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幸于民、上;徼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田荒,则民诈生;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译文:刑罚是禁止奸邪的工具。赏赐是辅助刑罚的工具。羞耻、侮辱、疲劳、痛苦是人民憎恶的对象。显贵、光荣、安逸、快乐是人民追求的对象。如果国家的刑罚不是可以憎恶的东西,官爵、俸禄不是值得追求的东西,这就是亡国的预兆了。如果该受刑罚的人隐藏漏网,那么百姓就邪僻游荡,不以刑罚为苦,对于君上存着侥幸的心理,而去追求私利。如果显贵、光荣不出于一个门路,那么官吏就要追求势力、巧取名誉。百姓不怕犯法,刑罚就要频繁;官吏不执行法令,刑罚就要错乱。刑罚频繁而又错乱,国家的奸人就会多起来。这样,富人就不能保有他们的财产,穷人就不得从事他们的职业,土地就因而荒废,国家就因而贫穷。土地荒废,人民就要诈骗。国家贫穷,国君就缺少财物进行赏赐。所以圣人治国,受过刑的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犯过罪的人在朝廷上没有官做。如果受过刑的人还有地位,官吏就会看不起自己的地位。如果犯过罪的人还穿着锦衣,吃着肉,百姓就会贪图非分的利益。官吏看不起自己的职位,就会以自己有功为可耻。百姓贪图非分的利益,就会夸示自己的奸巧。本来,刑罚是禁止人们作奸的工具。官爵是鼓励人们立功的工具。现在国家设置官爵,而人们认为可耻;制定刑罚,而人们认为可乐。这就是法度和方法上有错误了。因此,国君必须掌握大权,统一政策,而制定方法。设置官吏,授予爵位,要轻重相当。任用群臣,要讨论劳绩,根据功勋。这样,衡量上级下级的秤就会平衡了。衡量上级下级的秤平衡了,臣民就能用尽他们的力量,国君也就能掌握自己的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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