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是猎猎红尘中的孤魂野鬼,看破风月却又迷恋俗世。
她的卷发早已枯黄,红唇也变得干瘪,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指尖涂蔻丹的女人,只有一袭旗袍仍旧鲜艳夺目。
0.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方国楚厮守终生的。
1.
我叫许之行,我今年二十六岁。我来到色达,报的一个旅游团,八人组成的队伍,大家都是互不相识的人。
初见方国楚的时候,是一个秋日的下午。不知道是因为微扬的秋色,还是他稍俏的背影,抑或是那天他带着一本泛黄的旧皮书,熏出来那种陈扬的气息,我只记得那是个秋日的下午,清清楚楚。
路过他住宿的房间,我总张望,国楚在也不在?他在整理胡须,他在看书,他在看电影?他会不会有感触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注视?我倚靠在门间,何等平静,旅游团的人无人知我内心起落。国楚国楚国楚。我呢喃着。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组长吃饭,那人言语幽默,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因为高原反应加喝酒的缘故,一身一脸都是泪。
我紧紧的抓住组长,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怀有手帕的男子都是好男子。
我与组长聊过多时,他,方国楚,三十四岁,做着律师工作,有家庭有孩子。
2.
翌日,太阳升起,我们坐车一路向北,国楚了无踪影。我取下眼镜,第一次觉得有点怅然。我才发现,我旅行的目的是为了什么,这怅然的滋味......
车子缓慢的行驶着,沿途有很多风景,车上欢声笑语。如今,一切都平复,美景是最容易令人平复的的地方。
我重新戴回了眼镜,这又有何干系。
此时,方国楚回来了,穿着一身运动装,背着吉他,又和那同伴自晨光中走来。方国楚略微感到我的汗气,他暗暗咬牙,我和他始终没有流过一滴汗。那样冰凉,但我和另一小子打球,流汗......
方国楚慕然站起,揪着那小子,突然又想起自己这又是何干?就更生气,憋得满脸通红,转身就走,我匆匆丢下那人,追着方国楚,“是我,是我。”他听得我语无伦次的叫他,心里忽然充满喜悦。
我们上车,在车中都没说话,方国楚伸手去握我的手,我稍一挣扎,他便愈缠绕,半推半就,不望他,但浑身都感到他的存在。
我回头看着窗外景物,有点惶惑——我爱他,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他爱我,他把我只视作任何一个床上的女人。他不爱我,他欲找他要我......他爱我不爱我,他想过没有。此时车子霎然急刹,原来前面的小货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小货车不知怎的,车尾倒退,就向着我。车头的玻璃碎了,行驶的司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伏在方向盘上,睡着一般,发上黏上几滴血,颜色极度舞台化。
组长按下按钮,说:“这种情况,不知要阻多久。”那小伙子尚挣扎着,又伏下,露出了白骨森森的手。在阳光下,那白骨极纯净。车子里的大家都很沉重,警察没来,面对挣扎着的司机,绕着这白骨的手,等什么,待什么。
车厢的大家紧紧握着彼此的手,窗子冰凉,无人气。我不由得呼出一口气,让窗子起一层雾,好证明自己是活着的。
半响,组长说:“救护人员会在几分钟内赶到,这种地方,简直是屁话。”
大家的心紧了又紧,看着那白骨,却毫无办法,我以为自己在做一个明亮的噩梦。
白骨之前,大家有说有笑,何事不烟消云散。方国楚忽然说:“那只是第三大谎言。”
生命何其短暂,相逢何其稀罕,千思万想,在这白骨之前,都是一场虚话。方国楚说:“第二大谎言是,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虚话谎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连在一起,在出事之前,或许是最固执之人也会甘愿受骗。
方国楚转过身来,一手靠着驾驶盘,“你要不要听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我始终望着那白骨森森的手,以及突变的天气。生与死的关头,什么都无所谓了。方国楚说:“你和我结婚,好吗?”
我轻轻握着自己的手,是感到血肉,不是血肉之躯。或许就是这样,婚姻,又有什么所谓呢?此身不外是血肉。我说,“好。”
我始终没有转头来看他。
3.
