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甲骨文象形兼会意,从禾从刀,收割庄稼。
利,最早是指工具,耕地的犁,易经曰:利,义之和也。不违农时是义(真理),要人与物恰到好处的相合。后来引申为:为获取利益,各方要融合相处,共同努力。
庄子: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这段话,大致是说:平民百姓为了私利而牺牲,士人为了名声而牺牲,大夫为了家族而牺牲,圣人则为了天下而牺牲。所以这四种人,所从事的事业不同,名声也有各自的称谓,而他们用生命作出牺牲以损害人的本性,却是同一样的。
我的理解,庄子是从人生的终极而讲这段话的,是从人的生命存续为基本点的,他认为不管做什么,都会损害人的本性。
我们知道庄子的主张相对消极,维护原生态的生命本源。
小人是普通百姓,他们一生都为生存的基本利益而忙碌,贫富差距越大,他们就越远离名声,远离家族,远离为天下而奋斗的机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