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423”简书故事节,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一、我和大叔叔的关系
大叔叔不是爸爸的亲弟弟,也就是说,他不是我的亲叔叔。我必须强调这一点,不然,大叔叔遭遇的,也会牵连到我我爸。如果真的那样,我的人生会是另外一个样子,而如果我的人生是另外一个样子,那么今天我会不会心平气和地在这讲这个故事,就很难说了。所以,大叔叔不是我爸亲弟弟这个事,必须明确指出来。
但是我必须老实的说,大叔叔虽然不是我爸的亲弟弟,但我爸与他,比与他的亲弟弟更亲;而我家与家更是比一般的亲戚更亲,老话讲“亲上加亲”是的,我家和他家是“亲上加亲”。我无数次地和朋友说起我家与他的关系,很多人都会听得一头雾水,也许这是因为“亲上加亲”这样的情况的确不太多见吧。既然用嘴都说不清这个关系,那就试着用文字说清楚吧。
嗯,大叔叔的爸是我爸的亲叔叔,我的爷爷是家里的长子,而大叔叔的爸是我爷爷最小的弟弟。我爸叫大叔叔的爸“幺叔”。我爸这个“幺叔”抗战的时候,从南充的一个偏僻的小镇跑出来,跟着进步青年一路搞抗日宣传到了成都,路过德阳罗江的时候,遇到一个方圆八里都极有名的美女,于是建议这个美女同他一起前往成都读书。美女为了读书,做个知性女子,自然也就同意了,注意,她同意一同前往成都,仅仅是为了读书。但结果不难想象,这个美女成了大叔叔的妈。大叔叔的爸从当时的四川艺术学院美术系毕业后,去了南京,在国民党的军队里当宣传干事。老蒋撤退台湾的时候,大叔叔的爸因只是低级别的军官,不能带家属一起前往台湾。大叔叔的爸在走还是留的这个问题上,犹豫了N天,最后是想着大叔叔的模样而决定留了下来。因为那个时候,大叔叔已经长成一个漂亮的可爱的小男孩,他爸根本舍不得离开他。当然,这也许是个托词,最有可能是离不开他那漂亮的老婆。大叔叔的爸爸留在大陆,并经已经做了共产党的当时一同抗日的共产党的推荐,去了四川人民艺术院做了舞台美术师。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重庆市成立歌舞团,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号召大家去重庆,为新中国开拓新的文化领域,大叔叔的爸很热血地报名去了重庆,成了重庆市歌舞团的首席舞台美术师。我爸爸那个时候,刚好从从朝鲜战场撤回来,上了军官学校,毕业被分配到重庆的五十四军。据我老爸说,他是因为听说自己的“幺叔”去了重庆,才要求学校将他分配到重庆的五十四军的。因为我的亲爷爷早在我爸一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而我的亲奶奶也随之改了嫁,且在我爸当兵前也去世了。把我爸养大的我曾祖母,也在我爸去朝鲜参战的时候去世了。余下的亲人里,除了这个“幺叔”,其他的全都还在老家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偏僻的山里。也就是说,我爸他只有“幺叔”这么个亲人可以投靠。这之后,大叔叔的爸爸,见我爸已经到了娶媳妇的年纪,而正在这个时候,我外婆因为生活困难,写信给她在大城市的妹妹,也就是大叔叔的妈,让她给我妈找个好人家嫁了。于是大叔叔的爸爸将他大姨子的女儿,介绍给自己的亲侄儿。听说我爸爸当时就去了罗江,而我妈那时候正在读中学。我妈在我外婆的逼迫之下,与我爸见面确定了关系。我爸从那以后,每月给我外婆寄去我妈的学费和生活费,两年后,我妈和我爸结了婚。
由此可见我们两家的关系有多亲了吧,我一直叫大叔叔的爸爷爷,叫他的妈妈叫婆婆,其实若按照我妈这边的称呼,我应该叫大叔叔的爸姨爷爷,叫他的妈妈姨婆婆。之所以叫爷爷和婆婆,不过是老观念里更亲的缘故吧。既然爷爷婆婆这么叫着,大叔叔当然只当亲叔叔叫了,因为大叔叔还有一个弟弟,所以叫他大叔叔了。
