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差点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车祸。
早上被我爸喊醒上街买东西。迷糊睁开眼接着随意洗漱一番便骑着电动车出门了。
喜欢骑车是我的一个小爱好,有时候没什么重要的事,也想要骑车兜两圈,主要是想感受一下吹风的乐趣。况且我骑车有两个特点:
一是喜欢加最大码力,慢悠悠我不喜欢。喜欢的性格亦是如此,喜欢雷厉风行,讨厌磨叽拖拉;喜欢直爽大方主动,讨厌绕弯子扭扭捏捏。二是出门必须戴耳机,哪怕骑车也不例外,这样给人感觉很不专注,所以我后座的人看我戴耳机会感到惶恐,这种问题我爸说过我很多次,我屡教不改。
也不是不明白他的担忧,可我就是觉得那十几分钟的路程里只有风景和被风吹的凉爽似乎有些遗憾,毕竟我是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类型处事风格,事实上骑车听音乐并不妨碍我开车安稳性,它只是增加了我体验轻松感。
有时候听烦了为了选一首自己满意的歌,我甚至愿意把车停到路边花上好几分钟捣鼓手机,我在骑车听歌方面的执着可以称为一个异类了吧。我感到最孤独的时候,怕是出门兜里忘带耳机了。
一转眼三首歌时间过了......
快到镇上了,我加快码力赶紧冲上宽敞的大道上,突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我前方。
小车和我同右车道,同方向行驶。我看见它要左转弯,但是太缓慢了我情绪正好着急,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直接从左边拉开点距离超车吧,这么想着我也就真这么干了,毫不犹豫直接超,结果小车撞到我了,我不由自主惨叫一声,但它及时刹住。只是我的电动车尾部被撞偏离了轨道一点,没磨损,没坏,没倒地。然后我快速穿过同时远离右行道偏向左行道,途中有点心悸。
左行道迎面朝我驶来三辆反向小车,看不清司机面目,我猜想有人一定看见了这惊险一幕。于我而言,犯罪者和旁观者同等可恶,我最害怕面对一群人的唏嘘眼光了,于是加速骑想快点摆脱这个尴尬场面......
期间我转头看了一眼“事故车”,它仍然保持固定姿势停留在原处,估计被我吓得够呛或是担心他的车被刮坏了,我不得而知。
回家把故事讲给我爸听,他说如果出事故小车负责,我知道“转弯让直行”的交通规则。
但我深知这件事却是我的错,我在明知它转弯的前提下亦然决定超车,这车主遇见我这种超车不要命的也实在憋屈得很。
......
现在躺在床上仍然发怵,我不敢考虑最坏的结果,我感谢对方应该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不然我已经躺在轮胎底下抢救了吧。
以前看见书上说经历战乱等重大创伤会造成创伤应激反应障碍,当时觉得矫情,原来只是自己想法幼稚,眼光无知偏见罢了
所以,大家别学我,我坚决不再超速了。
一生并没有多长——十几岁二十出头的青春少年不大会察觉到这一点,但如果是经历过一些重大变故的孩子则会对此有感触。
在剩余的生命里怎么样把握住时间专注做自己喜欢的事,追求热爱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什么磨人的烦恼纠结痛苦统统丢掉吧!
你活着就谈不上不幸。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