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自媒体人是越来越多,微博、公众号,几乎人手一个,按流行语说就是:开公众号的比看公众号的人都多。
但,自媒体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历史上,古人的自媒体比今天玩得还潇洒。
古代通讯那么不发达,他们究竟是怎么玩的呢?
先看汉代,当时就有许多民间“笔杆子”靠给朝廷写软文赚钱,有时写得好了还能混个官当。
当时虽然还没稿费,但像贾谊、司马相如、东方朔这些大V却能靠着打赏发家致富,“洛阳纸贵”、“一字千金”说的就是这事儿。
到了唐朝,打赏已经由钱升级成了实物。比如武则天,要是文人随女皇游玩时写的诗写得好了,武则天就会拿锦袍给他们点赞。
结果有回,武则天已经把袍子送出去了,可后面的的诗比前面写得更好。她竟然把袍子收了回来,转赐给后面的人。
看到这,你可能会说,文人间的竞争虽然挺激烈。但不过是怕马屁而已,好,让咱们再看看宋朝。
当时,文人写文章除了可以获打赏以外,终于能靠写官文得稿费了。
这稿费有个文雅的名字叫“润笔”费,润是滋润的润,笔是毛笔的笔,意思就是说:
各位官老爷,我的文章只要五毛。你们再不把钱兑现了,那我的笔都快干啦。
当时的文人写文章除了可以取悦上级,还能为下级写写碑文或者墓志铭,以示书法也值钱。
比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就经常通过写碑文赚钱,有时一篇碑文就能拿到一大笔黄金。
有的人看韩愈拿钱拿得手软,还讥讽他是靠阿谀奉承死人来赚钱。
除了稿费和书法,有时有人还会帮别人消差评。比如,司马相如就写过一篇著名的洗地文,叫做《长门赋》。
这篇文章是来干什么的呢?
原来汉武帝刘彻和他的老婆陈皇后闹离婚。当时两人已经分居,为了让皇帝回心转意,陈皇后专门请司马相如为自己写了这篇赋。
这篇文章,司马相如极尽铺张,描述了一个女性受冷遇后的可怜与孤独。
结果,汉武帝看到这篇文章后果真被打动了,于是陈皇后又重新获得了恩宠,而司马相如也因此获得了一大笔黄金。
看来,司马相如不但会洗地,还是个好枪手。
到了明清时候,文学不但是朝廷和贵族的专消费品,普通人都会跑来看文章。
于是,大批文人就开始写心灵鸡汤,比如有个叫蒲松龄的,他的《聊斋志异》说的就是:
考不中举人不是你的错,那是因为考官有眼无珠,放心,会有白富美爱上你的。
而随着自媒体的发达,版权保护也成了问题。
大家知道,印刷术出现之前,所谓的书都是手抄本。虽然麻烦,但没有盗版问题。
可到了宋代,印刷术成熟了,抄袭与盗版也越来越猖狂。
宋代的出版商叫书坊,它既是书的生产车间,也是书的门市部,看见好书自产自销,生意别提多红火了。
那怎么防止盗版呢?当时有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就是给书加个“二维码”,当时人们把这种标记叫“坊号牌记”。
消费者拿到书的时候,只需要用眼睛一扫,就能知道书的大概信息。
苏东坡的文章里就记载,当时市面上有种二维码叫“诸子百家”,每天印刷量竟然达到了上万本。
第二种方法叫“举报有奖”,就是在书尾加段版权说明,比如明末的大才子钱谦益有次在翻宋版书时就发现了一段,大概的意思是:
我们荣六郎出版公司以前在东京相国寺的东面,因为大宋南渡,现在搬迁到临安府的瓦南街东,继续开印卖书。请各位放心,我们印刷的书仍然是东京的版本,保证质量,请亲爱的读者多多关照。
这短短几行字,却令大才子钱谦益看后泪流满面,高呼“我买的书是正版的啊”,营销效果可想而知。
当然,最厉害的还是向官府申请商标注册。
比如南宋四川,就有家名叫“眉山程舍人”的出版公司印了一套《东都事略》。
这家出版公司在书页上写了这样一行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意思就是:
这套书是我们眉山程舍人公司出版发行的,现在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了版权保护了,严禁盗版印刷发行。
由此可见,宋朝通过申请版权注册来得到官方保护自己权利的机制,已经非常成熟了。
除了委托官府出面发声明,出版商们掏钱请政府官员出面给自己站台的事情也不少。
比如,南宋理宗年间,有家公司就专门发布了一个公告,大概是说:
市面上的《方舆胜览》、《四六宝苑》这两本书,是吴吉先生的“祝太傅”公司出版发行的。他为出版这两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现在他已经在官府注册版权了,如果有人敢非法出版,那么我们就会让官府毁坏盗版,追究盗版者的违法行为。
为了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这家公司还把这份声明贴得哪哪都是。
这样的版权保护,对于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当然是有好处的。
可假设有人把自己居住的地方也申请成商标,比如“西安羊肉泡馍”、“秦镇凉皮”,那别人难道就不能再生产?
再甚者,如果有人把“西安人”也注册成商标,那我恐怕连人都不算了。
而这其中有什么勾结,那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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