罗嗦这些,只为说明一件事,我家和大叔叔家,虽不是嫡亲,但其亲密度却胜似嫡亲。
二、大叔叔这个人
在我眼里,大叔叔这个人,应该属于五百年才出一个的那种人。
五岁上学,成绩却格外优异,由此他不断地跳级。小学毕业,学校保送他去了重庆市市中区最好的中学。后来顺利考上重庆大学。之所以去了重庆大学,好像当时出了点什么状况,原本他是被保送去什么更好的大学的,临高考前几天,学校通知他保送的资格被取消。
上大学以后,正好迎来文化大革命,他不带一分钱,畅游了中国好多地方。然后被重庆大学的革命宣传队收编,没有拉手风琴的,便让他学拉风琴,而他竟然可以做到,两天便可扛着手风琴上台。没人吹单簧管,又让他吹单簧管,也不是用两天,他便成了乐队里的首席乐师,坐在最重要的位置。然后是独唱、编剧、化妆,整个一个万金油队员。当时就赢得好多女生的好感。据他后来告诉我,那个时候,让他帮助自己化妆的女生最多。多年后我曾经见到过一个那些年让他化妆的女生中的一个,而他也还能想起当时的情景,“当时捧着她的脸,真吓了我一跳,这脸可真大。”我听罢,笑得那个东倒西歪。而大叔叔却一本正经地说,那个时候好多女生让我帮她们化妆,现在想想,有好多长得挺漂亮的,当时怎么没想过找个漂亮的谈谈恋爱呢。其实,大叔叔那个时候还没开窍呢,因为不断地跳级,他上大学的时候十六岁不到,懂什么呀。后来还听他说,常有同寝室同学的女朋友被自己的男朋友带来见到他之后,便总是约他一起出去吃饭上公园什么的。我想若按现在话说,那个时候他,应该是块名符其实的小鲜肉吧。
文革后期,大叔叔所在的军工厂参加部里举办的画展,当时怎么也找不到可以画出能参加画展的作者。大叔叔得知这个消息,因为想再次进北京晃悠,茶饭不思地画了一幅伟大领袖的油画。那画送到北京便被部里领导看中,直接调他去了部里,成了这次画展组委会的成员之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他轻而易举地便考上了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之后第一批研究生。而那个时候,所有考上研究生的学生的名字,都会上当地报纸的头条。还记得爷爷拿着那天的重庆日报,指着头版位置的大叔叔的名字给我看时的情景,他可真是光宗耀祖呢。而爷爷的一直把这张报纸保留到死,虽然他在我面前没说过大叔叔几句好话,但在他心里,大叔叔是他唯一觉得可以让他生出些自豪与骄傲的孩子,我总这么想。
三、对大叔叔最初的记忆
大叔叔比我大十凡岁,在我年幼之时,但凡与他有关的记忆,我若在其中,那么必呈仰望状。还记得那时,他每次到我家来,都会给我和弟弟带来些那个时候挺稀罕的零食,一小盒葡萄干、一小包金桔果、一小块薄荷糖。我总是仰望着接过来,然后在父母的教导下,说声谢谢。因了这些零食,我对他有了最初的好感。每次看他来我家,我都挺雀跃的。六七十年代,物质匮乏,这些小东西,不仅吸我,也吸引着我的小伙伴们,看他们肃然起敬地盯着自己手里的东西咽口水,我就特别开心。
我盼着大叔叔能天天都来,还不全因为这些好吃的,还因为大叔叔有满肚子的故事,破案的、惊悚的、搞笑的,不知为什么他会有那么多故事可讲。
大叔叔在上大学的期间遭遇了文革,实习期间被要求必须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于是他和他的同学被统统拉到离我家不远的山里修铁路。开始的时候,大叔叔还常来我家,让我妈给他做些好吃的,因为他呆的那个地方生活太苦了,很难吃饱。而且那个时候他的爸,也就是我的爷爷遭了难,已没法为他提供生活上的援助了,过惯了舒服日子他,有点受不了清汤寡水的伙食,于是常跑到我家打牙祭。
