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怪我第一句就跟你说再见,因为我真的是专程来和你道别的。”——《三千年前》
1999年至今,十八载,寥寥二人。第一位,说是喜欢,但似乎更像是对同龄异性的好奇情感。而且,我都快记不清他的脸了。《暗恋桃花源》中,江滨柳是怎么能过了40多年,依然记得清云之凡的容貌的?我实在不得其解。难道是每日观看心上人照片的缘故?我又不愿接受这样的解释。姑且就当作:情到深处,皆是昨日吧。
至于第二位,我们从未正式见面,即是难以再见。在了解到你之前,我从未“看见”过你。其实,我们有过几次单方面的偶遇。不过,从来都是擦肩而过罢了。进一步了解到你之后,感觉仿佛下一秒就能看见你。即使是在茫茫人海中,仅仅是个背影,我看见你了,我看住你了,就知道那是你。
我一直以为,喜欢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事。就像是往菜里放了点盐,所有的东西都变得有滋有味。但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当我有一种情绪想和别人分享时,我是想让他也沾染上同样的情绪,否则,就算了。显然,你是后者。虽然你什么也没有说,但我能感觉到。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我想正式地跟你说声再见。让告别具有仪式感,才能不至于忘记你。
Mr.74294,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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