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为了纪念。
据说我出生那会儿场面是十分壮观的。
那是某年某月某日,伴着一轮旭日的升起,我来到了人世。幸运地成为了这家医院出生的第1000名婴儿,接着,很有象征性的一幕出现了,医院里许多医生都跑过来看我,最后是一位护士阿姨不知哪位受了神圣的指点,一个很响亮的名字从此成为了我的代号。
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属于没事闲得慌的那一类,比如西邻那位笑起来比玛丽莎还要诡密的大婶,她未经任何正式渠道便把我姓名中最能说明意义的一个字,私自改成“虾”字。而这恰恰是这件很侵犯人权的事,激起我对世间万物的敌视以至于憎恨,更进一步地讲,它间接丰富了我在婴幼年时的阅历。
我在两岁那年曾离家出走,三岁那年骑在同院小朋友头上弄破过他的头,用钥匙划花过停在路边的bmw车,也曾在四岁那年举起菜刀对着想向我动武的妈反抗。当然,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已不算什么,我妈对此类事件也是见怪不怪,但有一件事我久久不能忘却。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1991年的一个炎热的中午,我正独自一个人站在院子里美美地享受着刚和我妈出去买来的冰激凌,准确地说是我躺在卖冰激凌的老大娘的冰柜前并坚持了五分钟不动才逼我妈出手换来的,对于这么一件奢侈品,我想我当时一定是闭着眼睛陶醉的那种,要不怎么连邻家长了一岁的二狗子走近我都不曾觉察到呢?真的没有觉察!二狗子当时极有可能是带着一种很贪婪的表情,然后一口啃掉了我大半个冰激凌,迅速逃离了院子。他当时边跑边用小眼看我的眼神,我至今记忆犹新。而我则很茫然的望着手中残余的冰激凌,一股仇恨涌上心头。你能想象得出一个平时总以武力解决问题的人,在受到如此奇耻大辱时的心情。很自然的我开始了复仇计划。
或许老天有意偏袒我,机会来得比我预料的简单。事隔不久的一天我回家的路上在拐到一个小胡同时,正巧看见二狗子穿着开裆裤对着墙角小便。一向“家教严格”的我,看见随地小便这种不文明的场面,加之上次的冰激凌之仇,我顿时义愤填膺,跑过去狠狠的朝二狗子的屁股踹了一脚,然后扑了上去。二狗子显然和当时被抢冰激凌时的我一样毫无防备,带着一脸很无辜的表情被我死死地按在了地上,然后我骑到了二狗子的脖子上————我胜利时的一贯姿势。之后我一路荡气回肠地回了家,心里有说不出的畅快兼有为民除了害的感觉。而二狗子晚上拉他妈来我家串门时,我满以为二狗子会趁机告我一状,不想他不但跟没事似的,还悄悄往我口袋里塞了一把糖,搞得一向果断的我不知所措,更夸张的是自此以后他居然每天傍晚早早地来到我家,等着我吃饭,然后屁颠屁颠地跟我到处跑,弄得我曾一度后悔不该与二狗子打架。一年后,我家迁到市中心,后来听说这小子学习成绩异常变态,我也没好意思再联系他。
再说我们迁到市中心后,我妈就近把我送到了一家幼儿园。在学校的熏陶下,我与生俱来的文人的气质很快便被激发出来了。我喜欢上了文学,虽然我大字不识几个,但是我在童话方面却有着独特的造诣。
我曾在听幼儿园老师讲童话时,问过类似于白雪公主和老巫婆着装一类的话题,但得到的答案却令我一度以为是老师骗了我。因为常被我们叫为“巫婆”的管我们午休的那个女人根本没有穿大袍子,而且手上拿的不是法杖而是赶我们上床的扫把。我从小就是个讨厌被骗而且是个很记仇的小人。罪恶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下了根。我又开始了我的复仇计划。但令我感到苦闷的是除以直接的武力解决,我根本找不出任何机会下手。当然我也没傻到跟个成年人动武的地步,我只好把一块块小小的积木从学校往家偷,以此来平衡心理。我的这段很不光彩的历史一直持续到一个小女孩的出现才就此打住。
事实上我从过去直到现在一直都不曾知道过有关那个小女孩的任何事情。我对她的了解仅限于她那身白衣服和她和我说话时和蔼可亲的语气。但这就足够了。因为她不仅符合了当时老师对白雪公主的描述,而且还有一张能让一个五六岁儿童动心的面容。至今我还能零星地回忆起那些发生在两个儿童之间的除了说话以外的任何一些很美好的事,并且这些事一直延续到我上了小学。