大叔叔每次来我家饱餐一顿之后,作为回报,他总是主动给我和弟弟讲故事。后来听他说,被查封的学校图书馆,被他撬开一窗户,停课闹革命的时候,他便躲在里面看书,间或带出几本,与同学们分享。看我盯他的眼神有点类似盯小偷神情,他便义正词严地对我说:“鲁迅说,偷书不算偷!”。也不管学龄前的我知不知道鲁迅是何人。我后来自然彻底原谅了大叔叔的偷窃行为,倒不是因为鲁迅有多伟大,原谅他是因为他让我特别有面子。因为当我把大叔叔给我讲的故事又转述给我的小伙伴们时,他们便也跟在大叔叔的屁股后面吵着要让他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每次都会把楼梯离大叔叔最近的那一级台阶让给我和弟弟坐。而他们统统挤在我和弟弟的身后的楼梯上,不像平日里总当仁不让的欺负我和弟弟。
如果说我曾经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大叔叔对这幸福的贡献是无庸置疑的。因为那本是个苍白的年代,虽然到处都是红色,但色彩一单一,也就等同于苍白了。是大叔叔让我眼里的世界斑斓起来。
可大叔叔在给我们讲了几次故事之后,就再没来过了。我还记得自己把在窗户的栏杆上,眼巴巴地盼大叔叔会突然出现在窗外坝子拐角处的样子。可不管我怎么盼,大叔叔都再也没出现在坝子拐角处,因为不久之后,我爸便从那个城市调离,去了另外的城市。好多年后我才知道,我之所以在坝子的拐角处没能盼来大叔叔,是因为大叔叔那时候正浸泡在自己的初恋里,根本无法抽身,准确点说,是根本无法超身。谁初恋的时候都那么使劲!
再后来,大叔叔像换衣服一样地换女朋友,惹恼了我爸这个在家里担当着长子之责的正统军人。为了防止大叔叔犯错误,在他三十岁那年,我老爸逼着他娶了当时正与他恋爱的一个高干的女儿。
四、对大叔叔后来的印象
我没有参加过大叔叔的婚礼,实际上我后来在外地当兵,很少回家。再次见到大叔叔,是他结婚好多年后了,他那个天生耳神经末稍发育不全的聋儿子也已经好几岁了。
那时候,作为文革后第一批研究生的大叔叔,刚毕业留校做讲师,学校给他分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我第一次走进他家,便立即觉出了他的不幸福。他不再昂扬倜傥、风趣幽默。神情里充满疲惫与倦怠,语气里全是愤懑与怨怼。巨大的落差,让我无比的哀伤。凭着我当时二十出头时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程度,我想他这都是给生活折腾的,给婚姻折腾的。那么生活是不是并不是我们盼望的那样?那么婚姻是不是都是爱情的坟墓?我像小时候给讲故事的大叔叔提问那样,把我的这些疑问写信寄给大叔叔。事后,听我妈妈说,大叔叔收到我的这封信后,欣喜地赶到我家,对我父母说,他没想到我的文笔竟如此优美,思想如此地有深度。而我想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是因为我窥到了他当前最真实却无法与亲人诉说的生活。他终于不用独自憋着了。事实上,从那封信之后,大叔叔便借着到出差的机会,经常到成都来看我,把我当成了他的知己,与我无话不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年轻人都对文学都有点爱好或是向往。我那时就喜欢看世界文学名著,且多。大叔叔看我阅读名著,便与我聊名著,但说来说去,也没他看得多,到底,人家当过是真正的文学青年。我也爱写几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诗,而把这些诗拿给大叔叔批阅,成了我的一种向往。如果能得到他几句那怕是轻描淡写的表扬,我也会美滋滋地偷着乐好一阵子。
我曾经告诉过我的闺蜜,我心里的那张爱情地图,与大叔叔无不关系,因为他是我见过的最为接近完美的男人。事实上,他在别的女人的眼里也魅力无穷。而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这样的男人仍然会失恋,且是他的初恋。
关于他的初恋,间或听我爸和我妈说起过。但他们总是说得极隐晦,听了好多年,也没听出懂大叔叔为什么会被他的初恋抛弃。曾经非常想弄清楚这件事,但家里的大人们,没一个想要告诉我的意思。撞了几次墙壁,我也丧失了对这事的兴趣。
五、第一次听大叔叔讲他的初恋故事
