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今日看点
我在微博发张世界地图, 王高飞先生就能当地球球长了

我在微博发张世界地图, 王高飞先生就能当地球球长了

作者: 熊太行 | 来源:发表于2017-09-17 12:48 被阅读380次

熊太行


上微博突然弹出窗口,说是修改了协议,手残顺手就点了同意。

结果一看大家的提示,才发现出了问题。

新协议有两点特别刺激人:

1.3 用户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一切内容,微博都将享有独家发布平台权益,用户只能在微博上独家展示,未经微博书面允许,用户不得自行授权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引用任何内容。

1.5 微博用户将无偿授权微博平台法律权力,以任何法律手段追究第三方平台使用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等行为,微博将获得所有赔偿款项,同时,用户还承诺配合微博,应微博要求积极提供文件和相关协助。

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分成三点更合适:

微博上所有内容的收益都归微博所有,连靳东半文不白的繁体字都不例外。

你自己微博上的内容不许发到别的平台。

如果有人侵权了你微博的内容,所有赔偿金都归微博。

这三条不说是霸王条款,至少是苛刻的条款了。三点都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条款冲突的。

对内容创作者来说,这是斩草除根杀鸡取蛋。

有人评价:“幸好微博没有开妇产医院,不然所有的孩子都归他了。”

这讽刺得有点过了,微博不是这样的风格。

因为根据1.3的内容,可不光是孩子归他了,媳妇儿送来了,也就归他了。

【权力的游戏里的微博】“为什么这里会有那多人的脸?”“对,根据协议,他们上传的头像版权如今都归我。”

这两条被微博用户发现并圈出来之后,许多人都很愤怒。这个时候微博发了一条声明,其中有几句话很亮眼:

1.3 1.5两条款内容为《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既有条款,而并非本次《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弹窗中所公示并要求用户同意的新增内容。

同时微博又赶紧做了修改:

1.3 1.5两条款内容拟修订为:

1.3 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1.5  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这个改动的区别就是:

好吧那你自己发到别的平台是可以的。

维权收益暂时不提全归我们了。

更新用户协议犯了众怒,还在旧条款上退了一步。微博为什么把事情搞砸了?

技术上的事情我不擅长,法律上的事情我不专业。

我的领域就是研究关系,一个公司的表态为什么令人愤怒和反感,其实很值得细细分析一下。不仅有助于改善企业的公关活动,也有助于改善我们的情商。今天谈到的原则,和人相处也有用。

(一) 不分类、搞群伤

大家对交朋友应该有心得:

你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那就要考虑他的利益,考虑他的收入或者经济条件。

你的朋友如果是刚毕业的年轻人,经济条件不宽裕,那他结婚你红包就可以适当包大一点,吃饭就可以埋单积极一点;

如果是已经上了年纪、衣食无忧的人,那就需要和他多谈谈心、聊聊天,排忧解难;

如果是一个忙得四脚朝天的职场中层,那最好的结交方式就是和他一起干事,合作点什么。

朋友处在不同的阶段,你怎么照顾他,重点就有所不同。

类似的,一个生产内容的人,无论是在微博上做视频、写小说、写评论还是画漫画,也有小透明、中小V和大V。

小透明

处在想出名的阶段,这段时间他会努力铺满所有平台,让自己尽可能多一些粉丝。

小V

这段时间的创作者小有名气,开始考虑变现,和某个平台签署独家,是一种改善自己生活的方式。他会让渡一部分获得其他粉丝的机会,来获得一些收益。

拿着1万到3万的作者补贴,在某一个平台上更新内容的,基本都是这种小V。

大V

大V可能已经有了团队,找到了变现途径。他不会简单地把自己和某一个平台绑定,平台给的补贴也无法满足他的胃口了。这个时候,作者会把自己的内容重新免费化,让更多人回到自己的电商或者付费产品上。

对一个新平台来说,邀请小V能快速充实自己的内容,物美价廉,非常划算。

而砸大V会把自己砸破产。

大家看看刘翔的腾讯微博和刘晔的搜狐微博就知道了。

微博被竞争对手直接挖走签独家的,基本都是小V。

微博的防御手段不是有针对性地抗击,而是想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发一个伤害所有人的AOE攻击,动手群伤微博生态中的所有人,可以说非常愚蠢了。

他们应该出台对小V更友善、鼓励他们生产更多内容的规则和策略,而不是用剥夺权利的办法去做这件事。

我上高中的时候,班主任有天训了一节课的人,说班风有问题,有人逃课。那几个逃课的人都没来。

(二)微博的认识有问题

说微博不区分三种用户,还是有点客气了。其实微博的特点是:一直没有把用户和自己当做双方,他们眼中的对方还是新闻下面写评论的网友,就一个发帖地址,连个名字都没有。

我们看《射雕英雄传》,郭靖和老顽童聊到《九阴真经》,郭靖问老顽童,为什么不能把这本经书毁掉:

