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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边书房@解读王阳明《传习录》【215】良知为体,适时而变。

@荷边书房@解读王阳明《传习录》【215】良知为体,适时而变。

作者: 唐松涛经营实学 | 来源:发表于2019-03-30 06:54 被阅读47次

【黄勉之问:“‘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事事要如此否?”

先生曰:“固是事事要如此,须是识得个头脑乃可。义即是良知,晓得良知是个头脑,方无执着。且如受人馈送,也有今日当受的,他日不当受的。也有今日不当受的,他日当受的。你若执着了今日当受的,便一切受去。执着了今日不当受的,便一切不受去。便是适莫。便不是良知的本体。如何唤得做义?”

以下门人黄省曾录】

       黄省曾,字勉之,苏州人。  黄勉之问:“《论语》里说:‘没有什么事非要怎样的,也没有什么非不要怎样的,一切只是以义为标准。’是要每件事都要这样呢?”

       先生说:“每件事当然要这样处理,只是要掌握事情的本质才行。义就是良知,良知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没有那么死脑筋的坚持。就好像受人馈送,也有今天应当接受,明天就不应该接受的。也有今天不应该接受,明天就应该接受的。如果你执着于今天可以接受,就接受了今天所有的馈送。或者执着于今天不应该接受,就拒绝了今天所有的馈送。那就犯了‘适莫’的毛病。这就不是良知的本体。如何能叫做义呢?”

       良知是本体,应用有场景。良知就是要在每件事上格物,以善恶为尺度,而非时间。因此,《论语》里说的“适莫”说的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犯“我执”的毛病。“我执”就是我一直坚持自己主观的意见,不知变通,死脑筋。同样一件事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处理的方法都有可能不同,不能简单的沿用习惯和效仿,否则,我们学了点皮毛还以为取得了真经呢。凡事看本质,才能抓住要领,良知而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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