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老话道,长兄如父、长嫂如母,里面蕴含的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道理:一个家庭中,老大所起的作用非常大。
我的邻居刘女士今年52岁,是家中的长女,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刘女士的家境非常普通,父母都是当地的普通工人,当年一家六口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作为长女的刘女士非常懂事,好吃的好喝的都让着弟弟妹妹。
为了早一点帮家里减轻负担,刘女士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刘女士经人介绍,进入艺术品收藏行业。那时候,很多名画的价格都非常低,刘女士只要赚一点钱就拿去买画,渐渐地收藏了有40多幅名画。其间,她也卖过一些字画,赚了几十万元。
2002年3月,南京一家拍卖公司拍卖一批烂尾别墅,当时每套拍卖价为不到20万元。刘女士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但拿出多年的积蓄外加借来的100多万元,买下了其中的22套别墅。按照当时的拍卖规定,买家必须一次性付款,因此后来付款时,刘女士是用她本人的银行卡一性转账的。刘女士为了方便以后核对银行卡的往来款项,在银行办理汇款时特意在“附言”栏里写了一行字:用于本人购买22套拍卖别墅之款项。
后来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向低调的刘女士出于安全的考虑,决定只将其中的两幢别墅落户在了自己名下,其他的20套别墅分别落到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的名下。她清楚地记得,办理完所有过户手续后,一家人还到饭店吃了一顿饭,庆祝这个“重大决定”。
02
之后这些年,一家人生活得很平静,几个弟弟妹妹都先后成家有了孩子,刘女士的父母也到了耄耋之年,平时就住在长女刘女士名下的一套别墅里,刘女士专门请了保姆照顾父母。
2013年9月,刘女士偶然从家门口的一个中介处得知,她最小的妹妹想移民,将之前刘女士放在她名下的4套别墅挂到了中介那儿,准备卖掉。刘女士急了,觉得这些别墅当年明明是自己买的,现在妹妹竟然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要卖。
“我才是真正的房主啊,你怎么卖房子都不告诉我一声?”刘女士去找妹妹理论,没想到妹妹反问她:“房产证上明明是我的名字,与你何关?”刘女士急一,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啊”,妹妹一家人竟然将她粗暴地推出了房门。
妹妹的事情提醒了刘女士,想到自己还有16套别墅落在了两个弟弟的名下(每人8套),于是她去找两个弟弟,要求把这些别墅过记户回自己名下。这时她才发现,两个弟弟已经各自卖掉了4套别墅,目前每人名下只剩下4套别墅了。
03
刘女士气坏了,那些别墅如果放到现在,每套市值至少要在1500万以上。两个弟弟卖房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告诉她。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女士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房屋产权变更。可是,在法庭举证时,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竟然都不承认当时是大姐付的买房钱,刘女士气得几乎要吐血。最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刘女士从银行找出了当年的转账记录,发现自己当年写下的那句话:“用于本人购买22套拍卖别墅之款项。”
这起官司,经过一审、二审等一系列事项,折腾了将近两年才拿到终审判决。法院依据事实,最终判决22套别墅全部归刘女士所有,之前被弟弟妹妹卖掉的部分,涉事人必须无条件将房款返还给大姐刘女士,目前在弟弟妹妹名下的12套别墅,必须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过户到刘女士名下。目前,刘女士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重新拿回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这12套别墅,而这些别墅目前的市值已达2亿多元人民币。
心力交脆的刘女士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一想到失去的亲情,内心依旧伤感不已。
好端端的亲人,为什么如此经不住金钱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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