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尔顾
第一次见到方墨是在高一开学典礼上,他作为年级第一上台讲话,手里拿着演讲稿,不缓不慢,完美的结束讲话,回到班级上,男生们都对他投来赞赏的眼光,以及女生眼里的星星,他总是彬彬有礼,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开学致辞上,使大多数的人都认识了方墨这个人,学霸兼校草,受老师和女生的喜欢,是一中最受欢迎的人,当然,虽然有些男生很嫉妒他,这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关系。高一,方墨在我隔壁班,每次看到他,他总是被人拥簇着,良好的教养使他即使身处人群中,也会向我示意打招呼。
我是怎么认识方墨的呢?大概是两个班同一个英语老师,而两人又同为英语课代表,每次有学习资料要搬的时候,老师总会让方墨帮忙分担一下重量,从小就是女汉子的我,这点重量一点都不难为我,倒是方墨总是在老师说之前搬走了我本该是我搬的资料。
再到后来,爸爸换工作单位,搬到了方墨的小区,他总是用自行车捎我到公交车站,然后自己骑着车往学校赶,我总是没有办法拒绝他的好意,不知是他那真挚的眼神,还是对着一张帅的人神共愤的脸舍不得说出拒绝的话,对于一个颜狗来说,拒绝一个帅哥真的太难了!
后来,渐渐也就习惯性的对他好,他从不吃早餐,我买早餐的时候会给他带一份,悄悄的放在他的背包里,两人总是很默契的对彼此好。神奇的是,在那个绯闻满天飞的年代,从来不会传方墨和我的绯闻,总是顺其自然的把这种关系称为友情。方墨像照顾妹妹一样照顾着我,他总是时不时的透露自己特别想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妹妹,似乎想要把这个关系坐实,害怕我多想一样。
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谢桥桥,来自江城一中,喜欢阅读,作为一个高度近视患者,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阅读,什么类型的书都看,只有在书中我才有满满的安全感。
我自小身体体质不好,淋雨吹风就会感冒,却还总是不带伞,喜欢被雨淋在身上的感觉,同桌总是骂我神经病,爱好广泛而独特。我很喜欢我的同桌李顾,她总是很照顾我,会在我忙到忘记吃早餐的时候督促我吃早餐,而我总是带小零食贿赂她,我才能看到我最喜欢的《知音漫客》,自从近视严重后,母亲便不再允许我看这类书籍了,她称这种书看来无用,不仅影响视力还会影响学习,自此后家里所有漫画书都被母亲锁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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