临近午夜,救护人员才赶来,司机被担架拖走,暴雨,车轮爆胎。车窗玻璃把大家的倒影扯成了痉挛的模样。方国楚的脸也不禁有些扭曲。
我拿着棉衣,扯着方国楚的领子,急道:“你有家庭,有孩子,你葬在你的坟墓里了,而你也同时光葬送我。”方国楚只觉得不舒服,想让我快些放手。我只觉得那话都丢到茫茫大海里,一咬牙,捏着他的喉咙,“如果下一秒就是死,那也没所谓了。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方国楚拉着我,起来说:“你把我的喉咙捏痛了,在这暴雨里,你要不要喝热水?”
他转身一步一步去箱子里取出热水,我急痛攻心,这算什么?我揉着自己胸前的衣服,我错了,我答应了一个已婚男士的求爱。或许是我害了他,我和他这旅行短暂的在一起,完成了做他情人的责任,他把我逼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或许是我的错,大雨持续的下着,大家都不说话,司机生死未仆。我不禁缩着身子,扯自己的发。方国楚回来,抱着我,轻声说,“之行,来喝杯热水。来,来。”
他拍着我的背,哄我,“来,喝水。对不起,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一把将热水推翻,“就因为你控制不了自己?”热水烫着了他,他的性子磨尽了,“神经病。”他便不说话。
大家唱起歌来,或许是因为突如其来的人祸,做着最后的垂死狂欢。我缩在地上,心里反复,我完了,我不甘心这样就完了。我跟他一起沉沦,我也一定完了......
灰飞烟灭,如此我心甘情愿的燃烧。让他在隔岸观火,然后他沉沦。
一个燃烧,一个沉沦,短暂关系应当点到为止,何以至此。
4.
旅行团的人渐渐不再歌唱,大家都开始流泪,或许,面对陌生人,心里的想法更能表露出来,不计回报,单纯、纯粹的依恋。
我站起来,朝着组长指挥的安全地带前行,看着路旁的指示牌,低声说:“你是我爱着的人。”
方国楚不禁摇头,“你是我这次旅行最大的意义,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子。”我侧着头,嘴唇似笑非笑的抿着,“你见识少。”方国楚拉着我,“那就甘拜下风了。”
此时我才明白,后面这个律师也可以是温柔的。
回到酒店,他碰着我的头,抚我的眉眼,咬我的肩,我以为自己是青瓷细玉。他这样吻我的头。他这样温柔,他的身体他的气息他的人......
何等平和的哀伤。
方国楚倦了,便枕在我的床上睡去。我沐浴干净,擦拭着头发,一切真如夫妻一般,我把他的衣服放好,折叠整齐,推醒他。
他睁眼,又想睡,我替他穿上衬衫上的袖子,他便醒了,说:“怎么?”
我笑说,“这是我的房间,这里不留客。”他也不搭腔,默默的穿衣服。他吻了吻我的头,便走了。
午夜时分,我把屋里的灯全都开了,灯火通明,独自一人,坐在地上。
5.
两星期后,这次短暂的旅途完后,我回到了家中,接到了方国楚的电话,约我到中环的一间事务所见面。
挂上电话,我呆了一个晚上。
他离婚了,离婚原来很容易,只有下定决心的时候难。事务所的人与他握手,他回握了握我的手。我立刻发觉,他已经脱下了戒指。
我们站在办公室顶楼,正值午饭时候,中环起了云涌,像极了那次旅行的暴雨的前奏。
我脚步迟疑,看着下面人来人往,抬头,暖阳映在玻璃上,辗转相焚,千日万日。
我吸了一口气,看着他,原该如是,太平盛世,个人经历最大的兵荒马乱不外是幻灭。云潮翻涌,阳光灼灼,我满目火红,发觉脸上有点痒痒的。那次生死关头,除此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
方才是汹涌的眼泪。
我穿着旗袍,绣花鞋。我记得他熟睡时的眉眼,他按着胸口的笑声,他的吉他,他坐在地上给我围巾暖我,他的那杯热水。我记得我记得,我替他整理好的衣裳,剪过脚甲,为他买过纪念品。
我知道我热泪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他捉过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何必如是。我原以为我可以和国楚厮守终生的。
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循。他也有他的难处。
这次旅行,是朝圣。

在正常人和精神病之间游走。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
遵循恶魔法则:
1.让伤害到我为止。
2.为自己承担后果。
3.无人替你快乐。
众生皆苦,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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