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34岁,生意惨败,放下报社副总编的职务,远走郑州。为了躲债,也为了逃避。有了个临时工作,广发银行。生活在都市村庄里,我是卑微的存在。
白天,穿上西装,奔走在各大4s店,检查他们在银行质押贷款的车辆。夜晚,在一个叫西韩砦的都市村庄里,要么闲逛,要么喝酒,要么打牌,要么打游戏。
都市村庄,很好听的名字,其实是充斥着各种黑暗。你在闲逛,会有各色美女搭讪,都是些没有生活能力或者懒于动手的。村庄里每天都有暴力,有个叫毛毛的,好勇斗狠,据说和黑社会有关,是这里的混混头。开了一间棋牌室,有许多人去捧场。我和他住的近,常去他那里喝茶,有时晚上无聊,也斗个小地主什么的。
终于遇到了惊心动魄的事。一个厨师,广东惠州武校出身,在一次口角中,他跳过桌子,向我冲来,我当时天天在健身,又有六年多的武术功底。也是他运气差,在桌子上被我一个肩车式,给摔到了墙角处,顺手抓起椅子砸去。毛毛出现了,死死抱住了我。自此,我一战成名。
毛毛的老大约见了我,据说辉煌时是用百元大钞点烟的,那时他已经有些落魄,在我面前还是装着深沉的样子,说给我一个发财的机会,这个村庄我和毛毛一起领,组织一个出警队,配备砍刀,随时出警赚钱。我坚决的拒绝了。离家时,母亲对我最低的要求是,不能混黑,不能吸毒。我可以和他们成为朋友,但不会和他们做一样的事。
我躲在出租屋里,曾经,几块钱花上几天,曾经,给以前我一个月几万餐费供应的好友打电话,但没人理我,曾经,说过要等我一辈子的女孩在我发了无数信息也不回。那时,我想,我一定会写回忆录的。
两年。最后,还是姐姐帮助了我。我在这里沉淀了浮躁,重新回到了旧单位,重新回到了生活的轨道。那时的岁月,也成了永久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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