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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贝兹:要有多爱,才能写出这样的歌

琼·贝兹:要有多爱,才能写出这样的歌

作者: 闫秀学姐 | 来源:发表于2020-06-29 11:24 被阅读0次

只要一起唱歌,就是快乐的

1975年,她接到一个电话,问她可不可一起演出。电话那头是熟悉的声音和气息,她的心跳了一下。对方挂了电话,她拿着话筒的右手还悬在半空中,微微颤抖。抬头望着窗外的夜色,目光滢滢,仿佛看到了那双蓝眼睛。

打电话的人是鲍勃·迪伦(BobDylan)。

1963年,她第一见到这个男孩,彼时的他刚刚辍学到纽约的GreenwichVilliage,常年穿着一件格子衬衣,口袋里没有半毛钱,留着一头乱蓬蓬的漂亮卷发。他是满嘴不着调的桀骜少年,叼着烟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弯起来像一尾调皮的热带鱼,也偶尔撩妹。

她带着他一起唱歌。台上的他们两两相望,默契十足。观众却很嫌弃小伙子那破锣一般的嗓音。台下上万乐迷一片唏嘘:这个家伙是谁?为什么他可以跟我们的女王一起同台?

她毫不介意,不遗余力的将身边的这位新人介绍给全世界,会在他调不好琴的时候说些打趣的话为他解围,他们也会在聚光灯下亲吻。

那时候她想,只要一起唱歌,就是快乐的。

1960年,19岁的她在音乐节上唱着反战争的小曲,她的歌喉被公认为一个奇迹,从未接受过任何正规训练,却绝妙惊人,于是早早加冕了“民谣皇后”的头衔。

1941年,她出生在纽约Staten岛上,母亲是一位具有英格兰-苏格兰血统的戏剧教师,父亲是墨西哥-美国血统的物理学家,她的拉丁血统使她很容易掌握了西班牙语,可同时又早早地经历了种族歧视,留下了大量的童年的阴影。这些回忆让她一直念念不忘。

她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她最红的时候,听到掌声也会害羞的低下头笑,并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很难想像这样一个女孩,会站在万人面前高举“社会运动”,马丁路德·金每次演讲,她都要去唱歌。仿佛参加运动是她原生家庭带来的使命,她不能放弃。她甚至在越战中跑去河内体验生活,在圣诞夜为死囚守夜。

很快,她成为千万人的偶像,登上星光熠熠的《时代》杂志封面,封面上印着她大大的名字“JoanBaez”。

电影《阿甘正传》里,女主Jenny裸身抱着吉他弹唱了一支琼翻唱迪伦的曲子,她对阿甘说:“我要成为一个著名的歌手,就像JoanBaez那样”。

鲍勃遇到她就像是意外拿到了泰坦尼克号的船票,并最终登上她的船。她如此的耀眼,于是他也红了,红的理所当然。鲍勃才华出众,又写的一手好词,很快便就拥有了自己的天地,他们亦师亦友,惺惺相惜。

一个艺术家是不能爱上

另外一个艺术家的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琼初心不改,她的音乐一直在呼吁自由,而鲍勃则兜兜转转的又玩过乡村、灵歌、爵士等等,后来索性戴上墨镜换上牛仔裤,开始玩摇滚。

他在音乐上从未停止前进——就像他自己说的,他从来都不是个念旧的人。他的朋友斯堡曾经不经意间作了对他最准确的评价:鲍勃·迪伦就像站在空气上的人。

站在空气上怎么能容易抓住呢,不小心在手心里就悄悄溜走了。仿佛中了那句咒语“一个艺术家是不能爱上另外一个艺术家的”。

就这样他们分手了。

后来的他们,鲍勃结婚生子吸毒戒毒,写诗写书,最终成为史上第一位拿着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人。琼结婚离婚还在唱着民谣,到四十岁了依然魅力不减,还曾被科技大佬乔布斯穷追,但琼不以为然。

他们不曾再私下联系,只要在彼此在新闻里才知道对方的消息,隔空关注着。

直到十年后,琼接到了鲍勃的电话。那夜之后,琼写了一首歌。

贝兹写完这首歌,答应和迪伦一同巡演。他在后台问她,这首歌是不是为他而写。她只说了一句:你以为呢。

拜伦写过,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琼说,以歌声。

这首歌的歌词在此后的岁月迭经变化着,就这样一不小心唱了几十年,每隔十年,她都会改一次歌词里的时间。从Ten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cufflinks(十年前,我为你买了一些袖扣),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她唱这句歌词的时候是Twenty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二十年前,我为你买了一些袖扣),2007年在布拉格的演唱会,这句歌词又变成了Forty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四十年前,我为你买了一些袖扣),再到五十年前...

