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怎样看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大家知道,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领导人民闹革命的理论依据,但是改革几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一点中国的企业家们功不可没。这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怎样看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苏联和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就是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证实,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它的存在,有它的逻辑必然性。
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企业家们功不可没,甲是对,乙也没有错,这一现象又该怎样解释呢?
传统思维模式无法解释这—现象。在传统的思维模式里,对于甲乙二者而言,要么甲是对的,要么乙是对的,二者必居其—,不可能,也不允许有两个结论并存的现象出现。因此,要解释,甲是对,乙也没有错这一现象,就必须改变我们的思维模式,提出新的概念,这个概念不是别的,就是“范围”。正如普朗克为解释微观现象,不得不放弃已有概念而提出“量子”概念一样。
“范围”是“范围论”的基本概念。我从1993年开始提出“范围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从事“范围论”的论证与应用,事实证明“范围论”不仅与已有理论不矛盾,而且可以解释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当然并不是说“范围论”如何完美,它是需要不断完善的。
观察的范围性与结论的范围性,是“范围论”的主要内容。
结论的范围性,其一是说,任何结论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其二是说,结论不可超出范围应用。观察的范围性,是说我们观察的客观事物,是由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而我们人类的眼睛在观察时,只能看到客观事物的部分,而无法观察到整体。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甲乙两人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观察同—客观事物,就如同甲乙两人分别从正面和背面观察同一座纪念碑一样。
这样就出现了观察的是同一个东西,却得两个不相同的结论的情形。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企业家们功不可没,甲是对,乙也没有错,这一现象就是这样形成的。
“范围论”的这种解释,有没有根据呢?
这么多年,为了“范围论”我不得不涉猎许领域,“量子论”就是其中之一。
“量子论”把人们的视野从宏观世界引向了微观世界,科学家们在解释微观现象的同时,也在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
光的本性问题,早在古希腊的时候,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到了十七世纪,形成了以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和以惠更斯为代表的波动说的争论。按着传统的思维模式,微粒说和波动说的争论,其结果只能是,要么微粒说是对的,要么波动说是对的,二者必居其一。
1905年,爱因斯坦把“量子”概念用以解释光的本性问题,提出了“光量子假说”认为,光既具有微粒性,又具有波动性。后来蜜立根实验和康普顿效应证明“光量子假说”是对的。
光同任何客观事物一样,也是由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虽然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都是同一物体光,但是,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却是光的两种不同的状态。光在传播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微粒性;光在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波动性。
自然科学有一条规则,那就是一个假说不论它多么符合逻辑,能够解释多少问题,它都必须通过实验验证才能上升为理论。“光量子假说”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它为“范围论”提供了依据。
因此,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企业家们功不可没,甲是对,乙也没有错,这一现象恰恰是对“范围论”的证实。
因此,正确与错误,仅仅只是就一定的范围而言的。我们说微粒说是对的,仅仅只是就光在传播的时候这一范围而言的;我们说波动说是对的,仅仅只是就光在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这一范围而言的。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也是这样。
这可能引起正统观点的不满,但这却是客观事实。
有一座纪念碑,我们站在正面,看到的只是正面,而无法看到反面;我们站在反面,看到的只是反面,而无法看到正面。这种观察的范围性是我们人类眼睛观察客观事物的一个特征。就事情而言,也存在着正面和反面,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形态已经显现而为我们可以看见,这可称为事情的正面;事情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不明显,这可称为事情的反面。也就是说,我们在观察客观事物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观察到,在我们看到的同时,也有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马克思也如此,当他看到的同时,也有他看不到的东西。在剩余价值理论之外也有他没有观察到的东西。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只是—定范围的理论而已。
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企业家们功不可没,甲是对,乙也没有错,这是两个不同的范围,范围不同,其衡量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也不同。我们不能用甲的标准去评判乙,也不能用乙的标准去衡量甲,结论的范围性,其一是说,任何结论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其二是说,结论不可超出范围应用。
因此,我们任务不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解释的适用于一切情况,也不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说的一无是处。我们的任务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再次强调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但它仅仅只是就一定范围而言的。
我本不愿谈起这个话题,我怕引起人们的误解。只是今天早上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提起这个问题,于是就写下了上面的话。若蒙方家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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