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惊艳
一觉醒来,便到了五月三日——D-day。
我做陈维杭的“女朋友”的首秀之日。
我照常上班,只不过一整天心不在焉的,连抹香鲸和蓝鲸标本都差点搞混,差点教坏小朋友。
终于,到了下午五点。等到同事们走的差不多,我才敢去更衣室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再精心地描一个妆容。又等了几分钟,才敢走出博物馆的大门。
此时,陈维杭已经等在门口。与以往不同,今天他没有开车。
他始终是那个高大挺拔的样子。浅蓝色衬衫,青蓝色休闲裤,剪裁得当衬出他完美的身材。他手上拿着请蓝色的西装外套,即使他背对着我,我也能感觉到他的严肃和冷静。
我今天选的是一身本白色的中袖连衣裙,外搭一件青蓝色薄风衣。很巧,跟他的衣服算是很搭。
可能是听到了我的高跟鞋声,陈维杭转过脸。离得太远,所以我其实没看清楚他的表情是惊艳还是惊恐,不过从走近之后他的不太自然的微笑来看,应该是前者。
走近看,才发现其实今天陈维杭的衬衫非常讲究,应该是某国际大牌的手工活。虽然我不认识很多牌子,可总是听蒋琳念叨,也知道一点。陈维杭平时的衣服就没有便宜货,而这套还要更好一点。对比之下,自己这套不过是某宝上淘来的,让我不免有点心虚:要是今天见的人都照这样来,那我不就很显眼了吗?
“其实你不用这么费神,”陈维杭似乎是看穿了我的担心,“他们应该都已经知道我找了个什么样的女朋友,所以你不必刻意迎合他们的审美。他们不会怀疑的,我有办法。”
陈维杭的话含义都很丰富。比如说他也说了“什么样的女朋友”,也明确地表示了我并不符合他的朋友的审美,而且他们还很可能对我们的关系存有质疑。
到底在他眼里是什么样呢?有什么不满意、不能说的?怎么就不符合他的朋友们的审美了?
这些本该令我有不快,但此的我不知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心神,竟没有发觉。我只听到了那表面上的安慰,以至于心生感动。
到达位于城市另一端的某会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
会所做到了秘而不宣,我们步行穿过弯弯绕绕的小巷,才来到明黄的灯光照耀下的古朴的实木的大门前。还没等我看清门上的装饰,大门就从里面打开了。又是七拐八拐的,我们才来到据说是最大的KTV包间的门前。服务生站好姿势,手上用力拉开高开的大门——一屋子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女,眼光“唰”地聚集在我们两个身上。
幸亏陈维杭先带我去吃了晚餐,否则对着这么一屋子的高级定制,我恐怕也是要食不知味的。
“哇哦,看看这是谁啊!”第一个发现我们的是个大眼睛的男人,皮肤黝黑、身姿挺拔,白色Polo衫配白底的条纹休闲裤,让整个人都显得整齐而干净。整齐的短发暗示了他的职业。这屋子里有几个人都是这个发型。
随着他这一声吼,全场的人都从怔楞中走了出来,开始了喊他的名字,喊他“哥”或者就是挥挥手。还有害羞一点的女孩子冲他微笑点头。
陈维杭只是瞟了白衣人一眼,没理他。他牵着我的手、越过白衣人,直接跟屋子里的其他人招了招手。
一不留神,我已经被他带到了屋子里最能让众人看得最清楚的地方。
陈维杭脱下外套、挂在小臂上;又走到我身后帮我,同时悠悠地开口:“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她今天还上班。”
他说完,房间里静得只剩下音乐背景。所有人脸上都写着大大的“难以置信”,让我感觉就像排练好的恶作剧。
陈维杭就像没看见这些人的表情一样,继续道:“你们继续啊。”
说完,他拿着我和他的外套,去衣帽间。随后,他又回到我旁边的位置,牵起我的手,走向正对电视墙的沙发,坐在那里的人也很自觉地为我们腾出正中间的位置。
陈维杭坐在沙发上,展开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我却挺直着背脊,不敢放松。
众目睽睽之下,我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大手扶着我右边的肩膀,带着我轻轻向后靠过去,直到后背触到真皮的沙发,以及左臂处贴上了陈维杭的高级衬衫。
一秒钟之后,众人的视线忽然解散了,开始有了觥筹交错的声音。
“放松点,就是普通的朋友聚会而已,你就当跟同事出来玩就行。”
陈维杭磁性的声音紧贴着我的耳朵响起,让我从心里感到一阵稣痒。
可这感觉却被另一个洪亮的声音打断:“妹妹,裙子选的不错啊,跟我很配嘛。”
我看着眼前这个一身白衣的男人,正是刚才陈维杭无视的那个,很明显两个人关系不一般。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他。
“别瞎认亲戚,谁是你妹妹。”陈维杭帮我。
“呦,少爷,难道这是您妹妹?”
