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让你感受到书里描写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
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
第一次卖血:娶了老婆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被抄家,赎回家当。
第三次卖血:全家人做了新衣裳。
第四次卖血:荒年时期让家人吃上一顿好菜。
第五次卖血:给出门在外的一乐、二乐。
第六次卖血:为二乐的前途,请二乐队长吃饭。
第七次卖血-第十二次卖血:给一乐治病。
书中揭示了真实的人生,人生苦难重重,没有人是一帆风顺的,人总是会遇到各种难题,各种风浪。在命运的捉弄下,许三观不得不一次次低下头,跪求上天,又一次次,将自己的血化作家人的守护符。
直至最后一次卖血,他求而不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让许三观陷入绝望和苦难之中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主人公许三观既有蒙昧无知的一面,也有善良敦厚的一面,既有破口大骂的粗鄙,也有铁血男儿的担当,他卖血为了娶妻,为了救儿,为了维持生活,为了找回自己。
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在生活中的卑微与伟大,他用血撑起了一个家,用血诠释了无私深沉的爱。
余华的作品,读起来总是那么的沉重,但笔触间仍留有人性的余温。读完此书,感觉意犹未尽,总感觉它不应该就这么结束,但细细一想,这样结束的似乎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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