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没写完,今天把这故事再大概说一下,不想细细描述了,因为想了想,都过去了。
刚吃完朋友的喜酒,具体说是回门宴,旁边做了前女友,凑巧都在一张桌子上。
其实没有什么,过去真就过去了,两个人大方的给互相问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做不成夫妻以后大家还可以做普通朋友。
话说到昨天写的那篇文章,那小女孩打电话让我去接她,碍于校花直接的面子,还是去了,反正也是闲着。
接上她送回了家,一路上小姑娘很是健谈,根本没有数月前的害羞和腼腆。
就这样,慢慢成了朋友,我当她小妹妹看待,因为她也没了父亲,处境跟我很相似,我理解他心中那份苦恼。从此也就有了共同话题,慢慢的真就成了好朋友,但是我明白,她永远在我心中就是好朋友,不会有别的身份,因为我们年龄相差很大,代沟很深,彼此的朋友又聊不到一块儿去。
后来,我看她对我慢慢有别的意思,为了打消她的想法,渐渐开始远离她。
姑娘也知趣,后来就不再死缠烂打,还是和以往一样做个普通朋友。
就这样,我也没对象,她也没男朋友,处境又相同,没事了陪她逛逛街,吃吃饭,真的把她当小朋友看待,主要是触景伤情,因为她和我一样可怜。
时间久了,我们各自忙于工作,也就疏远了,后来就很少联系了。
突然有一天,警察局打电话要我去一趟,起初还以为怎么了,后来才知道是小姑娘犯了错。
到了警察局,了解情况后我很生气,小小姑娘,竟然诱惑良家妇女为娼,这是我交友最不能忍的。
一怒一下扔下她走了,因为没有五千块的赎金,她就要被关押15天,我觉得活该,一个月都少。
为这事儿她开始恨我,我觉得这个人已经不配成为我的朋友了,因为我做人很有原则,绝对不合那些黄赌毒在一起。
再后来过了半年,她气消了,带着她闺蜜来找我,说要将她闺蜜介绍给我,此时我早已有了防备之心,我知道她是来报复来了,不过这事儿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自认为江湖老手的我索性将计就计,看她如何变化,就这样,两个月时间,果不其然她的闺蜜开始像我借钱,我每次看到微信上发来她闺蜜的那句我家有急事要用钱,我就想笑。
认识两个月,就这一个借口,她家事儿真多。到后来还是心软,见不得女孩子在我面前哭哭啼啼,还是被骗走了三千。
不过有句话怎么讲的,姜还是老的辣,十几岁小姑娘哪里斗得过我这只从小被喊到大的老狐狸,最终用了个小小手段,钱一分不少给还了回来,还净赚一千,也不枉陪她玩儿了一场。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不想再多说了,只能说这辈子我犯情劫,烂桃花一堆,把我伤的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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