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税制的设计
本·富兰克林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税收以外,没有什么事是确定无疑的。”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讨论了在交易中的税收会缩小市场规模,造成无谓损失,而用于处理外部性的矫正税或用于提供公共产品而收取的税,则可以增加经济福利。本章我们将通过简要考察我国的税收制度,来讨论一国的税制设计。

我国政府的财政概况
政府的税收收入占国民收入的多少?笔者在财政部和统计总局的官网上查询到了相关数据。
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382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05亿元,同比增长4.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1077亿元,同比增长3.2%。全国税收收入157992亿元,同比增长1%;非税收入32390亿元,同比增长20.2%。

从图表可以算出,近10年中,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总量的17%-18%,而随着我国减免税收政策的出台,近3年的数值在不断下降。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17%左右的税收占GDP比重属于税收负担较轻的国家,大部分欧洲国家的数值在30%以上。欧洲国家利用高税收为社会提供更充足的社会保障,包括失业补助、医疗保障等等,使之成为高福利社会。
税收收入
2019年,我国税收收入总计157992亿元,我国人口按14亿计算,2019年我们每个人平均缴税11285元,各位小伙伴有没有被平均了?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的我国2019年财政收支情况中,同时列出了我国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

不要问我为什么表格中税收收入总计和公布的数据不同,笔者也不清楚,有了解的小伙伴麻烦告知,谢谢。
在我国的税收收入中,占比最高的是国内增值税。所谓增值税是指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对一种商品的增值额,即不含税进货价格和不含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收税。这种税的税负会完全传递到最终的消费者。

上表各种税中,与普通老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就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并不是简单地与其收入成比例,而是是根据一个人的收入不断提高的,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累进税。根据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类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政府支出
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74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115亿元,同比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759亿元,同比增长8.5%。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情况,2019年我国的财政收入(190382亿元)要少于财政支出(238874亿元)。这种情况被称之为预算赤字,或者财政赤字。相反,当政府的收入大于支出时,可以说政府有预算盈余,或财政盈余。当出现财政赤字时,政府可以发行债券来向外界借款。政府支出中的债务付息项目就是举债所承担的利息。政府负债越多,利息支出也就越大。
税收和效率
我们前面简单了解了我国的税收和支出,现在我们来讨论良好的税收政策应该是什么样的。税收政策的制定本质上只有两个目标:效率和平等。
所谓效率,就是用更少的代价筹集到相同数量的税收。税收成本一方面来自税收本身,一方面来自税收造成的无谓损失,还有一方面便是纳税人依法纳税过程中承担的管理成本。税收本身自不必说,税收减少了人们的收入。无谓损失我们之前已经讨论过,税收使一部分本可以达成的交易无法达成,从而造成了损失。
管理负担也不难理解。大部分的公司,都会有专门的财务部门,他们其中的一项工作就是帮助公司核算该缴纳的税费数额,并进行合法避税。也有许多公司聘请税务律师和专业会计团队帮他们纳税。对于公司来说就是纳税多带来的管理负担。严格来说管理负担也属于无谓损失,因为政府不会因为企业聘请律师和会计师而多收到税收。
如果单从效率角度考虑,定额税是最理想的税种,即每个人缴纳等量的税。之所以说这种税最有效率,因为首先这种税不会扭曲激励,无论人们收入如何,作何选择,都不影响其缴纳的税费数量,其次这种税收制度简单易懂,企业也无须再雇佣专业团队为其核算税费。所以,定额税由于不引起无谓损失,所以理论上是最有效率的税制。
但现实中,我们很少看到定额税。因为我们认为向穷人和富人征收同样的税是不公平的,或者说定额税欠缺了税收政策的另一个目标:平等。
税收和平等
各个国家都基本同意税收应该遵从平等原则,但什么样的税制才是平等的,却没有一个定论。
税收中有一个原则被称为收益原则。即谁享受到了政府服务的利益,谁就要纳税。比如向汽车使用者征收燃油附加税,因为开车的人享受到了公路的便利,而政府使用燃油附加税的收入来修建、维护公路。收益原则也支持富人比穷人交更多的税,因为富人往往享受到更多公共服务的利益。
评价税制平等的另一种原则为支付能力原则。即根据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负担来决定税收的数量。这个负担取决于一个人的收入和其他情况。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中,有一个6万元的免征点,即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基于支付能力原则涉及的税制中,可以有三种形式的设计,即比例税、累退税、累进税。比例税即按固定比例从收入中收取税费;累退税则是收入越高征税比例越小,累进税则相反。现实中,很难明确认定哪一种税最公平。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累进税,对高收入纳税人征收更高比例的税收。
在说到税收平等问题,就不得不再提起税收归宿。我们之前学过,无论向卖家征税还是向买家征税,税收最终都会在买卖双方之间分摊,而分摊比例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市场弹性,弹性越小,分摊的税收比例越多。因此政府在涉及一种税制时,还必须考量税收归宿的问题。比如旨在杜绝铺张浪费的奢侈品税,这个税收负担最终是由消费奢侈品的富人承担,还是由生产奢侈品的工厂承担?答案往往是后者承担大部分税收负担。
结语
说实话笔者一直纠结是否要跳过本章的内容,原因之一是原著当中本章是针对美国的税制进行探讨,且所用的数据较为老旧;原因之二是本章与前面章节相比知识点不多。后来反复考量,决定改用我国的财政数据及税收政策进行讨论,为此笔者也查阅了许多外部资料。本章我们了解到,一个合理的税制应该是有效率的也是平等的,但现实中这两个标准往往相互冲突,有效率就无法平等,平等则无效率。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这两者之间做权衡取舍。但经济学家门至少可以让税收政策的制定者们了解到这种权衡取舍,从而避免一部分既牺牲效率也没有实现平等的劣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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