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十九岁的我在常州兰陵帆布厂做挡车工。每天上八个小时的班,每个月四百块钱的工资。
下班后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花上5毛钱到宿舍附近租上一本喜欢的书看,武打或者言情的,都能乐在其中。遇上假日,则可以奢侈一些,去附近的前埔市场,到地摊上淘些二手的或者盗版的世界名著回去,当宝贝似的慢慢看——5毛租书摊上是没有这样的书的。
即使是这样廉价的读书方式,却已经是我独自在异乡最大的额外开销了,我像个新手会计一样对每一份花销精想细算着,又像个十足标准的守财奴一样,努力守卫着每个月到手的那点工资,尽量能存得多一些,或者更多一些,然后在过节或者过年时回家,把它们交到母亲的手上,看着母亲的眉毛舒展一些,享受着那稚嫩的终于能为家庭分忧而生的喜悦。
认识那个女人,缘于同宿舍的一个桐城老乡,作为一个初离乡的半大孩子,我对乡音有着纯真的毫不设防的亲热与亲切。那个女人在另一家织布厂上班,比我大几岁,齐耳短发,皮肤白皙,有着近乎低眉顺眼的柔和眼光。她与宿舍的桐城老乡是一个村庄的,偶尔下班后会来宿舍玩,用家乡话聊天,熟悉的乡音入耳,我连一向爱着的小说都不看了,加入乡音聊天里,或者微笑倾听。
渐渐地,老乡老乡地亲热称呼里,我们理所当然地熟悉,偶尔一起逛街,或者聊工作的事,家里的事。
有一天,是个周末,宿舍里的人都外出或寻友或逛街了,我因为手上有刚淘到的书,便不想外出,自觉留下守宿舍。那个女人在快中午时来到宿舍的,和我打了招呼,便坐到我的床沿上,愁眉紧锁,唉声连连的样子,我起了身,她倒停下了,似下了万般决心一样,开了口:老乡,我家遇到难事了,你借我四百块钱,我过两天发工资了就马上还给你。
当时我是怎样干脆地借了钱给她,或者心中可曾有一点对她的怀疑和防备,现在竟然没有半点印象了。
然后,在后知后觉的担心里,隔了一周后才终于鼓起勇气拉了宿舍的老乡带我去找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果真彻彻底底地悄失在那个厂,消失在那个城市里我所能寻得到的所有的角落里了。留下对人性的丑陋尚一无所知的我在失望里渐渐接受着人性的不可窥探。
后来我甚至抱着一腔希望,和宿舍的老乡要了那个女人的地址,写了好几封信过去,写了许多稚气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规劝她还钱的话。写到后来,其实对那些钱已经不是很在意了,更多的是沉浸在被一个曾信任的人所欺骗的伤心,失望,与对人的怀疑里。当然,所有的信在寄出后都如泥沉大海,再无音讯。以至在那年之后的好几年里,我对但凡说要借钱的人都持着怀疑的态度然后疏离远之。
直到后来,在深圳时,有个一起上班的女人,用借20块钱买卫生巾的谎言再次从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个如我般的人手里顺利“借”走钱,然后消失后,我已经不再难过,甚至为她做这样的事设想了好些个看着合理的故事,去安慰那些生气和伤心的人。
那一刻,我知道,我终于长大,并且依旧善良。而那个在一九九七年短暂相遇的女人,终会沉到记忆的河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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