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法律援助律师的经历,让我切身体会到什么是天地良心。
法援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都是承担不了律师费的群体,他们有的因为工作而遭受到严重的身体损害,有一些是因为被意外夺走了生命的人的直系亲属。
今天我想讲讲后面这种类型的一个案例:
2019年10月,我正在埋头看一个案卷,忽然接到法援处工作人员的电话,她说指派一个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注:也就是劳务人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给我。我根本没有考虑,就答应了。
几天后,我收到该案卷宗,了解了案情。
龙某(化名,其他人员均为化名)于2017年9月30日在高空作业时,不慎从四米多的高空摔落,经医院诊断为颈椎爆裂性骨折等。
一审法院2017年12月判决雇佣龙某的徐某承担20%的责任,现场指挥龙某的老板罗某承担70%的责任,龙某自身承担10%的责任。
后罗某上诉,二审期间,因伤势过重,龙某于2019年3月25日不幸死亡。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我就是代理这个重审中的一审。
龙某生有三个小孩(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尚且年幼。龙某仅有的一个弟弟也不幸于2016年去世,也就是说龙某已年近八十的父亲,却晚年经历两次丧子剧痛。
这些情况龙某的父亲早已举证交给法院,罗某和徐某均予以认可。
庭审过程中,罗某发挥各种睁眼说瞎话的才能,极力把自己的责任撇开,一会说自己不在现场,一会是自己根本不认识龙某,一会又是自己从来没有指挥过龙某。实在圆不过去了,就开始以自己很有道德自居。
这些举动令审判长以及两名陪审员对其侧目。
我想说的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龙某家属一步步蹒跚向我走来的样子,让我泪目。而罗某如此百般推诿,居然还能自诩自己有良心。我只想说良心很贵,不是你佩提的,也和你不配!
这些年越来越相信世间有因果,罗某庭后声称自己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我直接回复你是不是失信执行人,有没有钱是一回事,你有没有法律责任是另一回事。还有一些话,我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你这种没有良知的人就该失去信用!只有社会都对这种人围追堵截,才能还世界一抹宁静。
我始终相信,人要行得正,才能吃得下,睡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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