要待将经书焚毁,但抚摸良久,长叹一声,说道:“前辈毕生心血,岂能毁于我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看后人如何善用此经了。只是凡我门下,决不可习练经中武功,以免旁人说我夺经是怀有私心。”

大家注意了,全真派的负责人也姓王,全真派更是行业中的龙头老大,但王重阳的态度就是“这个版权是别人的”(他只在跟女友炫耀的时候冒充那是自己的功夫)“收益不能归全真派”。

比微博的用户协议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做平台必须有这样的胸怀。

如果只是打着一个小算盘,所有内容都归你,你无非就是一个周芷若罢了。

(三)不能把锅甩给外敌

有人说,这个条款普通人不要太认真,都是为了对抗竞争对手的。这种态度是不对的。

一个条款如果有隐患,就要出来发声才行。

它可能伤害到我的利益,我就要出来主张,而不是任由他甩锅给一个远处的竞争对手。

不要觉得这种远距离甩锅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明朝末年,皇帝说要对抗后金入侵,开始在各省加税。老百姓并不买账,尤其是山西和陕西,本来就受了灾,加了税就民变了。最后大明朝没有亡于大清,而是亡在李自成手里。

对百姓来说,直接感受到的就是你的压力,而不是什么你家竞争对手的压力,你要动我的利益,我就要跟你对抗了。

咱们说句老实话,现在只在微博一个平台上活动的内容生产者,他的黄金时代一定已经过去了,这样的人境况和当年的陕西灾民差不多。

一方面想把所有人限制在微博独家平台上,另一方面又强调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搞余粮收集制,这不是把人逼成敌人,又是什么呢?

更重要的是:

你觉得自己是皇上,但你还不是皇上;你觉得对方是敌人,对方可能还真未必拿你当敌人。世事难预料,说不定哪天就在一起了。

有时候,自卑敏感和过度警觉都会让人把潜在的朋友看做敌人。


(四)翟欣‍欣式的法务

1.3和1.5的原条款非常强硬,相信也是咬碎钢牙写出来的。

1.3用户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一切内容,微博将享有独家发布平台权益,用户只能在微博上独家展示,未经微博书面允许,用户不得自行授权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引用任何内容。

1.5微博用户将无偿授权微博平台法律权力,以任何法律手段追究第三方平台使用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等行为,微博将获得所有赔偿款项,同时,用户还承诺配合微博,应微博要求积极提供文件和相关协助。

和修改后的条款相比,这个版本带着一种浓浓的“惹了老娘谁也别想好”的气息。

1.5后半段,更是要求你无偿给他打工。想想看,微博告了哪个公司,他让你请一天假不上班,去做公证书、开证明,被侵权的是你,官司赢了赔偿金归他——这是拿人当备胎啊。

(五)“你们蠢了好几年了”

再提一点:微博的公关回应虽然及时,仍然是不合格的。

强调1.3和1.5是之前版本既有的内容,这不是一个高明主意。

一个家伙跟别人的媳妇搞三搞四,被她男人堵在屋里了,这时候应该说的当然不是“你别激动,我们这样好几年了。”

没错,你的协议当年很多人没细看,这能证明你们很聪明,还藏得很好。

而且企业发声,是为了证明自己比用户正确吗?

这种谢耳朵式的低情商冒犯人,越少越好。用和自己友好的大V来强调这一点,比在公告里这么怼别人要好得多。

(六)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这样的

发现这个协议冒犯了用户,引起了众怒,除了修改,还有什么办法吗?有什么好办法吗?

当然有。还是要引用一下伟大的1930年代上海民间地方志《情深深雨濛濛》。

陆依萍在日记里写了自己怎么雄心勃勃要把如萍的男朋友撬过来报复她的心路历程,后来这份日记被何书桓发现了——跟今天微博面临的局面一模一样。

结果依萍是这样的:

1、她反思了自己

2、她跟对方描述自己的感受

3、她希望对方的原谅

4、她追求对方恢复黏性

放声哭吧,别控制。大家会原谅你的。

有人说了,这些诚恳的话如果说尽了,用户还蹬鼻子上脸,不依不饶怎么办?

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饭否账号,略感伤。

—END—


熊太行   人际关系洞察家,得到 App《关系攻略》专栏作者,《西游记》深度研究者。前杂志主编。

©转载请联系本人获取授权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我在微博发张世界地图, 王高飞先生就能当地球球长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goips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