有段时间,大叔叔常到我居住的城市来讲课。业余时间没地方去,便常邀单身的我和他一起共进晚餐,并与他一起打发晚餐后的时光。
第一次听大叔叔说起他的初恋,始于路边的一家小饭馆。还记得那是个隆冬的傍晚。太阳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周遭掩映在她的身影里,荡漾着一种视觉上的厚重,而这厚重让成都阴冷潮湿的冬日有了几分温暖的假象。
我有些痴迷的看着窗外,因为这样有阳光那么只是夕阳映照的冬日傍晚,在这座城市真是不多见。
“哼,你婶婶就像这冬天的太阳,好看却不温暖。”
许是看着我脸上的那一缕痴迷的神情,大叔叔有感而发。为了证明没有暖气的饭馆冷得可以,他转身叫道,“老板把我的啤酒用热水温下吧,天太冷了。”
我盯着桌子上大叔叔最喜欢吃的那几样菜,“夫妻肺片”、“油炸花生米”、“白菜豆腐汤”,嘟咙着说,“你不喜欢婶婶么?”大叔叔毕竟是长辈,谈及与么生活有关的话题,我还是却点胆子。
大叔叔看了我一眼,喝了一口老板温好的啤酒,挺干脆的说道,“我只爱过一个女人,其他的都谈不上爱。”
我呆呆地抬起头来,盯着他看,突然觉得对面坐着的这个男人好陌生。
“你不是看过那么多世界文学名著么,应该对人性有些了解了吧。”大叔叔说,“你看过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宁娜》么?”我想起那本书的第一句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不幸的婚姻……”
“你不用说了,我最不想的就是和别人谈婚姻的话题。这样吧,我给你讲我的初恋故事吧。这个话题虽然我从来没与别人聊起过,但却非常想找一个人聊。而你挺合适做这个聊天的对象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是适合他聊初恋故事的对象呢,这是我想知道的问题。
“因为我们有血缘关系,是亲人,你不会因为我说错了什么而举报我。嘿嘿!”
“现在又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你想多了。”的确,上世界八十年代末,早就过了拨乱反正的时期了。
“我在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让我不小心旁人, 我还真做不到。”
“那你放心,我肯定会替你保守秘密的。”我真做到了这一点,在大叔叔生前,从未与任何别人聊起过他的初恋。
大叔叔的初恋故事,我是断断续续听完的。因为他非常的情绪化。大凡聪明的人,也都非常的敏感。稍有一句话说得不对,他便没了继续聊下去的情绪。而再次聊了这个话题,总需要再次等待下一个恰如其分的契机。
不知是不是第一次听大叔叔讲起他的初恋故事时,正好是一个夕阳普照的冬日傍晚,那一缕落在大叔叔脸上的斜阳,总在他讲起他的初恋故事时,落在他原本沧桑的脸上,让他生出些我少年记忆里他曾有过灿烂。尽管有时候不经意转头,窗外一遍夜色,根本没有什么阳光。
“第一次见到她,这是这样一个傍晚,不同的是那是一个夏天。风从身上抚过,都带着太阳的味道与温度。”大叔叔看着饭馆窗户外面的黄灿灿的世界,陷进了回忆里,“太阳落山了,她向我走来的时候,身后的天空金灿灿的,像舞台的天幕。你见过舞台的天幕吧,你小时候我带你到市歌剧团看过爷爷任舞美设计的歌剧的。”大叔叔把握着的啤酒杯朝下放了放,让自己的视线越过啤酒杯,与我对视着。
“嗯,《海岛女民兵》和《向阳商店》我都看过的。记得爷爷把那个道具蛋糕弄得给真的一样。我还吞着口水问过爷爷,那是不是真的。爷爷哈哈大笑着说,那是在一块木头上粘的据木屑,然后再涂的黄色和咖啡色。”我想起当年的情景,记忆却一下滑进了二十多年,那个时候的大叔叔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呀。他英俊的脸庞有着清晰的轮廓。我的伙伴们都说,他长得像阿尔巴尼亚人。而阿尔巴尼亚人,是那个时代对长相英俊之人最好形容词。
