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的三个组成部分
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三个部分:
制度内容、管理标准、执行标准

“制度内容”常有
很多美容院考勤制度内容的第一条常常是“不迟到、不早退”。
规定十点上班,于是十点整常见的工作场景是——
手捧早餐,匆匆忙忙的踏进大门;
急忙中,换好工服,尚未来得及画个淡妆;
有人正打来电话“由于......不能赶到,要请一小时假”......
于是,常听美容院负责人在一起抱怨说——
这些90后的孩子,基本不会重视制度,我行我素;
没有一点责任心,约好了一大早的顾客,都不知道提前来做准备;
都说了多少遍了,嘴皮子都磨破了,根本不管用......
与其如此抱怨,不如内省一下,团队的制度是否需要健全呢!
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界限
每一项管理制度,只有制度内容本身显然是不够的。
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执行标准”。
就拿上面的“不迟到、不早退标准”而言,只是制度内容。很多美容院都有,甚至很细致。
而恰恰缺乏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是让执行层面的管理者(如:店长)有标准可依。比如:
“迟到”的定义是——除不能准备到达外,已经到了上班时间,只要影响立刻工作的其他事务尚未完成,并需要占用上班后的时间去做,那么,这样的行为就视为“迟到”。
举例:吃早饭是早晨起床后,上班前应该完成的事务;美容师淡妆上岗,是基本形象礼仪要求,做不到这一要求,不能视为进入标准工作状态。如果上班时间已到,却要利用上班时间做上班前该做的事务,就要视同“迟到”。这就是“管理标准”。
有了清晰的管理标准,才能清晰界定什么是“迟到”。员工的哪些行为属于迟到,界限是怎样划分的等等。
而这些也不仅仅是给执行管理者一个执行的标准,更是为员工设立了一面自我要求的镜子。
建立“执行标准”,奖惩有度
有了“制度内容”和“管理标准”,还要有“执行标准”,才能让守纪者得到认可,让违规者受到纠偏提醒。
就这一点而言,也可以把“执行标准”理解为“奖惩办法”。
举例:依据“管理标准”,迟到10分钟内乐捐50元;迟到30分钟内乐捐20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同“旷工”。
连续90天无迟到,获得管理积分奖励30分;连续一年无迟到,获得管理积分奖励100分。
团队的管理制度,其实是团队与个体员工沟通畅通的第一路径。通过这个路径,员工明确并懂得:
我所在的是一个怎样的团队;
我在这里必须做到什么;
我在这里一定不能做什么;
如果我做到......就能......;
如果我违反......就会......
所以,团队的制度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这三个部分,才能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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