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喜欢用信用卡消费,除了它的促销活动多,每次消费还返还积分外,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它有免息期,一般在50天左右。这样就能把手头的资金充分利用,先去做相应的投资或周转,等到还款日到了再周转回来还上即可。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薅了银行那么久的羊毛,没想到有一天也会阴沟里翻船,仅仅因为一笔60块的账单迟了5天还款,不仅上了一次逾期征信,还被收了高达近600元的循环利息!听起来好像不太可能,那得多高的利率啊?
且让我抚着胸口,忍着心痛,细细道来,也算是给各位一个前车之鉴,希望大家避免掉进这样的坑里。
我有一张信用卡,账单日是22号,还款日是下个月17号。今年5月22号的时候,出了一笔账单57.5元,那么最后还款日就是6月17号。在出完账单到最后还款日之间,陆陆续续消费了4万多块,结果好死不死,6月17日前后特别忙,一时忘记还款了,直到6月22日新的一期账单送来时,才吓了一跳,心里想着也就不到60块钱,大不了最多几十块的利息吧,结果一看账单581.8元的循环利息,还有10元的违约金!
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当你上期账单未全额还款时,那么当期的消费不再享有免息期,而是从你刷卡的那天起计收利息,一般是日万分之五(这个利率其实很高,年化18%左右),偏偏我当期又消费了4万多块,几乎相当于4万块钱,以年化18%的利率,从银行借了一个月,利息确实差不多在600块钱。
天哪,虽然这样的规则有些霸王条款,但是毕竟是自己逾期在先,投诉不占理,只能乖乖地把欠款不上。网上是有针对这样条款的官司,但基本上要回这部分利息的希望不大,只能或许有时候你投诉得强硬点,银行可能看金额不多,也就还给你了。
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条款,免息期是有条件的,是在你能够全额还款的基础上,一旦你上期账单未能全额还款,那么当期的消费不再享有免息期。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是采用这样的规则,只有几家银行不是。
所以能全额还款的一定要全额还款,利息就算了,一旦逾期上了征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贷款,虽然还不至于一次就判死刑。如果实在还不上,别试图通过还最低还款额来推迟还款,一来利息高得吓人,二来银行一看你就是没偿还能力的人,说不定就降额,还不如好好办分期,银行也会喜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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