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删除了昨夜十一点半写下的三百多个字。我才敢对自己说:你真是一个俗不可耐的家伙!
我在这里日更到二十几天了,我怕每天不留下三百多字,我就“毁掉了那个给自己的承诺”。其实,你多么虚伪啊!
国新在那片田野旁快乐而踏实的画着花鸟,我同学老袁在读哈工大的博士时,说: 沽名钓誉罢了,然后,穿个大裤衩子踢足球去了。我却把发表在一家纸媒的小诗,放到了朋友圈,是不是要满足一下虚荣心?可见我的微小和自卑!可见我的浮躁和虚伪!
想想昨夜的那个场景:十一点半,我看完亚运会的热闹回到卧室的时候,妻已经在浅梦里了。我今天没睡午觉加之去临市参加同学孩子的升学宴来回开了五个小时的车,也是倦了的。可是,习惯性的在睡前看一眼手机,就发现还没有完成今天在“简书”上的日更。就觉得这么睡了,会自责懒惰或者不踏实吧?写什么呢?想到一天里见到的人,发生的事——有的有亮点,但不适合表达。有的给自己触动,但不宜广知。有点无奈,又有点不甘。
翻看手机相册,是我习惯的做法,希望可以在某一张图片里得到灵感。是有一张在酒桌上拍的图片,其中一人是我初中的同学,多年不见,怎么说呢?好吧!不说!我删除了那张图片,就像在昨天,没有相遇,可能回忆就够了。
上面这张图片,是盛夏的时候,在家附近公园拍的,我有点印象。当时,我是想拍这条石板路。我一向对路,尤其是小路感兴趣。(那个念头是零八年我去北京的门头沟看国新时,和他走在潭柘寺侧山的弯曲石子路上,在拍那种小瘦径时,突然冒出的喜欢和热爱来。)我没注意到石板路的远处有个女孩儿在自拍。她后面不远处是一片人工湖。她一定是把自己框到水面上的,而我,偏喜欢的是路,带你去远处!
我有一个念头,是要用这张图片编造一个艳遇的故事的。可是,想了三十秒钟,也没有一个思路。最后放弃了,但是,我留下了这张图片在这里,想:万一以后有什么歪点子呢?
我最后胡乱写的那点文字,在我刚才删掉的时候,自己都没兴趣回看一下。我只记得写到第305个字的后面接了个“(待续)”,就丢了手机,卧倒,睡了。
我之所以写了上面的文字,无非是在替昨天的糊弄还债。其实,也想在一场沉梦后,看清自己的虚假和丑陋。
对了!我这个昨天写的题目,我没有改,虽然,它和今天的内容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知道,昨天夜里,写那点文字的时候,我是提到“我高中的语文老师”。是的,我的于老师,她足以让我和这个高大上的题目有关!但是,我还是删除了昨天的文字。这也是我的一点勇气。
好吧!揭开自己的伤疤看一下,不是,也挺好吗?在一点儿痛里,才会反思,才会清醒。也可能,才配谈“理想”这两个字。
再给一个写作文习惯了收尾的自己一个牵强的解释!——不过再加一笔画蛇添足的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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