小学分班是要进行学前智力测验的,当时我妈对我的智商从来没有过任何希望,那几乎是绝望。当邻家小女孩能口若悬河地背诵N首古诗,并熟练地进行各种复杂的算术时,我还仅仅对排骨有特殊的敏感,我算术时必须要由我妈转化成诸如一块排骨加两块排骨是几块排骨这类形象型算术题才能勉强算出。这里我想要澄清一个事实,本人虽然对排骨有这特殊的敏感,但我绝对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块肉不沾的那种,至于为什么,呵呵,保密。
再接着说那次考试。令我没想到的是那次测试我狗屎运的上了重点班。经过是一位资历颇深的老教师正在拿着一本书测试我面前的一个女同学时,问了道很令我振奋的“排骨问题”,答案被我脱口而出,然后我就这样混进了重点班,这个结果让我妈着实激动了三个月,逢人就说直到第一次考试成绩出来后才罢口。
自此以后,我的学习生活便背上了深重的压力,我妈也开始对我进行了魔鬼式的强化训练,但不管怎么强化,成绩只是在中游徘徊,而此时我惟一能让我妈高兴的地方也仅剩下了我那张诚实的脸。印象中在此之前我还未曾说过谎。
我也曾一直为我这一优点骄傲,并且坚持上初中才打破这一记录。
上初中后,我很不幸地被卷入的网吧一族。当时我第一次从网吧出来后,我有种很强烈的犯罪感,但我道德上对网吧仅存的一道防线终究还是被《CS》枪声击碎,并在回家晚后说了谎。我在道德上受到了强烈的谴责,也由此揭开了我电脑游戏生涯的序幕,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几乎天天不到放学就从校园里爬墙出去玩游戏,然后急匆匆跑回家,大汗淋漓跟我妈说我去打篮球了。这句话屡试屡爽,但“纸里保不住火”这句很有名的谚语终究不是说着玩的,几周后的一天,我便对自己生物钟盲目自信待回家时我妈已把附近所有的篮球场都找遍了,我的结局是经受了一整天的精神的考验,这使我一度陷入了此次事件的阴影中无法自拔,直到NN的出现,我的状态才渐渐有所转变。
在我的印象中NN是个与众不同的漂亮女生。仅在她带给我巨大影响这一点上,便可见一斑。因此前我虽对男生大大咧咧,但对女生绝对是一说话就脸红那种,我说过了,NN是个例外。从我第一天和她同位起她就从不放弃任何机会给我讲她的经历以及诸如某个同学、某老师、某歌星一类人的看法。而我也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有时上课都嘿嘿发出怪笑。但随即而来的问题是我发现NN已把所有同学的缺点找了个遍,这渐渐演变成了我对NN不理不睬的直接缘由。中考前二周,我很狗屁地找到老师要求调位并义正言辞地告了NN一状。在我搬桌子调位那天,一直都在沉默的NN悄悄塞了一张纸条给我:我原来拿你当好朋友,没想到你这样绝情。
此后不久我上了家附近这所高中。每当我想起NN时都会十分内疚,并陷入深深地自责中。我常常想向NN道歉,但自尊让我在见到NN时表现得很冷酷,然后是面无表情地同NN擦肩而过,心中的郁闷与悔恨只好从游戏中发泄。
在经过我的周密考虑后,我把去网吧的时间定在了凌晨,但好算不如蟊贼算,我凌晨二点刚出门,一个飞贼后脚便攀进了位于公安局家属区的我家,说实话,我对这蟊贼的技术实在不敢恭维,毛手毛脚的动作把我妈惊醒不说,慌忙中还把我留在家中置有一元现金的机器猫钱包偷走。更为直接的后果是充当了把我行踪暴露的关键角色,由此那令我得意的计划仅实施了一次便以失败而告终
事后,NN居然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你怎么又去网吧了,还是好好学习吧,别老惦记着玩了……
我说以前的那件事我真的很对不起你……
都这么多年了,我都忘了。
唉,这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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