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风化雨,情系乡亲。
阳春三月,荆州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温馨开展“春季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为有困难的乡亲送来缕缕春风。
3月23日,洪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配合龙口派出所,走村入户核查无户口人员,在洪湖市龙口镇高洪村为精神病人刘某补登了户口,获得其家属和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人民公安为人民”、“扶危济困保民安”,乡亲们送来一面面锦旗表达他们对户政民警深深的感激之情。
2018年新年伊始,洪湖市公安局户政中队和龙口派出所户籍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联手走村入户,对无户口人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民警们在清理中发现1名刘姓女精神病人,龙口镇高洪村人,现年61岁,与丈夫离异后独居,无户口,一直未申报过户口,长期处于“黑户状态”。
户籍民警高度重视,认为户口登记是公民基本人生权利,给刘某上户口是户政工作的职责。他与社区民警一道迅速调查取证,核实刘某身份信息后,户政中队通过特事特办的方式为刘某迅速补录了户口,同时为其办理了指纹身份证。
洪湖市政府和精准扶贫工作组紧随其后,也为刘某落实了低保补贴等国家惠民政策,使精神病人刘某过上了与常人一样的幸福生活。
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师获悉此事后,称赞说:“富强之国,有福同享;君圣臣贤,不忘子民!”

松滋市公安局在春季便民专项行动中,还为32名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集中办理了落户手续。
3月22日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行动,派出工作专班主动上门调查走访,落实各项手续,为全市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集中办理了落户手续,32名无户口流浪乞讨人员在户政民警关心、努力下成为松滋居民。
松滋市公安局新江口派出所民警林小莉和辅警嫣诗诗,主动上门为辖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指纹身份证,受到辖区居民热情称赞。

三月,公安机关开展的一系列情系乡亲、便民利民活动,犹如春日里的暖阳,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为父老乡亲们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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