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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7 论语学习(77)里仁篇第十二则

2016.3.27 论语学习(77)里仁篇第十二则

作者: jnvivian | 来源:发表于2016-03-27 20:10 被阅读0次

【4.12】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傅佩荣原文】  

 孔子说:“做人处事全以利益来考量,就会招致许多怨恨。”  

 放:依靠、依照、依循,所以译为“全以(利益)来考量”。

    天下之利有限,难免引人相争。利来利往,不招致仇怨,唯一的办法是能放得下。可真正能做到,似乎有时又偏离了一种轨道。所以我觉得,修德行仁,不是一味的不谈利,而是不能总在逐利。不招致怨恨的人很少,完全修德行仁不逐利的人,其实有时也会招致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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