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朝廷偏安于江南,虽然当时东南地区,特别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江浙地区,属于经济发达,生活就富庶的地区。可是这一地区,特别是在较贫穷的农村,却长期存在着“生子不举”的怪现象,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其实,“生子不举”的现象在南宋以前就有。不过在南宋前,“生子不举”只是民间的迷信活动。当时,民间风俗里说五月初五生子不吉祥,所以“不举”即指扔掉所生的男孩子。而到了南宋,“生子不举”已经不再单指五月初五生子不举,而是已演变成为一种与中国传统生育观相悖的生育习俗。生子不举的“子”,也不再特指儿子,而是更为广泛地包含了男孩子,女孩子在内的所有刚刚出生的婴儿。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子嗣观,是中国传统生育观的机基础与核心,由古代的宗法制度所产生,并且还引发了由此产生的以生为德,以孝为本,多子多福的观念。到了宋代,理学成为社会的主流,人们对于子嗣问题就更加重视了。除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之外,宋代的法律规定,凡属于无子的身丧户绝者,其全部资产,吃除给予在世诸女或出嫁诸女一部分外,其余全部没官,所以宋朝人很重视子嗣。可是,在宋代的南方农村里,却长期存留着生子不举的现象,从北宋仁宗时产生到南宋一代,一直是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分布在福建路,两江路,荆湖南北路,江南东西路等地,其中又以建州、处州、汀州、南剑州、邵武军、建宁府、衢州、严州、鄂州、岳州、信州、饶州等地最为严重。
宋代的生子不举,虽也有迷信成分存在,但己不占主要地位,而更突出地表现为以人为人的因素来控制家庭人口增长的特点。这种生子不举现象,没有任何政府的强制,而是完全出于贫苦农民的自发行为。它作为与传统生育观相悖的一种生育习俗,其存在时间之长,分布范围之广,不仅对当时的人口繁衍产生了严重影响,更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现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可是为什么在南宋会出现这种“生子不举”的怪现象呢?
造成生子不举现象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民的贫困。宋代福建、两浙、荆湖南北路、江南东西路所属农村地区,农民绝大多数生活在贫困之中。造成农民贫困的原因,除了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利,还有其他原因。当时存在的身丁钱的征收,与生子不举现象就有直接关系。产生于五代时期的身丁钱是在东南一带实行的一种税收政策。宋朝建立以后,规定男子二十成丁,六十为老,人户每岁按丁输纳钱米和绢,总称身丁钱。在这一重赋之下,贫苦农民往往采取隐瞒丁口的办法来逃避身丁钱的征收。另外,随着南宋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土地兼并更为严重,土地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官户、富家之手,也是使农民愈加贫困。再加上宋代的杂色差役名目众多,按照每户人家的男丁数额捐钱的任务又特别繁重,如果遇上旱涝灾伤或盗贼侵扰,农民就更加困不潦生,根本没有办法养育很多子嗣。
造成生子不举现象多生多育和无节制的生育的原因还有生子不举便是对无节制生育的报复。宋代的妇产科学较前代已有很大发展,对于妇女的产育与保健有了许多措施,并已正式从内科中分离出来。可是由于民间迷信,认为堕胎或如何避孕都是不详之举,甚至认为堕胎要遭灾,这种观念在宋代的民间影响很深,所以人们在既无法不孕,又无法不生的情况下,则只有采取“生子不举”的下策。既然生子不举事在多生多育的基础上产生的,那么就不仅是女婴,男婴多了也要不举。
除了以上一些最主要的原因之外,传统的影响,地方的民俗,财产继承关系的节约与生子不举现象也有直接的关系。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积累手段有限,兄弟越多,家产业越分散,家产越分散越易为所兼并。这是农村中富有阶层存在生子不举的现象的重要原因。另外,在普通农民家庭中,他们能养活的孩子有限,所以首先要考虑孩子的性别,以保证他长大后要成为家庭中新生的劳动力继续投入生产,也能为本姓继续传宗接代。因此保留一到两个男孩便成为理所当然,可是对于无节制生育下来的其他孩子就无法养活了。
“生子不举”现象对南宋社会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由于不举子之家主要是客户和下户,是农村耕种土地的主要劳动力,至南宋中后期,很多人沦为佃仆,这部分人口增长得缓慢,特别由于身丁钱的征收,直接影响男口的增长,也限制了农村新生劳动力的补充。另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结果,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是男子无妇可娶,另一方面拐骗买卖妇女现象即随之产生。除此之外,由于女性人口比例的减少,使南方农村妇女的早婚率较高。“生子不举”现象也对南宋政府产生了负面效应。本来南宋疆土减半,税源就比北宋减少了许多,再加上连年兵战,南宋政府的财政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可是南宋社会中劳动力缺乏,身丁征税收不上来,兵源问题更是难以解决,这一切都和南宋农村社会中存在的“生子不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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