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蛋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当时觉得很好笑,好笑之余觉得好多事情都有相似之处。强烈的喜欢有也会被拍死在青春的沙滩上。走过了青春就再也没有狠狠喜欢过什么。我称之为猛烈的喜欢,喜欢和爱不一样,很多人认为爱比喜欢更重要,爱固然重要,猛烈喜欢的感觉却很难再次拥有。至少从获得难易来看,喜欢比爱更难,比如大部分人获得爱是通过血缘纽带,通过习惯获得。而猛烈的喜欢不然,年轻时总会有那么件事那么个人让你宁愿傻傻的、忘我的喜欢,喜欢带有强烈的味道,让你冲满激情和冲动,让你睡不着吃不香,像亲手放了一把火,火燎过生命那种肆意那种温暖那种光亮那种美妙。那时喜欢很用力,不喜欢也很用力,什么都很浓烈。当然幸运的话喜欢也会升华为爱,而爱会更沉稳,内敛,相对理性以及更持久。毕竟随时保持火烧火燎的状态不太可能。
年轻人的感觉来得纯粹, 人过中年似乎再难有这种体验 强烈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事的体验。怪不得很多有意思的事都是在年轻时完成,比如英雄出少年,比如建立你的兴趣,比如遇见爱情……
现在,很多人内心不缺爱,反而被各种爱塞得满满,而爱也带来责任,尽管这些东西会支撑你无往不利。但一些能力渐渐丢失再难找回,只剩那似火燎过的热烈记忆不灭。随时跳出来证明它的存在,然后就觉得世上最幸运的事,不止是拥有父之爱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朋友之爱夫妻之爱甚至众生之爱等等大爱,漫漫人海之中遇见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然后因喜欢而最后爱,这件事很幸运,很幸运……这种感情应该也是独特的,自然的,就像是一股山间的清流。
现在都说每个人的心里会住着一个人,这个人从哪里来呢?我想多数人都会回首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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