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女人,而放弃了大好前程,揣着一百块钱,跑到几百里外的城里闯荡,听起来多么的刺激。
前几年还有人问我后悔不后悔,我说不。
那个人说,拉倒吧,你是除了嘴硬别处全软。
我最讨厌别人说“软”这个字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嘛。不过反过来一想又不对,不是什么人都知道我的难言之隐的,所以他这样说,可能只是带着玩笑的性质的比喻罢了。所以我没跟他计较,我说,这个你就不懂了。
他问我不懂什么。
我告诉他,自从我离开单位之后,有好几个出问题被调查的吧?出了好几场车祸了吧?这么说吧,如果我不走,那里面说不定就有我。
他听了之后,眼都直了,竖着大拇指说,卧槽,这种推定,真他妈够硬!
其实这也不是完全胡说,世上的事本来就没准,不是说不测总会出现在明天之前吗?
冯雪妍原来只是我们单位的一个临时工,靠他爸的关系,进机关当了打字员,够牛吧?这种工作,正式工都很难轮得到。
但是我们单位毕竟是在大山里,跟红城比起来,我们就是乡巴佬一枚。
不久,红城市属单位招工,冯雪妍把工资一结,转身便走。
我当然不能这样轻易地放过她,我找到她说,你不能把我扔下,离开你一会儿我都觉得像丢了魂儿似的。
她捂着咯咯地笑,陈龙上,你别忽悠了,咱俩才几天呀,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抓了一下手,还没别人握手的时间长呢。
我说,你净胡说,明明抓了一场电影的手。
那又怎样?她闪着大大的眼睛问我。
还能怎样!我要跟你去红城。我说。
等等!她说,你别说跟着我,在单位你可是前途无量,离开就等于自断前程,毁不毁都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
我咳嗽了一声,去抓她的手,她避开了。
我说,难道连手也不能抓一抓了吗?
说着,我的眼圈就红了。
我从小就有这个毛病,只要用力一咳嗽,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眼圈就会红,我的眼圈一红,眼睛立刻就会湿润,然后随便想一个悲伤的小片段甚至一句伤感的歌词,就能掉下眼泪来。
冯雪妍见我要哭,无奈地把手伸了过来,行行行,抓吧抓吧,真够多愁善感的,哎,你们这些写文章的,是不是都这样?
她说的没错,那时候我还只是个文学爱好者,也就是在地市级报纸上发表过几个豆腐块什么的,连作家的毛也算不上一根。
我很满足地攥着她的手,本来想着能攥着手就不错了,可正在这个时候,暮色降临了。
暮色对于男女青年来讲,太有诱惑力了。
我拉着她的手往小公园里面走。
这座小公园是个烂尾工程,几年前,也不知道哪个有钱的弱智,突发奇想要在这么一个资源即将枯竭的、毫无发展前景的破地方开发什么原生态公园,结果划完了土地,垒完了院墙,盖了三座小凉亭,挖了三个大水坑,就扔下不管了。
小公园里,路灯早被那些喜欢黑暗的家伙们用烂石头砸碎,尽管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但是在一人高的草丛和参天大树的遮挡下,已经很黑。
冯雪妍跟着我走了一段,发现我毫无返回的意思,便站住了脚,不走了不走了,里面太黑了。
我一把将她拥入了怀里,她挣扎了一下,轻声说,你干嘛呀?
我向她做了个“嘘”的手势。
她有些害怕地轻声问,怎么了?
我赶忙用嘴堵住了她的嘴。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我实在感觉有些喘不上气来了,才把她放开。
她娇羞地用手锤了两下,擦着嘴说,你,怎么这么坏!
我没有笑,很认真地低声对她说,你不知道,刚才,就在那边,有一男一女搞破鞋呢,那女的咱俩都认识,是结了婚的!我知道你这个人很正派,如果看到了,肯定对人家产生不满情绪,没准还会去当场拆穿……
得得得。冯雪妍嫌弃地白了我一眼说,我哪有那闲心管别人的破事!不过,看不惯那种行为倒是真的!
我一边为自己善意地谎言得逞而开心,一边再次捧起了她的脸,轻轻地说,知道吗小妍,我为什么认定了你?因为你是一个正经女孩,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冯雪妍将自己的手盖在我的手上,用水汪汪地眼睛看着我说,我也相信我的眼光,你绝对不是一个正经男人。
那时,其实我还算不上是个男人,虽然谈了好几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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