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是交警,说了一则酒驾趣事。那还是刚开始查酒驾之时。有次,他们按例在路上设卡,一辆小车主动停他们旁边,走下一位小伙,形态很正常。他好奇的望着交警手中的酒精测试仪,一脸怀疑地说:“从来没吹过这玩意,有用吗?”
我同学将酒精测试仪对着他嘴巴,那小子张口一吹,数字飙升至120多,几位交警几乎异口同声的喝问:“你喝酒了?”这小子当场被抓了个现行。查酒驾当中,像这样自投罗网的确实不多,一般人唯恐避之不及!
自从醉驾入刑以后,社会上酒驾醉驾之人可以说是大幅度降低了,然而总有那么一些心存侥幸之人,或者说自认酒量大之人,不以为然,偏要以身试法,故而酒驾醉驾还是层出不穷,始终难以完全消除。
有调查显示,如今,醉驾入刑案件占了法院刑事案件的主体,全国每年醉驾犯罪人员竟达到十万人以上。
众所周知,刑事犯罪人员对自己、对家人都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子女入学、参军、考公务员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鉴于此,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应该取消醉驾入刑,这就有点因噎废食了。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醉驾入刑有没有存在必要,我们首先要分析,醉驾入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醉酒之人驾驶车辆,会导致其操作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降低,不仅会给驾驶员自已和车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也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所以,相对于一些受刑人员家庭成员受牵连来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更加重要得多!
毋庸置疑,醉驾入刑是好事!但醉驾的标准是不是应该重新界定,这倒值得商榷。
现阶段,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驾: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这是什么概念呢?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100毫升血液里有20毫克酒精含量,大致相当于喝了4两啤酒,也就是说,喝了一杯啤酒开车,就属于酒驾;
100毫升血液有80毫克酒精含量,则相当于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这就是醉驾标准。
对于酒量有八两及一斤以上的人来说,这点小酒根本不是一个事儿。所以,有人侥幸因素油然而生,哪有那么巧?就被抓了?结果有些人就很不幸,就那么巧!就被逮住了!
逮住后,即使你头脑再清醒,对不起,你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超标了,你也是酒驾!达到了醉驾,你也得被送法院判刑!一系列的恶果也就接踵而来!
所以,笔者认为,酒驾醉驾真不能以酒精含量一棍子将所有喝酒人打死,有些人即使喝两斤酒也若无其事,有些人喝一瓶啤酒醉醺醺。还有些人,喝了几杯酒后,精神也更焕发,手脚反而更灵便,头脑反应也更快捷,这些也是事实!并不是为喝酒之人唱赞歌!人本来就没有千品一律的啊!
那该怎么办?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将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和头脑清醒程度综合起来考虑。比如,在测量血液酒精含量的基础上,可以再检测驾驶员能否平稳走直线、能否清晰的认出一些标识、能否快捷地算数、能否看出色盲图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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