我终于知道琼为什么说“Weboth could have died then and there宁可当时我们就这样死去”。是的,我也这么觉得,死了,这爱情就永恒了。

时间这时候显得很残忍,一直无情又决绝延续。琼在舞台上活跃了将近60年的时光,对鲍勃一直念念不忘。她在回忆录写到:也许老天安排我一个人过一辈子,偶尔会有小插曲,也只是野餐而已。

她一直想着他。虽然那时候,他只是短暂的,爱了一下。

如果你听过琼的声音,

你一定不会再忘记她了

再也没有琼·贝兹这样的女人了,她全身上下都写着四个字,独一无二。如果你听过琼的声音,你一定不会再忘记她了。

她的声音如此清可辨,如此真性情,没有丝毫矫揉造作,不迎合亦不妥协。歌声简单却又复杂,简单到只有最单纯的吉他与鼓点,常常是说故事一样的歌词,对着你缓缓诉说。但她的歌声又是那么复杂,因为每一个故事背后的,都是她钢铁般坚定的态度。

很多歌手喜欢闭着眼睛歌唱,像王菲、朴树,甚至TaylorSwift,他们在舞台中央,镁光灯下,常常闭着眼睛浅吟低唱,仿佛自言自语。琼不一样,她在唱歌的时候喜欢仰望天空,音乐响起,眼睛里便有了滢滢的光,有时候也会直视着观众,直指人心。

音乐和人一样,是需要偶遇的。有些歌是需要在适当的年龄适当的地点来听的,就像我听到琼。很多年后我再一次听到琼的声音,是在上海音乐学院博导陶辛教授的音乐沙龙里,那天他再次播放了琼的歌,在一组世界顶级音响的包围下,琼的声音伸仿佛伸入我的毛孔,顿时击中了我,当场泪流满面。

她一开口,时光就倒流了十年。

想起我第一年去英国的时候,无论在火车上还是路上,还是夜晚在那个小宿舍的被窝里,每天我单曲循环的音乐就是《five hunderd miles》,关于离别,关于列车渐行渐远,关于遥远的梦。这首歌琼曾经翻唱过,大概她也很喜欢。

研究生的第二年我去韩国留学,每每下晚自习,我一个人走过高低不平的小路上走着,只要戴上耳机,整个世界都是我的了,那时候我最常听的歌是《the sound ofsillece》,这是一首自己对着自己唱的曲子,寂静的声音在耳边缠绕,不安的梦里我独自行走,狭窄的鹅卵石街道,幽幽的路灯环绕,我竖起衣领抵御冬天的寒冷。那是我一生中最为安静又珍贵的岁月,寂静如顽疾滋长,每每听到这首歌曲,幻觉开始向我袭来,往事和未来交叠重现。这首曲子琼在九十年代中后期也参与过,当时PaulSimon和BobDylan在一起开演唱会,当时的琼默默地为这两位和她当年一起站在民谣界风口浪尖的老朋友伴奏。

我至今最喜欢的三首民谣都和琼有关。还有一首便是这首她唱了五十年的歌。

往昔璀璨如钻,却又锈迹斑斑。很遗憾,当时他们没有一起死去,即使爱情无疾而终,但是因为有了这首歌,也算让这段爱情善终了。

像诗一样,娓娓道来,琼对着谁唱呢,我想许多年后,她不再是对着鲍勃,而是对着时光。

1975年的一个晚上,她接到一个电话,问她可不可一起演出。电话那头是熟悉的声音和气息,她的心跳了一下。对方挂了电话,她拿着话筒的右手悬在了半空中,微微颤抖。当晚,她写了一首歌,这首有故事的歌叫《钻石与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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