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一那年,我很喜欢班上的一个男生。但是那个时候我并未对他付出些什么,只是单纯地喜欢他,他什么都不知道。甚至可以说是他给予了我一份慰藉,我才是那个受利者。那个时候我很坚决地把自己摆在了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上,看着他恋爱,失恋,再恋爱,我的内心如古井般波澜不惊。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喜欢他,可是也仅限于此了,他的悲欢喜怒似乎影响不到我,我安于那种状态。有时候我会写一些日记,关于他的,因为除了他之外我并没有别的东西可写。他让我的日记有些许的情绪起伏,不是因为他真的让我开心或者难过,而是因为我泛善可陈的生活需要这样的起伏,以此让我寻回作为一个少年人的存在感。
后来高考结束,我在家里闲了一周余,偶然间点开班群,看到他的消息,才恍然惊觉我已经一周没想起过他了。而这一周里,我并没有忙于什么事情,每天想七想八,想我的数学题到底能对几道,想我究竟要去哪个城市,想我要怎么放纵自己才对得起三年的辛苦。可是,我偏偏忘记了想到他,我喜欢了三年的他。
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但也足够聪明和幸运。三年来,我一直保持住了我最初的样子。在喜欢一个人的同时不被改变,对我来说是很理想的状态。我也曾反思过自己,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是这样的吗?我又释然了,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后来我再想起这段暗恋的时候,他的样子已经模糊了。我只记得,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是谁,一点都不重要。
我想,我不曾后悔过我的高中岁月,这才是原因。那个时候的我,才是最纯粹的我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