像夏天的一阵微风,悠然地吹过我们的十六岁。
当这个夏天悄悄来临
你不会发觉我已和你渐渐靠近
十六岁的青春,全是你的模样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下轻洒
你温柔的长发和明媚的侧脸
是我难以忘记的心跳
原来,这就是心动的微妙
当微风吹过你的脸颊
卷起你黑色的长发和白色的裙角
当这个夏天悄悄远走
我,还是那个年少的模样
心跳的脉搏和初见你时的样貌
依旧一样
——《青春的歌》送给我亲爱的阿歌同学。
01
“你叫什么名字?”
“阿歌,歌声的歌。”扎着高马尾的的阿歌嘴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和一排洁白的糯米小牙。
这是阿歌第一次遇见孙亦,那一年,她十六。
孙亦是一个特别会唱歌的男孩,阿歌听过他唱的歌。喧闹的酒吧舞台,孙亦青涩的面孔在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拨动怀里的吉他,他用悠长而沉稳的嗓音轻轻地唱道:
当这个夏天悄悄来临
你不会发觉我已和你渐渐靠近
十六岁的青春,全是你的模样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下轻洒
你温柔的长发和明媚的侧脸
是我难以忘记的心跳
原来,这就是心动的微妙
当微风吹过你的脸颊
卷起你黑色的长发和白色的裙角
当这个夏天悄悄远走
我,还是那个年少的模样
心跳的脉搏和初见你时的样貌
依旧一样
孙亦真的很有唱歌的天赋,阿歌时常在想,为什么可以有一个男孩的声音把歌曲唱的那么动听,那个青春明媚的十六岁,他却唱出就不一样的味道。
孙亦是这个酒吧的主唱,他只是每天晚上来这里唱歌,每次只是两个小时,而阿歌每一次都会陪着孙亦来这里。
孙亦的歌,一曲弹唱完毕,台下瞬间响起了一大片的掌声。
来这里看孙亦唱歌的更多是慕名而来的女生,因为人人都这里这里来了个长相帅气的男歌手。
孙亦在大家的掌声中和注视下拿起话筒,舞台的灯光落在他半明半暗的脸上,他拿着话筒的手指轻轻地转了转,“这首歌是我专门为一个人写的,今天她,就在现场,我要向她表白。”
说完台下又是一片口哨声和尖叫声还有掌声。
阿歌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孙亦轻轻地扯起嘴角的微笑,从舞台上直直地朝人群中间的阿歌走开,阿歌在众人的起哄下,半清半醒地被孙亦牵上了舞台,这是阿歌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头顶上的灯光烤得她的脸颊有些发烫。
“阿歌,我喜欢你。”孙亦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捧鲜花,是白色的满天星,小小的花朵在复古黄的包装下,有着一种别致额浪漫和清新,“做我女朋友吧。”孙亦深情款款地望着阿歌。
这是阿歌第一次被人表白,她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天得特别特别快,快到孙亦轻轻地吻她的时候,她仿佛都忘记了呼吸,也忘记了闭眼。
青春的歌在空中响起,带着我们渐渐远去的时光:
当这个夏天悄悄来临
你不会发觉我已和你渐渐靠近
十六岁的青春,全是你的模样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下轻洒
你温柔的长发和明媚的侧脸
是我难以忘记的心跳
原来,这就是心动的微妙
当微风吹过你的脸颊
卷起你黑色的长发和白色的裙角
当这个夏天悄悄远走
我,还是那个年少的模样
心跳的脉搏和初见你时的样貌
依旧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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