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三生三世》最近上映了,不过票房和口碑可不咋地:剧情杂乱、主角演技与造型被吐槽。而随着电影上映,原著抄袭争议再度掀起波澜。
先是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国家版权局列入“2017年度第七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然后是唐七在微博发表了声明及鉴定书,否认抄袭。
唐七Vivien
8月9日 09:00 来自 微博 weibo.com
我是四川人,家乡再次遭遇地震,内心倍感沉重,希望面对这一次的天灾,大家能够一如既往,携手并肩,共度难关。在此时发表这篇声明,其实不是一个好的时机,但选择了要去做的事,还是要把它做完. ...展开全文c
一时间,国家版权局微博沦陷,评论逾两万条,网友痛心版权局竟保护抄袭之作。
而对于唐七自证清白否认抄袭一事,大多数网友不大认可唐七出具的鉴定结果,质疑其“洗白”,甚至大呼“别蹭地震热度行不行啊”。
那么问题来了,原著抄袭是否影响影版被保护?原著到底有么有抄袭?
原著抄袭是否影响影版被保护?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开小说版权与影视版权。电影电视制片人通过著作权人授权,获得小说的影视剧改编、摄制等版权之后,最后制作出的电影电视也是有版权的。
所以,国家版权局提到的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保护的是电影版权,即经电影相关权利人上报作品授权情况后,为了打击盗版链接、资源而进行的保护预警,简言之就是防盗版。这一点,我们从官微发布的公告里能看出来: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的网络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及应用程序商店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虽然原著被曝抄袭,但在制片人事先并不知道原著抄袭的情况下,IP改编后的影视剧网络信息传播权仍是受到保护的,毕竟打击盗版是版权局的工作之一。而且,从前6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可以获悉,正式发行放映的影片版权是受到保护的。
“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版权。”制片人萨支磊此前透露,之所以拍摄这部电影,是几年前征集网友意见,“当时还没有涉嫌抄袭的声音,我们就和儒意影业一起买了版权。如果最后这个小说被证实为抄袭的话,其实我们出品方也是受害者”。
原著到底有么有抄袭?
有关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桃花债》的前情,我们不作详细解读,重点来看看唐七这次公布的鉴定结果。
这次唐七公布了一份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一份余飞的鉴定报告,及两份律师团队关于抄袭鉴定的法律意见书。

鉴定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得出的结论都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对《桃花债》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从鉴定书来看,鉴定结论是通过对比两本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情节点、信息点、故事主线等元素而得出的。

然而,对于此很多网友并不买账。他们表示:“原来相似的情节不在同一章节不算抄袭,长见识了”“相似部分都归到了公知素材和非独创元素,不算抄袭;相似情节用到了不同人物身上不算抄袭;相似情节用到了不同地方不算抄袭,而且你们只接受了委托人唐七提供的素材得出来什么结果都不足为奇”。
更有网友扒出了鉴定机构,发现这竟然是假的,这就尴尬了!
与此同时,曾经手《梅花烙》和《张公案》这两起案子的余飞所出鉴定报告也惹来无数非议。
因为余飞在鉴定《芈月传》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时标准不一。《芈月传》对比时用到的是网友常用到的“调色盘”,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则是以逻辑关系、情节点为依据。同样是主张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为原则,但鉴定标准不一,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同。
尽管网友对于鉴定结果的争议还没有结束,但有一点需要注意,这种单方委托的鉴定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抄袭还未盖棺定论!
近年来,网络小说IP改编大热,由此引发的抄袭争议也是颇多的!这其中多涉及抄袭的判定,对于此,一般主张以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为原则,然后通过对比文字、情节结构、人物关系、故事桥段等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做综合判断。
另外,原作者对在先作品是否知悉也是判断的依据,因为文字作品还存在创作“巧合”的情况。
再者,判定作品是否抄袭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到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由于它涉嫌抄袭的不仅仅是一本书,整个鉴定过程也会涉及其他法律细节。所以,是不是抄袭不是简单的“口水战”,而是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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