“你妹。”我几乎没停过陈维杭骂脏话,也没想到他连骂个脏话都这样简洁。
男人不怒反笑,无视陈维杭的视线,向我递过来一只手,说:“认识一下吧,我叫曲志鹏,你随他的话可以叫我大鹏。”
他说着说着,又瞄了一眼陈维杭的表情。不知道他到底看到了什么,转瞬间又变成痞痞的样子,补充了一句:“要不叫哥也行。”
我也看了一眼陈维杭,可他的表情真的没什么变化。
无奈,我只好尴尬的回了句:“你好”。 然后,怯怯地伸出手。
我的手刚碰到曲志鹏的,就被他一把握住,整个人被拉着,直奔房间前方的舞台。
把我摆在舞台中央的立式麦克风前,曲志鹏笑眯眯的在我耳边说:“妹妹,作为六子第一次带出来玩的女孩,唱首歌庆祝一下吧。”
我有些没转过弯来,为什么要“庆祝”?我怎么又成了陈维杭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看看曲志鹏,又看看远处的陈维杭,好像有点明白了:这是一道题,要证明我是陈维杭的女朋友,而且要证明我是会被陈维杭看上的女人。
见我迟迟没什么动作,曲志鹏急得干脆直接把我拖到点个台前,把我的手放在触屏上。
事以至此,我也所幸放弃了纠结。点点画画,选了一首经典的“Close to you”。随着钢琴前奏渐渐响起,我缓步走回麦克风前,整个人随着旋律放松下来。
开口,妩媚而深情。
“Why do birds suddenly appear / Every time you’re near……”
房间里本来是喧闹的:有人碰杯,有人在玩骰子,有人在玩牌;喧哗而躁动。随着歌声的舒展,房间里渐渐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又一次集中在舞台上中央的我的身上。这一次,少了点冷漠的探究,多了些专注和欣喜。
曲志鹏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陈维杭身边,翘着二郎腿、托着腮,似乎听的很认真。
听着听着,他突然小声问了一句:“这姑娘你从哪弄来的?”
陈维杭笑而不语,忽然抬起头用一种宠溺的目光看着我,仿佛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人存在。
我唱的温柔而婉转,像是脉脉含情地对人诉衷肠。可我不敢迎合陈维杭的目光,余光瞥到他的眼睛已经足够令我心悸。我反复提醒自己:我只是唱给歌里的那个人。
“That is why all the girls in town / Follow you all around / Just like me /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
一曲终了,我尚在犹豫是要先鞠躬致谢,还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步走回陈维杭身边,那人已经大步向我走来。瞬间,便站在我的面前。
他一手揽住我的腰,一手扶住我的头。低头,吻上我的唇。迅雷不及掩耳。
我来不及躲闪,却也是最好的配合。我所能做的不过是抓住他腰间的衬衫,保持住自己的重心不要完全倒在他的手上。
瞬间,我仿佛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自己重重的心跳,甚至要怀疑自己要因为心脏骤停而晕厥。渐渐的,我开始听见所有人的欢呼声,甚至还有人吹了口哨。
一个吻,耗尽我所有的气力。
陈维杭把我送回沙发处坐下,就去跟朋友们聊天喝酒了。
周围又变得热闹起来,就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坐在沙发上缓神,不料一只酒杯出现在我面前——曲志鹏把空杯子送到我手边,摇了摇另一只手里的威士忌和他自己的杯子,漏出痞痞的笑容。
我接过杯子,他立马开心的给我倒酒,边倒边说:“恭喜呀。”
“什么?”不明白他在打什么哑谜。
“我们都没见过陈维杭当众亲什么人,所以,恭喜你!”
他用他的酒杯碰了一下我的。表情还是那么戏谑,却让我莫名的觉得他很认真。
从曲志鹏开始,几乎所有人都过来热情的跟我打招呼:介绍自己、寒暄、喝酒。
差不多见过了所有人之后,我已经有点醉了。
因为酒精的作用,我觉得有点热,只好把披散的卷发拢到一边,露出另一边的肩膀。
这时,陈维杭忽然出现,坐到我身边。
我手里的酒杯中,还剩小半杯液体。我已经记不清那是什么了。
这时,又有某位朋友来逗我,给我添酒,让我干杯。
我笑笑,端起酒杯送到嘴边,却被一只有力的手夺去。
我转头,只见陈维杭将那半杯酒一饮而尽。
空气诡异地安静了一瞬。
在某个不知死活的人刚刚冒出一句:“Wow!”,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跟着喝彩的时候,陈维杭突然扔出一句:“差不多得了,她明天还上班呢。”
天啊,连我自己都快忘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正常来讲,这样敷衍的理由在这样的场合,无疑是引火自焚。
可是陈维杭显然不是这样的芸芸众生、普通人,因为他这样说了之后,竟然没有人敢反驳,也没有人开他玩笑。
结果,只是我的酒杯被没收了而已。
还有,我被裹在他的臂弯里,他的身体,刚好遮住了我露着的肩膀。
聚会还在继续,大家推杯换盏,热热闹闹。有些敷衍,也有些无聊。
我早就放弃了参与聊天的企图心,就安静而游离的看着陈维杭和其他所有人,给我表演着他们的娱乐生活。
这样看着看着,我竟靠着陈维杭的肩膀睡着了。本来就有些醉,加上陈维杭的臂弯的温暖,让我睡得很沉。
当我醒来的时候,包房里已经空无一人,只剩灯光闪转,杯盘狼藉,还有飘渺的背景音乐,让我一时不敢相信自己身在何处。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深吸了两口这饱含烟酒气味的空气,也很难清醒起来。
这时,陈维杭从洗手间走出来,看上去刚洗了脸,神清气爽的样子。
衬衫最上面的两粒纽扣开着,露出领子的滚边,有一种松弛的性感。那是我不曾见到过的,即使在我家,他在我面前也总是整整齐齐的样子。
陈维杭见我醒了,款款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一只手,说:“走吧,我们回家。”
我搭着他的手,借力起身,脚步虚浮的跟在他后面,时不时的撞倒他的胳膊。
他也不回头,只是带着我走到衣帽间的门口,帮我取来风衣穿上,又套上了自己的外套。
我跟着他走了很长的路才到了会所的大门口。凉风一吹,才有一点点意识回到脑中。
陡然想到的,是那个吻——没有预告也没有商量,快到来不及反应,更来不及反抗。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犯规。
然后我悲哀的发现,游戏规则里没有定清楚我这个“女朋友”需要“配合”尺度,所以我根本不用申诉,因为没有胜算。
而且,如果我把这个吻当真了,那么犯规的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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