“别尽想着吃!你快想那块天幕,就想《海岛女民兵》海天相连的那种壮阔。然后把天想成金黄色的,把海想被落日的余晖也染成金黄色的山坡。”大叔叔有眼睛里闪着烁人的光芒,那目光似已穿过我的大脑袋飘到我身后很远的地方了。我转过身去望了望,除了空着的桌椅,那什么也没有。在他的初恋面前,我自然是无足轻重的。
“嗯!”我狠狠地对着目中无大叔叔哼了一声。
大叔叔收回目光,举起酒杯呷了一口啤酒,顺手用一个极快的动作,抹了抹沾在嘴唇上的一点啤酒沫。他这个动作,让我无比困惑,这还是记忆里的那个斯文整洁的大叔叔吗?记得我小时候,他每次到我家里来,都穿得十分的整洁。许是知道自己长相英俊吧,他还极喜欢照镜子,拿把梳子,将他那总是过分卷曲的头发梳平整。我皱了皱眉头,因为无论我怎样努力,都很难把眼前这个大叔叔与记忆里的那个大叔叔重叠在一起。敏感如大叔叔自然会在乎我的这个皱眉的动作,他迟疑了下,中断了讲述。他想确定下,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听他讲他的初恋故事。但很快,他便放弃了对我的判断。继续顺着他记忆的链条滑了下去。他是太想与人分享他的初恋故事了。
我基本上是个善解人意的人。看大叔叔那么认真,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放下筷子,立起腰,将手立在桌子上,撑着自己的头,摆好姿态,决心做个好听众。我的这番动作,对大叔叔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他的神情更加专注,他的语言更加流畅起来。
“她扛着一把锄头,与几个社员,披着金黄色晚霞,慢悠悠地从金灿灿的山坡的那一边升起来。如同一幅绝美的油画。我转身从身后的工棚里拿来速写本,想快速地把那个镜头画了下来。”
“如果没有那恢弘的落日把她身后的天空染得那么灿烂,你眼中的她还会那么美丽么?你还会爱上她么?”我的问题让大叔叔愣住了。
良久,大叔叔边思索边回答我说,“任何事情都缺不了天势、地利、人和,所谓的缘,也不是凭空便有的。但我相信,就算在其它的什么地方遇见她,我都会爱上她的,因为她真的好美。”
“我才不相信那么远,当时离得那么远,你能看到她长什么样呢!”我觉得大叔叔有点夸张。
“当然,那个时候我还没注意到她,最初只是被那个场景吸引了,所以一直盯着看。直到那一行人走到我面前,我看到了走在最前面的她。”
“很漂亮?”我那时虽不知道大叔叔的初恋,但完全可以相信他对于人特别是女人的鉴赏能力。小时候他便生活在歌舞团里,见过多少漂亮的女演员呀。而且,他后来学过油画,且是人物画。再还有,我见过他带到我家的那些女人,个个都是颇有姿色的。所以,他对于漂亮女人的判断,肯定是不会偏离事物真实的。
“漂亮!”大叔叔一点不含糊回答我。
“有多漂亮?有大婶婶漂亮吗?”我喜欢颇具西洋气质洋气、高贵的大婶婶。在我眼里,没有人会比从高干、高知家庭走出来的大婶婶更漂亮更有气质的女人了。
叔叔的头低了下来,不知是叹气还是哼了一声,总之有点奇怪的声音从他嘴里传出来,让我们之间的空气有短暂的凝滞。
“今天我们不说你大婶婶好吗?”大叔叔看着我,目光里堆满了央求。他看我盯着他的眼睛,便将目光转向窗外,“这么好的景色……”
大叔叔虽然没往下说,但我知道他是想说,“别煞了眼前的风景。”
“我相信你的眼光,你说漂亮,那她肯定是漂亮的了。”我装着颇感兴趣的样子,鼓励大叔叔把他的初恋故事讲下去。而我之所以这么做,已经不是为了听这个故事了。既然讲这个故事能让我的大叔叔像过去一样高兴,那就让他讲吧,我喜欢过去的大叔叔,我不喜欢坐在我对面的那个沧桑男人。
“你看过电影《五朵金花》和《阿诗玛》吗?”大叔叔扭头专注地望着窗外,如同那里挂着电影的幕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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