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天偶然路过一售楼处,进去看了看,销售介绍的楼盘地段很符合我的需求,看了所有的证书,又去看了看即将封顶的房子后,我们就买了景都花苑的商品房。这个房子应该2016年10月31号交付。事实上,我们到现在都没有能收房。
我们两口子都是学法律专业的,购房时看到合同是制式合同就签了。购房咨询时还遇到了赵先生的同学,是该房地产公司老总的堂弟。感觉有熟人就更踏实了。交首付款时,在建行的营业厅,销售给我一个公司账号,让我把钱打在一个名叫张利峰的账户上。他说这是公司的账户。回到售楼部,我让他把付款凭条和首付款收据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当时他解释了后我也没多想,只是习惯性地想留好凭证,大概是职业惯性使然)
之后我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原件都被公积金中心收走了。而房地产公司提供的付款账户则变成了名称为大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2015年5月,公积金中心向该公司支付了五十万元房款。我则从6月开始逐月向银行还款。
6月我们房租到期就在景都花苑附近的小区租了个房子住。想着一年后就可以住进新房,住在附近既方便关注装修,也便于搬家。
2016年10月底,我收到一个女子的电话让我去收房。我兴冲冲找出合同复印件,带好自己的证件去了小区,看到了很多人在物业办外面站着,也没有认识人,我就直接进去了。我问可以收房了?一挺着大肚子的女子说可以了,并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入伙通知书》,我很奇怪,但没问,而是问她那请把验收的文书给我看看。(那时候我也没有提前了解,实际上也不清楚验收文件具体是什么)她说“两书有了,备案表还在办理中,过几天就好了,你先把费用交一下就可以拿钥匙了”。我看了一下,契税,大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装修保证金等加在一起四万多。我想着先去了解下相关规定再交钱就离开物业办。
到了小区院里,有邻居们主动跟我说“你也是收房的吧?可不能收,有问题”,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很奇怪说群里有人讲过了呀?我赶紧请她拉我进群,这才知道是一个名叫“金子哥”的人是群主,他说没验收,大家不要收房,后来好像很多业主跟着他去政府上访。但好像没多久,听说“金子哥”收房了。
我得到不能收房的信息就回去找那位孕妇工作人员说,啥时候手续全了再通知我来收房吧。又问她索要购房发票。她记下了我的联系电话后,让我等消息。
天真的我就回家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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